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浙经信提〔2020〕205号
郭胜华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01号提案《关于高质量发展我省数字经济的若干建议 》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关注,您在提案中深入分析了我省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具体的建议,这些建议很精准、也很重要。我厅高度重视您的提案,经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等部门认真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做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数字产业化发展,培育数字引领新动能
一是推动科技攻关。全力推进之江实验室、阿里达摩院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等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创建省级产业技术联盟,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浙江大学工业信息物理融合系统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高新区(滨江)获批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2019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技术研究开发费同比增长14.7%,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3.95%。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累计达49137件,同比增长12.2%,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2525件,较上年增长63%,制定数字经济领域“浙江制造”标准55项。二是推动新兴产业培育。组织实施集成电路“强芯”、软件“铸魂”等行动计划,大力推动6个省级集成电路产业基地、杭州国际级软件名城、宁波特色软件名城等的建设。2019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实现增加值6228.94亿元,同比增长14.5%,高出GDP 增速7.7个百分点,占全省GDP比重达10%,对全省GDP增长贡献率达到19.6%。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完成增加值2073.6亿元,同比增长14.3%,实现软件业务收入6101.8亿元,同比增长17.6%。三是推动企业培育。实施百家数字骨干企业扶持行动,分层次开展“雄鹰计划”“雏鹰计划”“凤凰行动”和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推动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目前,全省数字经济领域拥有超千亿元企业1家,超百亿元企业25家,境内外上市企业111家,高新技术企业4806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2779家,入选2019年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14家(全国第2位)。
(二)坚持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将工业互联网作为推动产业转型的关键支撑,落地建设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浙江分院和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浙江分中心,获批建设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积极构建“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supET平台入选全国十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10个,组织实施应用示范工程,基本实现17个重点传统制造业行业和主要块状经济产业集聚区全覆盖,接入工业设备约20万台。实施“企业上云”行动,在全国率先制定企业上云标准体系,加强考核激励,推进企业上云,2019年全省累计上云企业达35万家。推进“十百千万”智能化技术改造行动,从企业、行业、区域多层面联动推进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在役机器人从2015年的3.2万台增加到2019年的8.9万台,创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114家,认定数字化示范(试点)园区101个,规模以上工业劳动生产率从2013年的16.78万元/人提高到2019年的24.7万元/人。二是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跨境电商、移动支付、信息消费、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焕发蓬勃生机,新型贸易中心和新兴金融中心建设取得新成效,电子世界贸易平台(eWTP)秘书处落户浙江,世界银行全球数字金融中心落户杭州。杭州、宁波、衢州等3个城市列入新零售标杆创建城市,52家企业列为浙江省新零售示范企业。2019年,全省实现网络零售额19773亿元,同比增长18.4%。跨境网络零售出口777.1亿元,同比增长35.3%。全省共发生移动支付454.5亿笔、金额51.5万亿元,同比增长44.4%。三是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大力促进数字技术与农业生产、乡村治理深度融合。建成益农信息社23756个,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建成9个国家级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确定72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数字农业工厂试点示范。全省拥有活跃涉农网店2.1万余家,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超842.9亿元,网络零售额超过千万的电子商务专业村1720个、电商镇256个。
(三)坚持优化基础保障,着力建设新型信息基础设施
近年来,我省网络覆盖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逐步形成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我省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网间总带宽从260G增至560G。积极推进根镜像服务器、云计算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省累计建有各类数据中心190个。率先制定并实施5G+行动,加快推进5G商用,截至2019年底建成交付5G基站15770个,在高清视频、智慧交通、工业制造、智慧医疗等领域开展了140余项试点应用,应用数量居全国前列。积极推动IPv6规模部署,覆盖用户达9269万户。积极推进传统设施智能化改造,发展物联网用户1.19亿户。着力推进“城市大脑”建设与应用,出台《浙江省“城市大脑”建设应用行动方案》,杭州已建成涵盖公共交通、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11大系统48个应用场景,完成从“治堵”到“治城”的转变,我省“城市大脑”在交通、平安等领域的应用更是引领全国。
(四)坚持做优发展生态,打造一流发展环境
一是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全力推进“掌上办事、掌上办公”之省建设,全省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掌上可办率达80.5%、“跑零次”率达97.4%。强化省级“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目前该平台已实现省市县三级38个执法领域全覆盖。推动公共数据收集与开放,开通数据高铁升级数据归集新方式,制定发布《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导则》,截至2020年4月底,已归集数据220多亿条,开放45个省级单位,1207个数据集 (含612个API接口)。二是完善政策支持。实施数字新政,制定出台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百亿省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已出资13.5亿元撬动社会资金96.6亿元。参股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150亿元,已返投我省19.5亿元,撬动社会资金80.4亿元。截至目前,省财政已安排各类专项资金100多亿元支持数字经济发展。三是推动地方立法。在全国率先启动数字经济地方立法工作,《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一类项目,今年6月4日,《条例(草案)》经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提请审议;省政府还制定出台了政府规章《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省将以高水平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谋划打造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牵引创新发展,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治理数字化,努力在新技术、新产业、新制造、新基建、新应用、新制度上取得新的突破,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打造省域治理现代化排头兵提供强大支撑。
(一)聚力产业协同创新,加快突破新技术
按照“小切口、广覆盖、大突破”的要求,聚焦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网络安全、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滚动编制和持续迭代关键核心、“急用先行”和前沿技术等3类清单,组织实施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创新优化数字经济领域重大科研平台体制机制,实施精准靶向扶持,积极推动阿里巴巴、海康威视等龙头企业和科研大平台开展联合攻关,合力攻关一批“卡脖子”核心关键技术,加快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志性成果。
(二)聚力产业链构建,培育壮大新产业
组织实施数字产业“百千万”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软件
名城、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人工智能+、5G+、大数据+、区块链+,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产业,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组织实施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网络通信、智能计算等重点产业链提升行动,推进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建设,着力培育数字安防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强化产业链协同创新,构建完善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生态。
(三)聚力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发展新制造
大力推进全国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区建设,持续完善“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开发集成一批工业应用程序(APP)。强化“企业上云”,提升企业上云上平台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企业“高水平上云,深层次用云”。推进智能化技术改造,培育智能化改造工程服务公司,深化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诊断服务全覆盖,组织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积极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探索建设“未来工厂”,推动新技术特别是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中的应用。
(四)聚力基础设施支撑,超前布局新设施
加快建设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大力推进大型绿色数据中心,以及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统筹推进5G网络建设,谋划《浙江省加快5G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探索开展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快“城市大脑”建设与应用,谋划《浙江省“城市大脑”推广工作方案》,加快“城市大脑”在交通、平安、城管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快打造“城市大脑”杭州样板和建设湖州、衢州、德清等示范试点。围绕治理数字化转型,以需求为导向,推动大数据应用示范,举办好大数据场景应用大赛,积极打造数据供应链。深化IPv6规模部署,支持北斗导航发展应用,力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五)聚力推进数字赋能,深化拓展新应用
抓住疫后生产生活方式改变的契机,大力推进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经济发展、智慧海洋等各行各业的深度融合,挖掘“城市大脑”、未来社区、数字乡村、数字文化和旅游、智能家居、智慧健康养老等新型信息消费和产业升级等需求,着力拓展应用场景,促进数字经济领域的军民融合场景挖掘和产业发展,加快发展共享制造、新零售、移动支付、宅经济、云办公等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
(六)聚力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构建新制度
加快数字经济地方立法,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争取在全国省级层面第一个出台数字经济法规。持续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掌上办事、掌上办公”之省,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监管、督查成效。加快推进区域合作,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共同打造数字长三角,推动省内数字经济后发地区与省内外发达地区开展对口合作,支持在发达地区建设多种形式的“飞地”孵化平台(基地),推进全省各地数字经济协同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关心与指导。
联系人:数字经济处 吴玮晨
电 话:0571-87057488,传 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