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全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第430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的几点建议》收悉。您在提案中对目前我省小微企业园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比较到位,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参考价值,在此表示感谢。经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小微企业园是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培育成长的主阵地,是加快市场主体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厅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升级版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18年全省新增小微企业园222个,建筑面积1853万平方米,入驻企业6315家。今年一季度,全省新增小微企业园57个,建筑面积408万平方米,入驻企业1798家。
一、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省级层面,建立了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高兴夫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省级10多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厅。去年9月和今年3月分别召开2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绩效评价办法、年度工作要点、“园区大脑”系统等事项。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对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加大,也都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为合力推动小微企业园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去年底以来,我们要求各地在摸清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和空间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块状经济和主导产业发展特点,以县(市、区)或以市为单位编制小微企业园发展五年规划,明确园区布局、产业定位、建设要求和建设进度等。目前,各地已基本完成规划初步编制和上报工作。经审核,已有19个规划基本通过,对未达到要求的已予反馈,要求在6月底前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全力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做多100天”改革,简化审批程序。省自然资源厅加大土地保障力度,统筹安排好小微企业园用地空间,建立“增存挂钩机制”,鼓励盘活存量用地,优化土地审批流程。
(三)研究出台系列政策。以省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我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保障。研究制定《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试行办法》,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提供评价依据。我厅还先后会同浙江省税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邮政管理局等单位研究出台了针对小微企业园的税收优惠、金融服务、快递物流等方面的多个专项支持政策。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浙江2018版)待正式公布。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自然资规)〔2019〕3号)。市县两级也纷纷出台相应政策措施。
(四)建立审核认定制度。按照打造升级版小微企业园的要求,从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园区规模、入驻企业等方面细化明确了小微企业园的认定标准和审核认定程序,完善了小微企业园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开展全省小微企业园基本信息备案登记、省市县三级审核认定工作。同时,建立了小微企业园建设运营和入驻企业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加强运行监测和数据分析,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现该项工作正加紧推进。
(五)加强试点示范和经验推广。会同省财政厅整合设立年规模5亿元的省级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2019年从中安排1.5亿元,以竞争性分配方式首批遴选了20个县(市、区),分别予以500-1000万元的财政专项激励,用以支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并试行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和星级评定,为全省创造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今年4月12日,省政府在湖州召开全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现场推进会,高兴夫副省长出席并讲话,部署重点工作,安排现场考察,交流推广各地经验。会同省人社厅举办以人力资源服务为主题的现场会。
(六)推进数字园区建设。委托省物联网产业协会,联合20多家单位,历时5个多月,制定了《数字化小微企业园建设运营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已于5月15日正式发布实施,为全省数字园区建设提供指引和评估标准。联合浙江电信等单位,开发了小微企业园“园区大脑”系统,并于5月15日、31日分别在台州、义乌等地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目前该系统已在部分园区试点应用。浙江省数字化小微企业园联盟也于近日成立。
(七)提升园区服务水平。把小微企业园作为“三服务”的重要对象,建立小微企业园服务专员制度,省市县三级联动,整合各类政府服务事项和社会服务资源,开展“百园万企”服务专项行动,走进100个以上小微企业园,开展1000场以上公益服务活动,服务10000家以上小微企业。重点推进政策、金融、双创大赛、人力资源、物流快递等服务进园区。如浙江银保监局发布《“4+1”小微金融服务差异化细分工作方案》,创新小微企业园金融服务产品;湖州银行联合地方政府推出“绿色园区贷”金融服务方案,为入园小微企业提供链条式一揽子金融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抓规划引领。指导督促各地尽快完成小微企业园五年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完善工作,抓好落地实施。结合各地规划编制情况,合理分解到2022年的全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二)抓规范管理。依托数字经信和小微企业园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包括备案登记、审核认定、数据报送、绩效评价、星级评定等方面的小微企业园分类规范管理和科学评价机制,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
(三)抓试点示范。抓好首批实施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财政专项激励的20个县(市、区)试点工作,打造一批特色示范园区。组织举办以金融服务、新动能培育、村集体联建、供应链服务等为专题的现场推进会,复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遴选确定第二批财政专项激励县(市、区)。
(四)抓数字园区。发挥三大电信运营商、智慧园区专业服务机构和小微企业园运营机构的积极性,加快“园区大脑”系统推广运用,今年争取接入100个以上小微企业园,打造20个以上示范性数字化小微企业园。
(五)抓服务提升。组织抓好“百园万企”专项服务行动,重点推进政策、金融、人力资源等服务进园区。组织举办各地小微企业园工作负责人、运营机构负责人业务培训,重点培育、引进和推广一批专业化、连锁化的小微企业园运营管理机构。
(六)抓调查研究。结合“三服务”活动就小微企业园建设开展进一步深入调研,及时了解各地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和企业入园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和沟通协调,争取出台更多有利于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的支持政策,不断破解小微企业园建设发展中的困难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小微企业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小微企业园建设发展情况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企业服务处 岑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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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