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萧山区将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作为传统块状经济转型升级重要组成部分,针对辖区小微企业园存在的布局不够合理、单位产出效率低、生产制造类园区偏少等问题,通过规划引领,强化“亩产论英雄”理念,加快推动小微企业园集聚发展、转型升级。
一、主要做法
(一)规划引领,科学谋划发展导向。在梳理摸清工业用地和镇街工业园区基本情况,充分考虑当前产业布局、生态环境基础上,制定出台《萧山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五年规划(2018-2022年)》,将小微企业园建设作为完善全区产业平台重要一环。根据规划,到2022年,基本完成园外优质小微企业集聚入园工作,新建、提升小微企业园超45个,集聚小微企业超4000家,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当前,萧山区已建成小微企业园25个,共集聚小微企业2500余家,其中生产制造类园区有11个。
(二)管理创新,激活运营体制机制。鼓励多主体多模式开发小微企业园,通过租售结合、量身定制等方式,确保小微企业“进得起、留得住、发展得好”。截至目前,该区共有37个产业园列入区级小微企业园三年培育名单,其中由专业机构、龙头企业主导开发的达21个。如,杭州湾信息港以“互联网+”“人工智能+”为特色,成为杭州地区首个“政府主导、企业专业化运营”的高科技小微企业园,由政府全资投入、专业团队运营管理,已获评“浙江省优秀特色小镇”等称号,累计引进培育5家独角兽企业、12家上市企业、2家知名上市企业浙江总部,1—4月实现税收10.46亿元。
(三)政策助力,增强园区发展动力。为推动小微企业园加快提质升级,出台《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存量工业用地有机更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萧山区小微企业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等文件,对小微企业园利用存量开展有机更新、老旧园区升级等给予支持,着力缓解要素制约瓶颈,今年已有4家拟建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园的企业通过有机更新方案论证。此外,政策还允许职工宿舍、食堂、商店、餐饮等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最高可占园区建筑面积30%;对小微企业园分割转让厂房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一事一议”;新入园企业投产前3年上缴税收区级留存部分按一定比例返还企业。
(四)分类整治,优化整体发展环境。一是结合镇街工业园区分类整治、落后产能淘汰整治、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等工作,开展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用地”企业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产业层次低下、创新能力不强、转型升级缓慢的小微企业,对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关停取缔。二是引导优质小微企业加快入园集聚发展,有效破解当前小微企业发展瓶颈和发展乱象,为优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做强做优提供良好环境。
(五)培优做强,梯度培育小微企业。一是打好小微企业提质升级组合拳,从全区近70000家小微企业中遴选出3116家企业纳入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库,其中初创型企业2100家、成长型企业692家、领军型企业324家,近年来,园区已培育“小升规”企业129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32家、科技型企业419家、上市企业13家。二是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层次给予不同服务,针对小微企业规模小、抵押物缺乏导致融资难等问题,通过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以信换资“三押一换”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动企业从“低小散弱”向“专精特新”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强化分类指导。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协调推进机制,通过现场会、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反映全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情况,及时总结园区可供借鉴的经验与做法,研究分析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统筹加强小微企业园提升建设,力争在省级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重点县(市、区)2年实施期内形成具有成熟完善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升级版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模式。
(二)创新运营模式。继续鼓励国有平台、第三方专业机构、企业联合体、龙头企业等,探索多种方式参与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并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及行业特点,采取租售结合、量身定制等供给方式,为入驻企业提供标准厂房、定制厂房、孵化园等多种类型的发展空间。
(三)优化服务功能。以建设小微企业园重点提升县为契机,用对用好省级资金,鼓励园区优化服务功能。开展数字化园区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园区大脑”,今年争创两个以上省级数字化示范园区;完善基础设施,集中建设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满足入园企业及职工需求;引入金融服务、法律服务、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降低企业创业风险、创业成本和创业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