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华、汪亚明、徐美珍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第547号提案《重视浙江省品牌的中药资源的开发与应用 》收悉。提案中对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对下一步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经会商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答复如下:
一、我省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
中药材产业是我省重点发展的历史经典产业,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近年来,我省多措并举着力推动中药材产业传承创新发展,2018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76.1万亩,总产量21.75万吨,总产值60.02亿元;中药产业工业总产值达200亿元。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顶层设计。一是加强规划引导。近年来,省政府制定了《浙江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关于加快推进中药产业传承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中药材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浙江省中药材产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浙江省中药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积极引导产业快速有序发展。2018年11月,省政府批准成立了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打造成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一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二是优化生产布局。目前,全省已基本形成以“浙八味”为主的传统道地药材和“新浙八味”特色药材两大优势产区,中药材主产县43个,建成近30万亩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基地,50个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精品园,认定了15个“道地药园”,培育了磐安新渥镇和淳安临岐镇2个中药材省级特色农业强镇;铁皮石斛、薏苡、山茱萸、温郁金等5个生产基地通过国家GAP基地认证。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强项目支持。编制完成《浙产道地药材“浙八味”振兴方案》,获国家工信部批复实施,正大青春宝药业牵头的万亩浙麦冬和温郁金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等一批“浙八味”中药材产业重大项目得到国家、省相关专项资金的支持。积极推动“五个千亿”投资工程、健康产业“四个一批”等重大项目建设,其中“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年产30吨灵芝抱子粉(破壁)、铁皮石斛干品等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等中医药项目列入《浙江省“五个千亿”投资工程2019年度实施计划(审议稿)》。二是支持特色园区基地建设。2012年省政府将浙江“浙八味”特产市场列为第二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区,在规划引导、财政补助等方面落实了多项扶持政策。2015年以来,我省已将磐安江南药镇、富阳药谷小镇、椒江绿色药都小镇、临海国际医药小镇纳入省特色小镇创建对象;出台《关于大力支持安吉县创建“两山”中药思想实践示范县的若干意见》,支持安吉中药材基地建设;省药监局与丽水市政府签订支持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合作协议。开展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先后确立清河坊历史文化特色街区、兰溪市诸葛八卦村等66个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三是强化要素保障。支持将“浙八味”中药材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和保障项目用地空间;鼓励“浙八味”中药材重点产业项目积极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指标“事后奖励”。此外,我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在公平、公正、公开前提下,对以“浙八味”为原材料开发的创新产品予以适当加分支持。
(三)积极推动技术创新。一是加强资源保护和利用。组织开展全省中药材种质资源普查、评价与开发利用,抢救并保育了全叶元胡、野生玄参、於术、多籽贝母等28种野生资源,并将其列入浙江省首批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名录,目前,全省共建立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圃20多个,保存资源1000多份。华东药用植物园全面启动建设,是目前国内规划面积最大、地形最丰富、综合性最高的药用植物园。二是推动相关学科建设。温州医科大学浙南特色中药研究省级中医药实验室,成功开展浙南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及温莪术GAP研究、浙南中药活性成分、制备工艺及质量标准研究和浙南中药的药理毒理评价等相关研究。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大学、省中医药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中药药剂学、中药分析学、中药药理学、临床中药学、中药资源学等一批国家、省中药重点学科。三是强化科技协作攻关。省农业农村厅组建了省中药材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和省中药材产业协会专家服务团队,并联合“三农六方”和省市县三级专家,针对产业发展技术瓶颈,组织开展联合协作攻关,为全省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服务,目前全省已建立示范基地30余个。
(四)加强品牌标准建设。一是推行标准引领。组织制定并实施“浙八味”省级地方标准,实施浙江省中药材生产基地信息体系建设,推行生产全过程“二维码”追溯管理和合格证制度。先后组织制定灵芝和铁皮石斛等国际标准2个、省级地方标准30多个、中华医药学会团体标准20个,编制中药材生产技术模式图(手册)16种。二是挖掘浙产道地药材。注重挖掘民间草药、浙产道地药材的使用,《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2015年版增收了铁皮石斛(鲜)、灵芝孢子粉、衢枳壳等浙江省特色中药材加工的饮片,收录了浙贝母、临安於术、浙麦冬、温山药、东贝母、杭菊等浙江道地药材炮制的饮片。畲药是我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药,我省共颁布实施了食凉茶等12个畲族习用饮片标准,批准了降脂轻身茶等畲药医院制剂,为畲药产业发展打下基础。三是注重品牌保护发展。大力推进道地药材品牌建设和保护,指导各地积极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目前,全省21个品种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5个品种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举办中药材交易博览会,探索“互联网+”发展新模式,扩大浙产药材影响力,2018年网上交易额达4亿元以上。
(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推进简政放权。积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出台《关于优化服务举措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药品医疗器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发展的意见》,鼓励中药企业兼并重组和医疗机构名医名方开发,所有中药许可事项简政提效、事项“最多跑一次”。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出台《浙江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传统中药医院制剂注册备案实现全程网办、零跑。二是开展精准对接。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中药材产业“精准对接,服务企业”行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通过“浙江中药材信息网”定期发布“浙八味”等浙产药材市场行情和价格,有效指导药农生产。
(六)强化全产业链监管。一是制定实施意见。坚持“发展是最好的监管”理念,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中药材种植、养殖、初加工、经营和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使用。二是注重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经销使用中药材、中药饮片行为,确保购销合法、票据索取、台账记录、入库验收和储存养护符合要求。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发挥技术监督作用,对容易发生染色、人工增重、硫磺熏蒸、掺杂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验,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查处。浙江省中药饮片合格率从2013年的70%上升到目前的93%以上,浙江中药饮片质量和信誉度不断提升,浙江生产的中药饮片市场占有率也在不断提高,目前有的地区已占市场份额的70-80%。
二、下一步主要举措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大力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传承创新发展的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制定出台《生物经济行动计划》和《关于加快生命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助推中药材产业发展。继续实施《浙江省中药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精心谋划“十四五”规划,在政策制定、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对浙产中药项目予以倾斜和支持。以《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为指导,积极培育有全国影响力的中药材特色强镇。按新特优标准,争取把新“浙八味”列为特色优势农产品培育,加大扶持力度,推动中药材产加销融合发展。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中药产业“精准对接、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在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政策调整、中药配方颗粒试点、检测资源共享、新资源食品和药食同源名单申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省级产业基金的支持引导作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浙八味”中药材产业发展。在工业类、农业、林业等专项资金中均予以支持。通过省重点研发计划和基础公益类研究计划项目,对浙产特色药材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名贵药材种苗繁育及高效栽培技术、浙产药材道地性评价技术等领域予以支持。通过省重点研发计划等形式,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牵头开展临床前和临床研究,研发一批中药创新药物。
三是加强科技攻关。充分发挥省中药材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和浙江省中药材产业专家团队作用,加快中药材产业产学研联动。加强重点产品培育,组织实施浙江省“十三五”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将“浙八味”等中药材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列入省农业重大研发专项,设立中药材育种专项协作组,着力推进新品种的源头创新。针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多发病和常见病,对临床急需且与西药相比优势较大的中药创新药物,通过省重点研发计划等形式,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牵头开展临床前和临床研究,研发一批中药创新药物。加大对省中药现代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的扶持力度,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做好“浙八味”道地药材和传统名优中药材的二次开发。
四是提升标准化水平。研究制定“道地药材指数”、《浙产道地药材指数》浙江制造团体标准、《铁皮石斛叶、花》省食品安全标准和《浙江药膳》标准等,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推进参麦注射液、康莱特注射液等国家中医药标准化项目建设。推动“浙八味”“新浙八味”等道地药材生长发育特性、药效成分形成及其与环境条件的关联性研究,明确产量和品质的影响因素,并推动研究成果转变为道地药材生产标准。围绕浙产特色药材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名贵药材种苗繁育及高效栽培技术、浙产药材道地性评价技术等领域,通过省重点研发计划和基础公益类研究计划项目予以支持。
五是着力提升生产水平。推动道地大宗和特色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培育一批主导示范区和精品园,加快浙产特色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大力推广应用新品种。支持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科研机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开展中药全产业链开发和跨区域建立中药材生产基地,积极引导优势企业在适宜药材生产的区域,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建设现代种植(养殖)、规模化加工一体化基地,保证中药材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溯源。
六是着力强化品牌培育。弘扬中医药文化,加大浙产特色中药品牌培育力度,在继续做好“浙八味”等浙产特色中药品牌培育工作的同时,遴选中药材新“浙八味”,培育创建一批以浙产优势特色药材为主要原料、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药及保健产品,不断巩固和扩大浙产中药品牌的影响力。以品牌为引领,加大道地药材及相关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实施“名医好药”行动计划,开展“浙产好药”品牌产品创建活动,推广中药材健康养生文化。
七是深化企业服务。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中药研究、注册、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对“江南药镇”等特色小镇和产业基地的指导服务。
此外,关于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设立中药现代化专项资金的建议。2014年以来,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一个部门一个专项、一个专项资金一个资金管理制度”原则,对省级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我厅已整合设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含中医药产业。同时,对中药材现代化种植项目、中药材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项目、中药材技术创新项目等,也已在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因此,不宜再单独新设中药现代化专项资金。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中药材产业传承创新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消费品工业处 赵晶
联系电话:0571-87058233
邮政编码: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