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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A

发布日期:2021-07-01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致公党浙江省委会: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第52号提案《关于加快构建“城市大脑”智治体系 打造“数字治理第一省”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省“城市大脑”建设应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通过对我省“城市大脑”建设应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分析,对加快我省加快构建“城市大脑”智治体系提出五方面宝贵意见,我们将结合具体工作进一步吸纳。经与省大数据局等单位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推动“城市大脑”建设应用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不断强化城市大脑顶层设计

在2019年出台《浙江省“城市大脑”建设应用行动方案》的基础上,2020年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和省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联席会议联合印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 加快城市大脑建设与推广工作方案》,大力推动全省城市大脑建设应用。2020年12月31日召开全省城市大脑推进大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总结推广杭州城市大脑建设经验;印发了《城市大脑白皮书(2020年)》,进一步提炼完善城市大脑基本理念、逻辑架构、建设运营和实践应用,为各地城市大脑建设提供指导。

(二)积极推进城市大脑场景应用建设

截至2020年底,全省各地累计已建城市大脑场景应用449个。2020年3月举办的城市大脑优秀场景评选共收到全省各地各部门推荐申报案例140个,涵盖经济运行、医疗健康、交通治堵、疫情防控、基层治理等10余个领域。评选工作首次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投票人数超32万,投票总数800余万票。经网络投票和专家推荐,35个优秀典型案例脱颖而出,其中杭州市19个,除舟山、丽水外,各市均有案例入选,实现了案例评选与宣传推广的双丰收。

(三)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数据共享工作机制

配合上海推进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完成我省公共数据平台和长三角平台的对接,实现三省一市数据互联互通。根据《2021年长三角地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要点》(国办电政函〔2021〕24号)要求,我省重点承担建立健全长三角电子证照安全和授权管理制度、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数据异议处理机制等任务。依托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累计提供给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31类常用证照3.23亿条数据,交换数据1357.7万条,全面支撑长三角“一网通办”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

(四)切实筑牢公共数据安全防线

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形成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数据脱敏、态势感知等8大能力:建成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系统,完成五大基础库分类分级工作;建成数据权限管控和脱敏系统,按数据访问权限等级和数据敏感性,实现访问权限管控、敏感识别和脱敏处理;建成数据安全态势感知系统,构建操作行为、账号安全、主机安全和数据库安全等分析预警模型;通过堡垒机、数据沙箱、国产密码等技术手段,实现异常行为轨迹的全链路溯源。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城市大脑建设应用。以打造全国城市大脑样板为目标,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全省城市大脑顶层设计,推进全省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推动各市建设并持续升级迭代中枢系统和数字驾驶舱,推动场景创新建设、复制推广。按照社会领域数字化改革总体要求,重点推进教育、医疗、就业、文旅等11个社会事业领域场景应用建设。组织遴选一批城市大脑场景应用优秀案例,鼓励建设跨设区市、跨部门、跨系统的多跨场景应用,进一步提升场景应用建设水平。

(二)进一步推进数据开放与保护。加快推进《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立法,规范公共数据提供主体、使用主体和管理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建立规范有序、安全高效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机制。加强与国家一体化平台对接,加快推进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数据共享,构建完善省市县一体的协同高效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持续推动长三角数据共享互认。制定出台并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总则等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防护能力评估指标体系,确保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可量化、可追溯、可评估。推动平台持续迭代升级,采用一体化数据目录,利用公共应用支撑组件,推进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应用,支撑各级各系统应用创新,促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城市大脑”建设应用工作的关心。

联系人:产业数字化推进处  林璐斌

电  话:0571-87056463,传  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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