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缙云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5    10:44

杭州市、湖州市、丽水市、杭州富阳区、德清县、缙云县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缙云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关于支持缙云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

         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

关于支持缙云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

——加快生态工业提升发展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支持推进缙云县生态工业提升发展,加快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举措。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按照“一县一策”的工作思路,支持缙云县补齐发展短板,强化集群培育、空间拓展、科技赋能和要素保障,实现生态工业总量规模、产业结构、企业梯队、科技创新、质量效益的显著提升,为夯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产业基础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力争通过五年努力,推动缙云县实现生态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探索出一条以生态工业带动山区县实现共同富裕的特色之路。到2025年,规上工业产值达到600亿元,健康医疗和机械装备产业产值均突破100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25亿元,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28万元/亩;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培育上市公司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370家,R&D投入强度位居山区26县前列。

三、重点举措

(一)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主导产业。支持缙云发展健康医疗和机械装备主导产业,外引内育打造链主企业,延链补链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两个百亿级产业集群。(省经信厅,括号中的单位为具体举措支持单位,下同)加快氢健康和ICU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指导缙云引进氢分子医药和医疗器械企业及相关产业项目、创建氢分子医学试验区,支持缙云建设氢健康研究院、产品标准研究中心和检测中心。(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加快机械装备产业数字化改造,支持缙云基于工业物联的圆锯机远程运维云平台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创建省级行业云应用示范平台和申报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省经信厅)加快产业贸易平台建设,支持缙云申报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创建省级跨境电商集群试点。(省商务厅)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快培育上市企业,积极指导天喜厨电、  涛涛车业、欧凯车业等缙云优质企业股改上市工作。(浙江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经信厅)扶持培育龙头企业,支持缙云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创建“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和申报首台(套)、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省经信厅)推动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支持缙云行业龙头企业主导制定“浙江制造”团体标准,争创省政府质量奖、“浙江制造精品”“品字标浙江制造”,在政府采购、政府性投资项目中鼓励采购。(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经信厅)推动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升,引导省级优秀服务机构到缙云设立分公司,开展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推动缙云规上企业实现数字化改造全覆盖。(省经信厅)加大产业项目扶持。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指导缙云开展精准招商,鼓励引导央企、省属国企、优质民企、外企到缙云投资建厂和项目对接,支持缙云与至少一家央企开展“一对一”结对,带动一批央企产业项目落地缙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扶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缙云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计划,申报标准按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强度、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指标0.7的修正系数下调,对入库项目按规定给予用地指标保障;支持缙云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优先列入省重大外资项目计划。(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推动示范项目引领,支持缙云水光氢生物质近零碳能源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开展水(光)电制氢、生物质制气、沼气加氢脱碳等“零碳电制气”研究。(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二)拓宽产业发展空间。提质升级工业平台。优化产业平台空间布局,指导缙云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合理安排浙江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和浙江缙云经济开发区生态产业规划空间,并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实施工业平台“二次创业”,支持缙云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规划建设中德特色生态产业平台,支持缙云在杭州市富阳区设立不小于1平方公里的“产业飞地”,由省级统筹安排不超过1500亩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并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统一下达,纳入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加快低效用地盘活再利用,支持缙云开展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工作,加大低效用地盘活再利用力度,按照规定核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用于生态工业发展和小微企业园建设,支持缙云开展小微企业园重点县(市、区)建设,整合提升一批以生态工业为重点的小微企业园,为产业发展腾出空间。(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支持推进合肥至温州高速缙云段项目前期工作,支持推动330国道缙云东渡至永康交界段改建工程、S210仙居至景宁公路缙云舒洪至船埠头段改建工程、S321椒江至武义公路缙云壶镇姓汪至里隆段改建工程(原35省道)、缙云综合客运枢纽等项目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推动缙云220千伏好溪、110千伏万景、110千伏溶江、110千伏宫前、110千伏苏宅等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省电力公司)开展水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支持推动缙云棠溪水库、潜明水库引水和好溪流域综合治理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

(三)推进科技创新赋能。构建创新动力体系。省市县联动政府产业基金,支持引领缙云科技赋能创新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支持缙云打造浙西南科创高地,在山区26县率先夺取科技创新鼎。支持缙云在上海、深圳、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等部署建设“科创飞地”,设立“科研转化协作基地”和科研成果转化专项,构建完善成果转化承接机制。支持缙云行业龙头企业建设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支持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将缙云纳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协同创新网络。(省科技厅)支持缙云设立医疗器械创新研究与注册申报网络“一站式”服务集成窗口,并建立远程视频专家会机制。(省药监局)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缙云优先布局建设机械装备行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经信厅)支持缙云苍山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建国家级孵化器,建设智能家居(小家电)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支持缙云建设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校友创业创新中心,在符合条件前提下优先列入省重点支持项目。(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推进缙云中德智造·曼斯特小镇建设,引导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在小镇设立研发中心,帮助设立中德工程师学院和引进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开发运营团队,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商务厅)加强创新人才支撑。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缙云中职学校逐步扩大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五年制职教专业学生规模和高质量筹建丽水缙云技师学院,在项目审批、基建资金、实训基地、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加强高端人才支撑,加大对缙云结对帮扶、组团式服务力度,实现省级科技特派员乡镇全覆盖,支持缙云建设先进制造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省科技厅、省经信厅)加强人才待遇保障,对缙云入驻“浙江人才大厦”“浙江创新中心”等飞地人才,支持参照飞入地人才标准,在落户、购房资格、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同城待遇。(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四)强化要素保障支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支持缙云符合一般债券发行条件的公益性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省财政厅)建立省市县政策联动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合理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建立绿色通道,明确审批时限。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缙云企业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鼓励在浙金融机构针对缙云健康医疗和机械装备等特色产业给予专项金融支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支持缙云设立“两山银行”试点和“两山基金”等市场主体,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金融创新产品服务“两山银行”建设,鼓励金融机构给予贷款利率优惠。(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加大政策性银行对缙云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缙云积极争取国开行“共同富裕”融资专项资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加大政策服务支持。支持缙云开发可再生能源,新增可再生能源量按国家政策超出责任权重部分不纳入考核。支持缙云因地制宜开发陆上分散式风电。(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支持缙云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加大对缙云监测能力提升的资金补助。(省生态环境厅)对缙云纳入国家和省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通道产品,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对接、精准服务,加快创新产品上市进度。对缙云医疗器械类科技创新项目进行定向引导和扶持,产品优先进入省首台(套)、省创新医疗器械、省重点研发计划产品目录,按规定纳入阳光采购平台,鼓励医疗机构、医疗经营企业采购。(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支持缙云县人民医院开展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浙江省医院质量绩效分析(DRG)和医院等级评审等工作,推动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省卫生健康委)支持缙云县创建生态工业发展试点,支持缙云打造一批高星级小微企业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缙云创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和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力争建设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0家左右。(省经信厅)


附件2

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医保局、省林业局、省药监局、省工商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省电力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