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防被追尾、触碰限高等安全装置研发与产业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3    11:11

各市经信局:

为防范危化品道路运输车辆安全风险,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车辆加装防被追尾、触碰限高等安全装置已成为当务之急。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委办传【2020】19号)精神,结合经信部门职能,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深入摸排本地防被追尾、触碰限高等安全装置的生产企业情况,填报附件表格并于9月10日前报我厅。

二、强化对相关企业和项目的要素资源保障,加大对防被追尾、触碰限高等安全装置研发与产业化的政策支持力度。

三、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防被追尾、触碰限高等安全装置参与首台(套)产品“清单引导、标准认定”,达到关键技术指标清单要求的最优产品可纳入《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并享受首台(套)保险补偿等推广应用政策。 

联系人:厅装备处 刘红艳,电话、传真0571-87055014


附件:防被追尾、触碰限高等安全装置生产企业情况表.doc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