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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0 10:43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

2020年9月30日

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

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6号)、《关于整合提升全省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指导意见》(浙委发〔2020〕20号),推进各类开发区(园区)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改革试验,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围绕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和“415”先进制造业集群,强化创新驱动、推进强链补链、加快动能转换、推广智能制造、促进绿色发展,全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培育建设一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成为我省“重要窗口”建设的标志性成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设形成10个以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示范园区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规模以上制造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亩均税收和亩均增加值分别达到40万元/亩和150万元/亩以上,规模以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5万元/人·年以上,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开放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建设成为先进产业集群、优质企业集聚、高端要素集成的创新型园区、数字化园区、绿色化园区,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现代化产业平台。

二、重点任务

(一)围绕强链补链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园区要突出主导产业,聚焦1-2条特色优势产业链,建设成为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和“415”先进制造业集群的主要承载平台,积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放水养鱼行动”,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和供应链掌控能力的龙头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带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产业链专业化配套能力,促进大中小型企业协同发展。引导企业优化全球供应链布局,开展项目定向招引,采取“目录引导、揭榜挂帅”的方式,实施一批重大引领性标志性项目,补齐产业链短板,提升产业链主导力、控制力和供应链安全管理水平。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和高端品质,实施质量、品牌、标准竞争力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浙江制造精品,打响园区公共品牌。

(二)围绕动能转换打造创新型园区。园区要支持企业加快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引领性研发机构,实现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和产业创新联盟,实施一批“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加大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工程化攻关和推广应用。着力提升园区开放水平,加强全球精准合作,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领域,通过建立海外创新中心、海外创业基地和国际合作园区等方式,加强与国际创新产业高地联动发展,支持企业开展以高端技术和高端人才为核心的国际并购重组。围绕制造业重点发展领域,引进和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家、领军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强化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服务能力,加快研发、设计、制造等创新要素的数字化改造、在线化汇聚和平台化共享,整合利用全社会创新要素开展创业创新活动,打造制造业“双创”升级版,构建园区创新生态。

(三)围绕智能制造打造数字化园区。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充分运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实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培育基于平台的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促进制造业智能化、精准化、柔性化发展。根据园区特色产业制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探索方法科学、机制灵活、分业施策的差异化发展模式,按照“一园区一产业链一平台”培育目标,建设高水平行业级、区域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推广基于平台的系统解决方案,实施工业技术软件化工程,开发集成一批工业应用APP,推动工业设备和核心业务上平台、用平台。加快企业全链条数字化改造,建设一批数字车间和未来工厂。发展壮大共享制造、工业电子商务、现代供应链、产业链金融等新业态。推进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建设园区数字大脑,提升园区数字化治理水平。

(四)围绕生态集约打造绿色化园区。完善园区“亩均论英雄”工作机制,建立以制造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人才密度和创新强度为导向的园区综合绩效评定体系,健全园区项目准入规范。依法依规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全面开展低效企业改造提升。推行绿色制造模式,促进企业、园区、行业间链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推动产品、工厂、园区绿色化发展,积极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构建制造业绿色产业链。提升园区循环利用水平,全面推行循环生产方式,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旧厂区改造和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完善园区污水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推广应用先进适用低碳技术与设备,加强重点行业碳排放控制。落实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园区安全整治,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全面评价

按照广泛参与、分类评定、达标命名的思路,建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评价机制,形成园区高质量示范引领。

1.评价范围。全省园区整合提升后以制造业为主导的开发区(园区)纳入评价范围。在园区整合提升完成前,边整合边评价,在现有的省级及以上各类开发区(园区)和已经提前完成整合提升的园区进行试行。

2.评价标准与结果。制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星级评价标准,由省经信厅、省统计局根据统计数据进行高质量发展评价。达到分类评价标准的园区(大部分指标明显高于标准值、个别指标可适当放宽标准),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园区,以星级体现发展质量,星级越高发展质量越好。对五星级园区确定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达不到三星级评价标准的园区,要限期整改,通过五年努力,力争在2025年全部达到三星级园区标准。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分类评价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三星级

园区标准

四星级

园区标准

五星级

园区标准

产业规模

1

规模以上制造业营业收入

500亿元

1000亿元

产业数字化

2

重点制造业企业装备数控化率

60%

65%

70%

3

重点制造业企业机器联网率

40%

45%

50%

4

制造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率

70%

80%

90%

创新能力

5

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

54%

57%

60%

6

规模以上制造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

2.3%

2.6%

3%

质量效益

7

规模以上制造业亩均增加值

120万元/

135万元/

150万元/

8

规模以上制造业亩均税收

30万元/

35万元/

40万元/

9

规模以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

25万元/

30万元/

35万元/

绿色集约

10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

低于全省同行业标准,被评为省级及以上美丽园区、绿色园区优先

11

万元工业增加值污染物排放

加分项目

以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带动园区示范发展,按照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国际和国内行业前5强企业数量,实施的投资额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上和50亿元以上重大标志性示范项目的数量进行加分。

3.评价程序。在园区整合提升完成前,由各地组织园区申报,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定。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定结果提出建议名单,经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审议后公布。园区星级评定实行动态调整,每年根据评定结果调整星级等次。两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环保突发事件的园区不得评定为星级园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遴选、评价、管理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细化政策举措,加强指导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市、区)和园区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星级评定,创新举措、完善政策,围绕高质量发展努力提档升级。

(二)创新体制机制。支持制造业为主导的开发区(园区)加快整合提升,创新体制机制,开展改革试验。实施行政管理与开发运营合理分离,改组、组建、引进独立的开发运营市场主体承担园区的开发建设、产业培育、投资运营等专业化服务职能,与管委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赋予园区相对独立完整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对标国际公认标准,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三)加大政策支持。对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园区,优先支持申报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项目,优先支持星级园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允许条件成熟的项目提前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各地将“腾笼换鸟”“三改一拆”、土地综合整治等盘活的企业用地,优先用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星级园区建设。对发展较好、用地集约的星级园区,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予以倾斜,省政府切块下达的用地指标,要优先用于园区内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重点项目。对星级园区单位能耗产出水平提升明显,或园区节能技改、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推进有力度的,园区所在地政府在确保完成本地区单位GDP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能耗总量控制,努力保障园区重大产业项目和产业链补短板项目的合理用能需求。将星级园区创建成效列为“亩均论英雄”改革等省政府督查激励相关项目重要因素。加大对星级园区引进和培育人才的支持力度,在人才资金和专项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统筹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对评定为五星和四星级的园区,以“区域+项目清单”方式予以重点扶持。发挥政府性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建立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主要面向园区和科技企业的科技支行。

(四)做好示范推广。各地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理念,强化制度供给和政策创新,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建立完善指导服务和总结推广工作机制,及时总结示范园区在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工作体系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在全省园区复制推广有关创新成果,形成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园区建设的新模式、新路径,营造比学赶超新氛围。以星级园区为支撑,积极推动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集群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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