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要求,我厅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6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拟保留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5件,拟废除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拟暂时保留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具体目录见附件)。请于2020年6月9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省经信厅政策法规处 蒋加幸
电 话:0571-87058269
传 真:0571-87058269
邮 箱:43960547@qq.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邮 编:310007
附件:1.拟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废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拟暂时保留(需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