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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904/2022-04401 发布日期: 2020-07-03 发布机构: 省经信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温36号建议的答复 A

文号:浙经信提〔2020〕208号

印发时间:2020-07-02 浏览次数:

王振勇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加大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财政激励的建议》(温36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加快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强化产业转型要素支持和优化激励遴选标准的意见,很有针对性,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大启发意义,经与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一)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省委、省政府把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作为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建设制造强省、培育壮大民营经济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强政策支持,强化分类指导、分业推进。一是强化试点示范。2017年以来,从17个重点传统制造业中,分三批遴选出48个分行业省级试点县(市、区),指导各地对标先进,明确产业提升发展路径,大力实施数字化、绿色化、品质化、资本化、集群化转型,加快推动传统制造业实现改造提升新突破,为全省积累经验、作出示范。其中瓯海区服装制造业成功列入第三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分行业省级试点。二是加强政策支持。2017-2019年,省政府每年安排18亿元实施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重点支持18个激励县(市、区)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以数字化转型为突破口,2020年从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3亿多元,支持瓯海区等开展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同时加大对产品升级改造与机器人购置补助力度等,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政策支持体系。瓯海区智能门锁行业和服装行业分别入选智能硬件领域和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改造领域支持项目。三是推动创新发展。2019-2020年,省财政安排20余亿元,用于支持我省数字经济等领域重大项目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2020年,省经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启动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在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中又安排资金4.4亿元定向用于支持智能制造、工业强基产业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四是深化产融对接。2019年,省政府整合设立总规模251亿元的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组建数字经济等7支主题基金,撬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省级试点地区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相关产业基金,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产业数字化转型等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同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继续加大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二)建设高能级平台载体。按照加快形成浙江制造新优势的目标要求,引导各地加大高能级创新载体和产业(园区)平台建设,推动科技、产业、人才、资源等高端要素高效配置,为传统制造业加快优化升级发展提供支撑。一是推进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精准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建设一批集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成果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引导企业全面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省科技厅将瓯海智能锁具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瓯海区眼镜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列入第三批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名单,省财政给予共计40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支持地方统筹用于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提升区域产业创新发展水平。二是推进产业平台整合提升。推动各地全面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园区(平台),落实特色小镇创建支持政策;整合设立年规模5亿元的省级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2019-2020年,从中安排3亿元对40个县(市、区)实施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试点财政专项激励,推动小微企业园建设提档升级。三是积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充分发挥我省块状特色产业发达优势,支持各地紧紧围绕“415”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目标,加快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国内细分市场“冠军”企业、“浙江制造”知名品牌,培育形成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积极参与国家工信部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支持。

(三)持续完善激励机制。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要求,省转升办牵头制定《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督察激励配套实施办法》,根据各地传统制造业关键性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及政策建设情况,遴选一批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力度大、措施实、成效好的县(市、区),给予一定政策激励。一是坚持统筹兼顾。充分考虑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实际,在听取各地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督查激励办法进行修订,加大对26个加快发展县(市、区)转型升级工作的支持,原则上激励名额中26个加快发展县(市、区)不少于1个;同时明确在督察激励建议推选环节,上年度列为省政府督察激励县(市、区)的不再重复推荐,以充分调动各地创先争优积极性。二是坚持优中选优。进一步细化督察激励评价体系,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承担的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定量评价指标中涵盖传统制造业生产运行、质量效益、创新动力各方面,兼顾设置目标任务完成和超目标完成情况。定性指标中,侧重于对各地工作创新性的评价,相关指标包括实施方案的编制、配套政策文件的出台、工作协调机制的建设、特色亮点做法等,力求客观、公正,优中选优。三是坚持政策叠加。积极协调省财政部门将激励县(市、区)财政资金奖励由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同时,注重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支持政策举措,同等条件下,在国家、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及智能化技术改造、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创建、星级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试点示范创建时,对激励县(市、区)予以倾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省经信厅将认真研究吸收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会同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有关单位,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机制,细化政策举措,用足用好激励措施,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发展。

(一)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迭代升级。落实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工作,推动各地结合新目标、新定位、新形势、新要求,加快谋划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围绕培育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链,以集群化、数字化、服务化、品质化、绿色化为方向,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工作力度,抓紧制定实施2.0版改造提升实施方案,迭代升级政策支持举措,争创全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标杆县(市、区)。二是积极创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支持各地围绕特色主导产业,按照集群发展思路完善产业链和创新链,通过要素集聚、机构精简、职能优化、实施竞争性的差别化供给政策,全面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园区(平台),积极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为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三是推动小微企业园提升发展。纵深推进“腾笼换鸟”,鼓励各地按照“规模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尽量利用“三改一拆”拆改土地、城镇低效土地、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小微企业园,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分类入园集聚,促进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落实《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试行办法》,引导各地对标对表提升,加快实施一批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一批数字化、特色示范园区,争取创建成为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重点县(市、区)。

(二)完善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一是加强传统产业用地保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迁建项目,支持优先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对入库项目在完成相关手续后,按规定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由省市县共同保障。对高科技、高成长性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好的其他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项目用地,鼓励各地有效整合年度新增计划、增减挂钩以及存量用地等各类用地指标,以“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予以重点支持。二是抓好存量土地盘活利用。落实好省级更大用地自主权政策举措,加大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相挂钩机制中考虑亩均税收情况,按规定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挂钩计划指标。鼓励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保障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用地需求。对企业通过改造提升提高容积率的,不增缴土地价款。对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兴办先进制造业、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创新创业平台等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的,以及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三是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把“亩均论英雄”改革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主要抓手,推动《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综合运用差别化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用地、用能、排污以及创新要素、金融、财政等政策措施,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区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

(三)提升精准服务效能。一是突出精准保障。加强工作统筹,继续创新政策支持方式,加大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试点示范的支持力度,确保专项激励政策落地实施,充分发挥多维度省级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深化“三服务”效能,结合试点示范特色产业,做好专项激励政策宣贯解读工作,积极协调解决试点示范中的重大问题,全力保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资源要素需求。二是突出精准评价。建立完善月度监测分析、季度运行评价、年度综合评估制度,客观评价11个市、48个分行业省级试点县(市、区)改造提升进展和成效。加强评估结果应用,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客观制定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年度目标任务。鼓励县(市、区)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提出督查评价办法优化方式。三是突出精准服务。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做强政府产业基金,发挥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省级试点地区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相关产业基金,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发展。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引导金融机构中心下沉,加大对传统制造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技改贷款和信用贷款,推动股权投资、债券融资向制造业倾斜。完善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增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帮助。


联系人:产业转型升级处 刘静茹

电  话(传真):0571-87056792

邮政编码: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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