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数字孪生建设楼宇经济领域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7    17:33

杭州市西湖区、宁波市鄞州区、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

根据10月29日全省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会关于推进数字孪生建设、打造城市治理“一网统管”标志性成果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数字孪生体系建设,经研究,现决定在杭州市西湖区、宁波市鄞州区、湖州市吴兴区开展楼宇经济领域试点工作。试点拟解决城市楼宇内的空间资源配置不均、产业结构布局无序化、涉企惠企服务不精准、企业风险难监管等重点问题。  

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省经信厅和省大数据局已组织成立数字孪生体系建设工作专班,提供业务指导和数据支撑。请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加快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压紧压实试点任务,确保12月15日前取得显著成效。并请于11月20日下班前将试点工作专班名单、建设方案、进度计划通过浙政钉报送至省经信厅和省大数据局,并按计划及时反馈试点进展情况。


联系人: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处             姚春彬,电话:13588866015; 

              省大数据局数据发展中心      甄理,电话:18767130049。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