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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904/2021-03477 发布日期: 2021-09-06 发布机构: 省经信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绍兴市上虞区《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贯彻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1-09-06 10:19 信息来源:中小企业处 浏览次数: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11月上旬,由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我委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对《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民营经济是我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柱,更是我区交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高分答卷的生力军。近年来,我区民营企业在稳定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有目共睹。全区民营企业贡献了80%左右的税收、地区生产总值;9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劳动就业和企业数量。《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为此,自《条例》颁布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扎实抓好《条例》贯彻实施,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加快转型升级,破解发展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1.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营经济重要性的指示精神,区政府一直将民营企业作为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特别是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切实做好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提出要求,并第一时间出台稳企业稳经济系列政策,顶格落实中央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精准复工复产,为民营企业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为我区经济企稳回升向好奠定了坚实基础。10月30日全区企业家大会召开,其高规格属近几年来首次,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民营企业发展、对民营企业家成长的高度重视。区级相关部门及镇街也进一步统一思想,主动担责、政企同心,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认清立法意义,准确把握《条例》内容和精神实质,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增强发展信心,推动《条例》落实落细。

2.进一步优化政策,助企赋能。自《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区经信局、司法局等部门主动做好《条例》宣传解读,通过理论学习、观看视频、专题培训、专家讲解等方式把握条例内涵;利用广播、电视、公众号及直通车、服务团等平台,通过公益广告、视频图解、入企解读等方式,上下结合、线上线下结合,切实提高企业对《条例》的知晓率。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不断优化助企政策内容,强化政策供给,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如区经信局牵头制定《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力保惠企政策全面覆盖。截至目前已兑现奖励资金2.73亿元,落实前三季度“五减”外的企业减负21.79亿元;区科技局制定《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关于加快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实施办法》,狠抓优化科创环境的“牛鼻子”,今年已兑现科技政策资金6200余万元;区税务局前三季度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减免19.09亿元,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达25.6亿元,小微企业减税降费资金6.41亿元,支持改善民生减免5.63亿元。

3.进一步优化服务,护航发展。为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各部门深入开展驻企服务,合力防范经营风险,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区经信局建立驻企群,及时沟通、讲解信息,一对一核实并排除重大风险隐患企业59家;区人社局实施稳岗补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降低社保费率等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助推发展十二条举措,创新“共享”模式,着力破解企业经营实际难题;人行上虞支行推广外贸便利化措施,制定跨境投资绿色通道,推进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等司法机关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力度,全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与困难

在《条例》宣传贯彻过程中取得较好成果的同时,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与短板,主要是:

1.推进《条例》宣传力度不够。受疫情影响,《条例》宣传以线上居多,进企业进现场宣讲的较少,讲师团中真正能宣讲、会宣讲《条例》的也不多,宣传效果不尽如人意。同时,企业家虽普遍有守法概念,但深入了解并能合理运用《条例》的少,更多的还仅停留在对我区的具体惠企政策的了解上,导致政策保障和制度红利的覆盖面较窄。

2.民营企业发展空间仍受限。全区民营企业整体发展水平依然偏低,企业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力不足,面对不断变化的外部经济环境和疫情冲击,不少中小型民营企业抗风险能力明显偏弱。全区虽有不少领跑的大企业有底气“朝南坐”,但面广量大的中小型企业在创新实力、市场开拓、融资社保等方面仍面临很多困境。

3.运行监测机制仍未完善。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部门不断创新思路,改进工作机制,但目前仍缺乏有效的对行业系统的大数据监测平台,对于发展中的难点、痛点未能及时梳理、破解;部门在精准对接、深入了解企业中还存在不足,尊重企业的理念不够深入,未能把企业当作“自家人”;平等准入、司法保障等方面仍需进一步细化完善。

三、下步建议

为更好地发挥《条例》作用,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保持我区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特建议如下:

1.要继续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全区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上来,聚焦“重要窗口”建设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加强《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把民营经济这张上虞金名片擦得更亮。要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条例》宣传的有效性和精准性,重点解析《条例》中的关键条款,真正让企业学会、用好政策,营造“法为我用”的企业人浓厚氛围。各部门要进一步结合自身职能,将公平竞争、依法保护等理念体现在工作中,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以《条例》的制度优势提振发展信心,提高各个层次民营企业在政策中的获得感,推进《条例》落实落细落地。

2.要继续提高助企发展水平。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科学规划、集中力量建设高能级平台,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着力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民营企业整合提质。要深度融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强化数字赋能,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坚持将创新作为引领民营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千方百计强化民营企业要素保障,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破解发展瓶颈,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要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三驻三服务”活动,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加大纾困帮扶,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让企业安心谋发展,提升抗风险能力。要提供高质量政务服务,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破解“办事难、办事慢、办事贵”问题,用心服务企业。

3. 要继续健全运行监测机制。要增强对民营企业家的人文关怀,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并搭建平台,畅通企业诉求渠道,让民营企业家能说话、敢说话,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要根据《条例》中平等准入、权益保障、行政行为规范等具体规定,重点梳理在公平待遇、减负降本、激发新动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确保《条例》落地生根,为民营企业注入“强心剂”。要实现工业企业运行监测全覆盖,特别是加强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指标等动态监测和研究分析,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促进我区民营企业质量上水平。要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做到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一视同仁。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依法保护好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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