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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意见征求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1-06-30 10:4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在《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省经信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意见征求。

省级部门层面,高兴夫副省长和卢山副省长分别于3月16日和6月9日主持召开省级部门座谈会,听取了10个部门的意见;4月30日和5月25日,2次书面征求31个部门的意见。

设区市层面,4月30日书面征求了11个设区市政府和经信局的意见。

企业和行业协会层面,赴7个设区市重点对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数字安防、绿色石化、现代纺织等10个行业开展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40余场,参加的部门、企业、行业协会200余家;5月14日召开了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了10家行业龙头企业的意见。

专家层面,卢山副省长于5月18日主持召开全国专家咨询论证会,听取了中国工程院院士潘云鹤、潘德炉、陈文兴和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朱森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中科大中国创新创业研究中心主任柳卸林、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吴晓波等7位专家的意见。

社会公众层面,4月30日通过省政府网站和厅门户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此外,通过不同形式征求了工信部规划司、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等领导专家的意见。上述相关意见大部分都吸纳到规划文本中。


附件1

《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

部门和设区市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第一次:2021年4月30日共征求30个省级部门、11个设区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74条,其中采纳72条、不采纳2条。

第二次:2021年5月26日共征求19个省级部门,共收到反馈意见23条,其中采纳22条、不采纳1条。

两次累计收到反馈意见97条,其中采纳94条、不采纳3条。

序号

部门

征求意见次序

反馈意见

是否

采纳

理由

1

省委组织部

(人才办)

第一次

无修改意见。



第二次

无修改意见。



2

省委改革办

第一次

无修改意见。



3

省委网信办

第一次

无修改意见。



4

省委军民

融合办

第一次

无修改意见。



5

省发展改革委

第一次

1.建议将“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5%以上”,调整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以上。

不采纳,调整为下降16%以上

根据袁家军书记在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要求,扣除国家单列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达到16%以上。

2.“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改为“开展规划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采纳


3.附录“制造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表建议放到第一部分发展成效后面,且印发时有2020年数据的,要将2019年数据更新。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4.本规划需要进行水资源论证,有关内容要与省水利厅进一步做好对接。

采纳

已征求省水利厅意见,在指标、任务中均已体现。

第二次

5.建议明确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幅18%的目标。

不采纳,调整为下降16%以上

理由同上。

6

省教育厅

第一次

6.“加强重点学科专业群建设,构建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成长体系。”建议修改为“加强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构建中职、高职、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成长体系”。

采纳,文字表述略有调整


第二次

无修改意见。



7

省科技厅

第一次

7.“大力培育引进高端人才”中,删除“对列入支持计划的人才及创新型团队予以持续稳定支持”。该句话原文为“对列入‘白名单’的顶尖人才精准施策,在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基金项目、各类创新平台和科技人才项目中予以持续稳定支持。”目前我厅正在酝酿的“白名单”制度,只针对三大高地。

采纳


第二次

8.“建立完善实验室体系”整段修改为:构建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共同组成的特色优势明显的实验室体系。支持之江实验室围绕智能感知、智能网络、智能计算、大数据与区块链、智能系统等方向开展前沿研究和技术攻关,建成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国家实验室。支持西湖实验室建设一流科研高地,打造成为国家实验室的核心支撑。培育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到2025年建成10个高水平省实验室。

采纳


9.“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中的“集中力量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加快建设宁波甬江、嘉兴G60、温州环大罗山、浙中、绍兴等科创走廊,推进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设区市国家高新区全覆盖”修改为“集中力量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加快建设宁波甬江、G60浙江段、温州环大罗山、浙中等科创走廊,推进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设区市国家高新区全覆盖”。

采纳,文字表述略有调整


10.“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中的“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修改为“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企业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

采纳


11.“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整段修改为:加快推进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建设。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快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建设,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科技成果、技术需求、科技服务资源,推动流程再造、信息互通,加快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生态系统。以“国际国内双循环”为目标,加强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区域性技术市场实现互联合作,加快布局海外技术市场网络节点,促进技术要素跨国界、跨区域高效流动,实现“全球技术浙江用、浙江市场全球用”,逐步推动网上技术市场3.0覆盖全省、服务长三角、辐射全国、链接全球。

采纳,文字表述略有调整


12.“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整段修改为:推进超重力离心模拟与试验装置、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多维超级感知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装置)建设。全力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点,初步建成大科学装置集群。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向全社会开放共享科技基础设施。

采纳


13.“构建高效的创新服务体系”整段修改为:推进集“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功能的高水平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建成一批社会化创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一批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企业,为制造业提供技术评价、培训、转移、扩散等服务。

采纳


14.专栏8中,“争取2家国家级高新区进入全国前10,新建5家以上国家级高新区和25家省级高新区”修改为“争取1-2家国家级高新区进入全国前10,推进设区市国家高新区全覆盖,工业强县省级高新区全覆盖”。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15.重点任务,“争取2家国家级高新区进入全国前10”修改为“争取1-2家国家级高新区进入全国前10”。

采纳

规划文本中该部分内容不体现。

8

省司法厅

第一次

沟通后明确表述不涉及司法厅职能,逾期未反馈。



第二次

沟通后明确表述不涉及司法厅职能,逾期未反馈。



9

省财政厅

第一次

16.“加快科技体制创新”一段,建议删除。

采纳


17.“对各入驻机构技术成果中介服务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价和奖励”一句,建议修改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入驻机构技术成果中介服务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价和奖励”。

采纳

原先已采纳,后根据省科技厅意见,该部分内容文本中已不再体现。

18.“对列入支持计划的人才及创新型团队予以持续稳定支持”一句,建议修改为“对列入支持计划的人才及创新型团队按规定给予积极支持”。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19.“持续壮大专业技术人才”,建议修改为“持续壮大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同时,“健全高技能人才政府补贴制度”一句,建议修改为“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当地政府可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采纳,文字表述采纳省人力社保厅意见,略有调整


20.“设立担保、贴息等政策性融资项目,引导各类信贷资金优先支持数字化改造”一句,建议修改为“加强政策引导,吸引各类信贷资金优先支持数字化改造”。

采纳


21.“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产品认定奖励”一句,建议修改为“落实首台套产品认定奖励政策”。

采纳


第二次

22.“实施人才住房、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税收优惠等制度”中的“税收优惠”,建议删除。

采纳


23.“完善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制度,健全市场化运营管理机制,建立适应创新的基金投资考核规则”,建议修改为“发挥省产业基金对战略类、技术类、效益类等产业项目投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基金投资运作绩效评价制度”。

采纳


24.“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财政贴息支持”,建议修改为“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力度,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联动”。

采纳


10

省人力社保厅

第一次

25.“持续壮大专业技术人才”,修改为:持续壮大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采纳


26.“持续壮大专业技术人才”内容中“建立终身学习机制”,修改为: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采纳


27.“全面开展省级管理创新标杆企业创建工作”“创建绿色设计示范企业”“争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园区”等文中以及其他涉及“创建”、“示范”的表述进行核实。

采纳


第二次

28.“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修改为“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计划”。“统筹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双高计划”院校建设”修改为“统筹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双高计划”院校建设,建设一批一流技师学院”。

采纳


29.不属于创建示范项目的,建议调整相关表述。

采纳


11

省自然资源厅

第一次

30.“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利用”中“推行实施工业用地‘赋码管理’,全面落实存量工业用地‘占补平衡’”的内容删除;

采纳


31.“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利用”中“争取实施特大项目单列用地指标制度”删除;

采纳


32.“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利用”中“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定”的内容,修改为“审慎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采纳


第二次

无修改意见。



12

省生态环境厅

第一次

无修改意见。



第二次

33.“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碳”段中“推动高碳行业率先达峰,严控新上石化、化纤等高耗能项目”建议修改为“推动高碳行业率先达峰,严控新上石化、化工、化纤等高耗能项目”。任务分工“13.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段中作相应调整。

采纳


13

省建设厅

第一次

无修改意见。



14

省交通运输厅

第一次

无修改意见。



15

省水利厅

第一次

34.“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关键指标”中,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建议改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2020年”和“2025年”的信息相应改成“—”和“[16]”,与《浙江省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相统一。

采纳


35.“节能环保”条目中,建议补充“大力推进节水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研发与系统集成,加大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装备的推广应用。”

采纳,文字表述略有调整


36.“节能环保”条目中“在城镇污水处理、烟气脱硫脱硝、工业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鼓励发展节能节水、环境服务、绿色制造服务等节能环保服务,规范合同能源管理、用能全有偿使用与交易、节能监测与节能工程设计、碳排放权交易等服务。”建议修改为“在城镇污水处理、烟气脱硫脱硝、工业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鼓励发展节能节水、环境服务、绿色制造服务等节能环保服务,规范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用能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节能监测与节能工程设计、碳排放权交易等服务。”

采纳,文字表述略有调整


37.“促进水资源高效循环化利用”的内容建议修改为“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控高耗水行业发展规模。加强用水全过程数字化管理,支持高用水园区建设智慧节水管理平台,开展重点企业用水效率监测、管网漏损在线探查,促进取用耗排全过程智能化管控,推进水效领跑者和节水标杆引领行动,争创节水标杆园区。优化前端取水结构,引导园区新改扩建屋顶雨水收集设施、地下雨水储存及综合利用设施,鼓励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建材、矿山等园区加大对非常规水的利用,优质水源紧缺地区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分质供水。促进末端废水资源化利用,支持石化化工、钢铁、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开展工业废水园区综合治理、企业间循环利用和分级回用、企业内废水利用,争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园区。”

采纳,文字表述略有调整


第二次

38.“节能环保”中,建议将“大力发展高效锅炉、汽轮机和燃气轮机、节能电机电泵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回收装备、节能压缩机、绿色照明等高效节能产业。”修改为“大力发展高效锅炉、汽轮机和燃气轮机、节能电机电泵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回收装备、节能压缩机、节水产品和装备、绿色照明等高效节能产业。”

采纳


39.“促进水资源高效循环化利用”中,建议增加“鼓励工业园区加大对非常规水源的利用,优质水源紧缺地区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水源分质供水。”

采纳


16

省农业农村厅

第一次

无修改意见。



17

省商务厅

第一次

无修改意见。



第二次

无修改意见。



18

省文化和旅游厅

第一次

无修改意见。



19

省卫生健康委

第一次

无修改意见。



20

省应急管理厅

第一次

40.建议将文件结构“八(一)”中“创新监管方式”中的“在安监、环保等领域执法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和产业实际情况”,修改为“在安全生产、环保等领域执法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和产业实际情况”。

采纳


第二次

无修改意见。



21

省国资委

第一次

无修改意见。



22

浙江省税务局

第一次

41.“促进优胜劣汰,防止低于安全标准、低于质量标准、偷税漏税的……”中,建议将“偷税漏税”修改为“存在严重税收违反行为”。

采纳,文字表述略有调整


第二次

无修改意见。



23

省市场监管局

第一次

无修改意见。



第二次

42.“打造标志性产业链”一段中增加“逐步构建标志性产业链标准体系”。

采纳


43.“加强标准强省建设,提高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率。培育一批国家和省级计量测试中心……”修改为“加强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建设,提高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率,以高标准引领质量基础高级化。培育一批国家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加快国家计量科学数据中心浙江分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长三角分院建设。加强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领域,以及产业集聚地国家质检中心建设。”

采纳,文字表述略有调整


44.“优化布局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服务综合体”修改为“优化布局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体系”。

采纳


45.“加强质量地方立法”修改为“加强质量促进地方立法”。

采纳


46.“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修改为“持续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

采纳


24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第一次

47.“拓宽上市直接融资渠道”中,关于“优化支持制造类企业上市融资”的表述,建议改为“积极支持制造类企业上市融资”。

采纳


48.“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中,关于“优先满足企业新增投资等中长期融资需求”,建议改为“大力推进企业新增投资等中长期融资”;关于“贷款余额稳步增长”的表述,建议删除;“降低制造业融资成本”的表述,建议改为“推动降低制造业综合融资成本”;关于“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新模式”的表述,建议改为“开展科创企业股债联动新模式”;关于“设立担保、贴息等政策性融资项目,引导各类信贷资金优先支持数字化改造”的表述,建议改为“通过政策性担保、贴息等方式引导各类资金支持制造业数字化改造”;关于“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工具,支持产业基础能力提升”的表述,建议删除。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部分内容已不再体现。

49.“深化普惠金融改革创新”中,关于“加快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表述,建议改为“深化宁波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等建设”;关于“创新融资租赁等新型融资方式。积极培育科技金融、绿色金融,优化金融生态”的表述,建议改为“拓展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积极培育科创金融、绿色金融”;关于“多渠道补充资本金,增强融资服务能力,确保首贷户数量持续增加”的表述,建议改为“深入开展首贷户拓展行动,增强融资服务能力。”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部分内容已不再体现。

第二次

50.重大任务清单中第三项重大任务“引导创新资本向制造业集中”,配合单位增加浙江证监局。

采纳

规划文本中该部分内容不体现。

25

省统计局

第一次

51.部分统计数据需要进一步核实修订。如,“十三五”期间,全省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应修改为6.9%(原文为7%);规模以上制造业新产品产值率应修改为从34.8%(原文为34.7%)提升到42.4%。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52.统计指标已变更需要备注说明。统计指标“规模以上制造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业务收入比重(%)”,在《制造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中应备注说明。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26

省大数据局

第一次

无修改意见。



27

省能源局

第一次

已由省发改委汇总反馈。



28

省工商联

第二次

无修改意见。



29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第一次

53.“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修改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将“设立担保、贴息等政策性融资项目”修改为“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财政贴息支持力度”。同时,建议在本段中增加以下内容:“灵活运用央行政策性低息资金,加大对先进制造业企业的金融支持。以申创杭州、嘉兴国家级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为契机,推广‘人才贷’等人才金融产品创新,探索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的有效模式。”

采纳

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部分内容已不再体现。

54.“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负担”中“不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修改为,“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采纳


第二次

无修改意见。



30

浙江银保监局

第一次

55.“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中“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新模式”的表述修改为“开展科创企业股债联动新模式”。

采纳


56.“深化普惠金融改革创新”中“加快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表述删除,我局辖内不涉及该项工作;建议将“确保首贷户数量持续增加”的表述删除。

采纳


57.“强化需求激励政策”中“落实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表述修改为“落实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政策”。

采纳


第二次

无修改意见。



31

省通信管理局

第一次

无修改意见。



第二次

无修改意见。



32

杭州市

第一次

无修改意见。



33

宁波市

第一次

58.指标体系部分,建议增加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品质化方面的指标。理由为,数字化、智能化、品质化是“十四五”时期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且浙江是国家首批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需要有相关指标来体现。

采纳

相关指标体现在具体任务中,如到2025年,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300个以上;累计培育“品字标”企业2500家。

59.“新材料”产业部分,建议在“促进关键战略材料技术突破,重点发展先进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高性能树脂、新能源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端磁性材料、生物医用材料、人工晶体和电子陶瓷等”中,补充“高纯金属材料”。理由为,宁波在电子级高纯铝、高纯钛优势突出,拥有锦越新材料、创润新材料等一批重点企业,属于替代进口领域,未来发展巨大。

采纳


60.在“新材料”产业布局部分,建议突出宁波在全省的主体地位,不要把宁波涵盖在环杭州湾城市的大体系中,而是对宁波进行单独表述。理由为,宁波是全省新材料产业主要集聚区,细分产业领域众多,头部企业竞争力突出。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61.“智能装备”部分,建议在“突破智能装备关键共性技术,重点发展高档数控机床”之后,补充“高端注塑机”。理由为,宁波是全球最大的注塑机生产基地,拥有海天、海达、华美达、富强鑫、双马等一批全国注塑机龙头企业。

采纳


62.“智能家居”布局部分,建议修改为“优化形成以宁波、杭州为核心,台州、湖州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理由为,宁波在智能家电、智能厨卫、家庭安防、智能照明等领域产业基础雄厚,是全国三大家电基地之一,具备作为全省核心的基础。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34

温州市

第一次

无修改意见。



35

湖州市

第一次

63.“宁波、温州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建议修改为“宁波、温州、湖州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64.“宁波、台州、绍兴、金华、温州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空间格局”建议修改为“宁波、台州、湖州、绍兴、金华、温州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空间格局。”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65.“节能环保”中,“培育发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利用、再制造等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修改为“培育发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再生资源利用、再制造等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

采纳

相关内容体现在“推进再生资源高效高值利用”部分。

66.“环境治理、工业垃圾处理、固废危废综合利用、非常规水源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等产业。”修改为“环境治理、工业垃圾处理、固废危废综合利用、报废汽车拆解回收、非常规水源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等产业。”

采纳


67.浙江省先进制造业总体架构图中,关于湖州的产业描述,建议增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36

嘉兴市

第一次

68.新一代信息技术中“优化形成以杭州为主体,宁波、温州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建议改为“优化形成以杭州为主体,宁波、嘉兴、温州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69.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中“优化形成以杭州为核心,宁波、台州、绍兴、金华、温州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空间格局”建议改为“优化形成以杭州为核心,宁波、嘉兴、台州、绍兴、金华、温州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空间格局”。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70.智能家居中“优化形成以杭州为主体,宁波、台州、湖州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建议改为“优化形成以杭州为主体,宁波、台州、嘉兴、湖州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71.汽车产业中“优化形成以杭州、宁波、台州为核心,温州、湖州、绍兴、金华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建议改为“优化形成以杭州、宁波、台州、嘉兴为核心,温州、湖州、绍兴、金华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72.未来装备中,建议增加商业航空航天。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航空航天”体现在在发展重点“高端装备”部分。

73.“嘉兴市重点发展绿色石化、现代纺织、高端装备、绿色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中建议改为:嘉兴市重点发展新材料、绿色新能源、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居等新兴产业,提升发展汽车产业、绿色石化、现代纺织等优势产业。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74.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中,“加快建设宁波甬江、嘉兴G60……”中,将“嘉兴G60”改为“嘉兴G60世界级科创湖区”。

不采纳

根据省科技厅反馈意见表述。

75.加大培育引进高端人才中,增加“鼓励支持与国内一流理工科大学合作,培养理工科专业型人才,为地方发展先进制造业打好基础。”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76.“加快国家计量科学数据中心浙江分中心”后面增加“中国标准化长三角分院”。

采纳


77.根据5月7日省碳达峰碳中和通气会和能源双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碳的中“限制新上石化、化纤等高耗能行业项目”后面,增加“未纳入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和国家能耗单列范围的重大石化项目,以及没有产能置换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方案的化工、化纤、印染、有色金属等项目,一律不予支持”。

采纳,文字表述略有调整


37

绍兴市

第一次

无修改意见。



38

金华市

第一次

78.“重点发展新兴产业”,第一点“新一代信息技术”中的“优化形成以杭州为主体,宁波、温州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打造国家重要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全球数字安防产业中心,成为全国数字产业化示范区”修改为“优化形成以杭州为主体,宁波、温州、金华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打造国家重要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全球数字安防产业中心、信息技术自主创新基地,成为全国数字产业化示范区”。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79.“发展重点”,第一大点“重点发展新兴产业”,第五点“绿色新能源”中的“优化形成以湖州、嘉兴为核心,温州、台州、舟山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修改为“优化形成以湖州、嘉兴为核心,温州、金华、台州、舟山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80.“发展重点”,第一大点“重点发展新兴产业”,第七点“智能家居”中的“优化形成以杭州为主体,宁波、台州、湖州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修改为“优化形成以杭州为主体,宁波、金华、台州、湖州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81.“发展重点”,第二大点“巩固提升优势产业”,第三点“现代纺织”中的“优化形成以杭州、宁波、绍兴为重点,嘉兴、湖州、温州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修改为“优化形成以杭州、宁波、绍兴为重点,金华、嘉兴、湖州、温州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82.“发展重点”,第四大点“空间布局”,第三点“一廊:即金衢丽绿色经济走廊”中的“金华市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汽车产业、现代纺织等产业”修改为“金华市重点发展现代五金、芯光电、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前沿新材料、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等六大产业”。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39

衢州市

第一次

83.发展重点,(一)重点发展新兴产业第1条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议将衢州列为系统的产业空间布局。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84.发展重点,(一)重点发展新兴产业第4条高端装备。建议将衢州列为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85.发展重点,(一)重点发展新兴产业第5条绿色新能源。建议将衢州列为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86.发展重点,(四)空间布局,第3条:一廊即金衢丽绿色经济走廊。建议将衢州市重点发展新材料、节能环保、绿色石化调整为“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40

舟山市

第一次

87.新材料中,舟山市“十四五”将重点发展高端聚烯烃、特种橡胶、可降解塑料等先进石化材料,并打造石化新材料科创高地,因此建议“优化形成以环杭州湾城市为核心,湖州、衢州、金华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中增加舟山市的产业布局。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88.一带中,“十四五”期间,舟山将大力发展以高端船舶和海工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等主的高端装备产业和以卫星通信与导航应用、海洋大数据等海洋电子信息产业为主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因此“舟山市重点发展绿色石化、绿色新能源等产业”中建议增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41

台州市

第一次

89.现代纺织产业;“优化形成以杭州、宁波、绍兴为重点,嘉兴、湖州、温州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纺织和服装产业基地、世界级现代纺织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议修改为“优化形成以杭州、宁波、绍兴为重点,嘉兴、湖州、温州、台州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纺织和服装产业基地、世界级现代纺织先进制造业集群”。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90.“台州市重点发展汽车产业、现代纺织、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绿色新能源、智能家居等产业。”根据台州市目前的重点产业及规模排序,建议改为“台州市重点发展汽车产业、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绿色新能源、智能家居、现代纺织等产业。”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42

丽水市

第一次

91.“发展重点”,“新一代信息技术”中:“优化形成以杭州为主体,宁波、温州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打造国家重要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全球数字安防产业中心,成为全国数字产业化示范区。”建议修改为“优化形成以杭州为主体,宁波、温州、丽水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打造国家重要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全球数字安防产业中心,成为全国数字产业化示范区。”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92.“发展重点”,“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中:“优化形成以杭州为核心,宁波、台州、绍兴、金华、温州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空间格局,打造全国领先的医药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力争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议修改为“优化形成以杭州为核心,宁波、台州、绍兴、金华、温州、丽水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空间格局,打造全国领先的医药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力争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医药产业创新高地。”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93.“发展重点”,“新材料”中:“优化形成以环杭州湾城市为核心,湖州、衢州、金华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建议修改为“优化形成以环杭州湾城市为核心,湖州、衢州、金华、丽水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94.“发展重点”,“高端装备”中:“优化形成以杭州、宁波为核心,温州、湖州、嘉兴、台州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建议修改为“优化形成以杭州、宁波为核心,温州、湖州、嘉兴、台州、丽水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95.“发展重点”,“智能家居”中:“优化形成以杭州为主体,宁波、台州、湖州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建议修改为“优化形成以杭州为主体,宁波、台州、湖州、丽水等地协同的产业空间布局”。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96.“发展重点”,“一廊:即金衢丽绿色经济走廊”中:“丽水市重点发展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产业”。建议修改为“丽水市重点发展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居等产业”。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97.“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形成制度合力”,建议增加对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在用地、用能、资金、人才等方面要素保障的内容。

采纳

相关内容在任务部分体现。


附件2

《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

企业家座谈会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5月14日,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共征求10家企业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7条,其中采纳25条、不采纳2条。

序号

企业

反馈意见

是否

采纳

理由

1

省机电集团

1.建议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文件优化规划文本。

采纳

把“加快绿色低碳发展”作为一项重大任务,从低碳、绿色、循环等3个方面提出了11项具体任务。

2.建议增加海外市场表述。

采纳

在“强化产业合作”中有相关表述。

2

巨化集团

3.基本原则,建议增加两方面表述:一是通过技术创新,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实现我国产业链安全;二是绿色发展增加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

采纳

在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中均有相关表述。

4.发展重点中绿色新能源,建议修改为“优化形成以湖州、嘉兴为核心,温州、衢州……”。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5.“加快绿色低碳发展,转变制造业发展方式”,建议在完善低碳政策体系中,省政府从做大做强做优我省鼓励发展的特色产业链角度,在能耗指标上予以支持。

采纳

相关表述已有体现。

3

海康威视

6.数字安防产业规模不大,建议改为“物联网”表述。

不采纳

省里目前还是采用数字安防的表述。

7.企业数据资源是有隐私的,包括营销数据、研发数据、生产数据等,需要整合数据,厘清可分享的数据。建议加大数字化企业的力度,生态的描述,特别是商业模式。

采纳

相关表述已有体现。

4

杭汽轮集团

8.建议增加基础产业和基础研究的内容。针对碳达峰碳中和,增加储能、氢能等方向性的产业研究

采纳

相关表述已有体现。

9.建议增加军民融合的内容,如加大与央企的合作,加大与军工企业合作等。

采纳

相关表述已有体现。

5

吉利集团

10.在“形成以‘未来工厂’为引领”前增加“以用户为中心的‘C2M’设计原则”;“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为主体的新智造体系”改为“以数字化车间为生产、以新颖商业为主体的新智造生态体系”;“培育一批行业级、区域级、企业级等工业互联网平台”改为“培育一批国家级、行业级、区域级、企业级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及重点企业节点,深化标识在设计、生产、服务等环节应用”改为“运用区块链技术与标识解析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及重点企业节点,深化标识在设计、生产、供应链、销售、服务等环节应用”。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11.“……精准配置要素,打造产业生态”改为“……打造产业生态,实现数据资产化、资本化”;“支持企业应用数字孪生技术,构建产品、设备和产线的数字孪生模型,加强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系统集成应用,实现业务协同管理。”改为“支持企业应用数字孪生技术,构建起行业整个业务价值链的数字孪生模型,加强产品设计、仿真、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的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协同管理、客户关系与客户体验管理等行业价值链应用系统的集成,实现产业链业务共享协同管理,提升企业效率与效益”。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12.“推广基于平台的工业设计、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金融等模式”改为“推广基于平台的工业设计、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金融、保险金融、大健康等模式”。“加强安全技术、共享规则、应用授权等研究,建立数据泄密保险制度。”改为“加强安全技术、共享规则、应用授权等研究,建立数据去敏感机制与泄密保险制度。”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13.在“加快城市建成区造纸、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后面增加“大力发展汽车整车和零部件再制造、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报废汽车拆解相关产业,鼓励整车企业售后体系、社会维修企业应用再制造件,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和政策引导机制”。

采纳

文字表述略有调整。

6

正泰集团

14.建议增加有关老龄化的表述,如发展重点中,智能家居与老龄化有关的服务、产品可以提前布局;是否在产业体系中增加健康产业表述。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15.建议增加专业性人才培育,打造浙江制造人才强省,增加产业政策倾斜。

采纳

相关表述已有体现。

7

传化集团

16.建议从产业链的视角完善发展重点,如现代纺织和绿色石化,增加高端纤维、先进工艺、功能化学品、设计、品牌等攻克壁垒,人才支撑配套等表述。

采纳

相关表述已有体现。

17.建议从供应链的视角完善创新驱动,如增加硬科技、卡脖子技术攻关等。

采纳

相关表述已有体现。

18.建议从企业的视角完善产业服务,如一站式、多举措培育龙头企业,打造生态;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健全产业创新生态;加大专业人才培育力度等。

采纳

相关表述已有体现。

8

贝达药业

19.建议进一步突出生物医药产业地位和作用。在“发展成效”(P2)中对生物医药产业进行小结;在“发展目标”(P9)中增加对生命健康科创高地等表述;在“打造重点标志性产业链”(P34)中增加生物医药文字表述,并参照《浙江省医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增加具体数字指标。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20.建议进一步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空间布局”(P20)应集中布局、突出特色,如参考江苏省生物医药布局,优化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布局,推动差异化、集群化发展,突出重点发展领域,催生在中国乃至全球具备竞争力的生物医药龙头企业及区域板块。

采纳

原先已采纳,但因规划文本内容调整,该部分内容不再体现。

21.建议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创新的政策供给,增加鼓励生物医药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容,如对成功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入选国家新药重大创制专项,新增上市主体的药企,明确在平台建设、临床研究、进院应用、医保报销等方面给予更有竞争力的支持。

采纳

相关表述已有体现。

22.建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汇聚高端人才,在税收优惠、人才购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按照人才层次进行细化,给予精准支持。P23,建议增加改革科研成果评价和项目支持机制的内容,对科学研究给予最大程度“容错”。

采纳

相关表述已有体现。

9

万事利集团

23.“未来工厂”中应该明确提出围绕个性化定制的理念,未来工厂的一个具体标准就是快,生产是短流程/快速生产。

采纳

相关表述已有体现。

24.纺织行业缺少设计、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方面的人才,建议培育跨界人才。

采纳

相关表述已有体现。

25.建议重新定义现代纺织,“十四五”时期应该提高一个高度,数字化的纺织时代,浙江一定走在世界前列。

采纳

相关表述已有体现。

26.建议在制造业发展中把开放数据提高高度,数字大脑一定是政府为主,企业为辅的,如丝绸产业要做全球大脑。在数字化时代,浙江纺织服装丝绸产业打造高峰的契机。

采纳

相关表述已有体现。

10

宏华数码

27.“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建议改为“生态大脑+未来工厂”更合适。纺织业容易链接C端,打造产业生态。

不采纳

“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是数字经济系统建设的核心。


附件3

《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

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4月30日—5月31日通过省政府网站和厅门户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意见2条,均与规划内容无关,因此不采纳。

序号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理由

1

通过验证普及二层结构不绕行的全互通,路口换乘,预约出行,预约停车等加速普及信息化,数字化等,实现节水节能减排增效,促进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视频课件如需请联系或直接从有关部门调取或联合审议! 道路减少绕行,减少高度能大幅减国土空间占地,减少建设用水,路口换乘同理,减少公共交通绕行,减少空载率,减少候车时间换乘距离,避免机动车道上行人交织促进安全健康舒畅的出行,节水节能减排保安康,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期待有关部门再次联合验证普及审议加速推广应用,

不采纳

相关意见不属于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内容。

2

在此任命王玲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派处所所长

不采纳

相关意见不属于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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