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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号提案的答复 A

发布日期:2019-11-06 15:55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省工商联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号提案《关于精准服务促进民营企业稳定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组织有关职能处室进行专题调研,并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金融监督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协商,制订办理工作方案和分工,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十分感谢贵单位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对当前我省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准确到位,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答复如下:

一、浙江省促进民营企业稳定发展的有关做法和成效

(一)关于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1.加快出台新一轮减负降本措施。省减负办紧紧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1500亿元减负目标,一手抓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一手抓省级减负降本空间挖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制订出台综合性减负降本政策文件。4月份,我省出台了《浙江省企业减负降本政策(2019年第一批)》(浙政办发〔2019〕25号),提出了20条措施。“减负新20条”既涵盖了国家今年出台的全部减税降费措施,也结合我省实际,在降低社保缴费、用电成本和融资成本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截至目前,我省已形成企业减负降本“1+5”政策体系,共140条减负措施。二是协调推进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在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措施上,充分体现了浙江速度。1月18日,国家出台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我省于1月23日出台浙江版政策,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按顶格50%减征,成为全国最早确定并发布政策的省份。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培训解读。结合“三服务”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减负政策,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和执行率。比如,举行企业减负降本政策新闻发布会、编制印发《浙江省企业减负政策汇编》等。

随着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落细,我省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企业各项成本均有下降。前三季度,全省民营企业累计新增减税1082亿元,降低企业社保费负担387亿元,用电成本降低141亿元。

2.持续深入推进清理拖欠专项行动。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从去年年底开展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省政府成立由高兴夫副省长任组长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全省清欠工作。根据省领导要求,省减负办(省清欠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排查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市迅速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省上下高度重视清欠工作,共组织了三轮全面排查。前三季度,全省共排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87.93亿元,已偿还60.14亿元,剩余欠款27.79亿元,偿还比例68.4%,排名全国第8,预计全年减轻企业负担将达2000亿元以上。

(二)大力推动涉企政策落地落实

1.完成“惠企政策清单”制定。我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对201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文件进行梳理,截至10月16日,已形成7大类5721条惠企政策。分别是税收优惠政策211条、财政支持政策4785条、费金减免政策140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162条、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政策180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政策121条、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政策122条。其中,省级层面的惠企政策170条、设区市本级的惠企政策1059条、县(市、区)的惠企政策4492条。

2.完成惠企政策省级信息平台建设。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发布浙江省惠企政策信息平台。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政策新闻”、“法人办事”下的惠企政策栏目和首页漂浮框推送的“惠企政策清单”,均可进入浙江省惠企政策信息平台。截至10月16日,浙江省惠企政策信息平台在库企业数200多万家,推送政策1.8亿多条次,企业浏览量15万余次,咨询量2800余次。

3.建立政企互动共治机制。4月底,我厅在“浙里办”完成企业服务APP的部署,建立惠企政策信息平台的移动端,实现惠企政策咨询和办理功能。我们通过将政策清单、政策咨询、政策办理、政策建议、跟踪反馈五个模块整合建成了惠企政策信息平台(包括PC端和APP端),构建了政企互动机制,实现了“3个一”工作机制的有机融合。

4.开展专项督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1条举措落实。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省发改委委托省发展规划研究院,从5月底起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1条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独立评估。在梳理汇总11个设区市和28个省级部门自评报告、6232份民营企业有效问卷、杭温台绍衢等5市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显示全省多领域出台支持“民营经济31条”政策配套,营商环境优化全方位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势头良好。今年8-9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对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要求,由省经信厅牵头,分6个组赴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专项督察。为更好地督促政策落地落实,今年省政府已将稳企惠企与民营经济发展考评列为省政府部门重点工作绩效考评。

(三)着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一是深入实施“凤凰计划”,截至 9月,我省科创板上市3家,数量居全国第五,已受理至证监会注册阶段10家。1-8月,我省上市公司实现直接融资721亿元。二是扎实开展民营银行试点。省金融监管局于今年4月赴舟山实地调研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海洋银行事项,与主发起人面对面交流,对设立民营银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给予指导。落实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计划,加快企业发债进度。截至7月末,全省19家民企落地项目38个、发债174亿元,规模保持全国第一。落地全国首批6家民企中长期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企业债券期限结构得到优化。1-7月,全省民企发债460.1亿元、兑付656.3亿元。三是积极推广应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今年计划通过线下业务线上化推动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500亿元,重点推动政府采购系统对接和推动核心企业系统对接,带动供应链整体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上半年,平台新增融资779笔,金额465.0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新增409笔,金额136.88亿元。四是推进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在2016年增资组建30亿元的省担保集团基础上,2018年再为省担保集团增资50亿元,组建浙江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截至9月末,集团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余额221.88亿元,在保户数37123户,单笔500万元及以下业务占比99.7%,其中,再担保业务余额176.02亿元,占全部担保业务余额的79.3%。实行优惠收费政策,聚焦外贸、双创等领域,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及其创办的企业实行最高1%/年,最低0.5%/年的担保费率。

    2.优化银行信贷服务。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推广中期贷款内嵌年审制、中期授信内嵌预审制、循环式等服务模式,扩大无缝续贷等还款方式覆盖面,着力将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由1年延长到3年。开展银行贷款收费清理专项行动,对搭售理财产品、收取财务费用等推高融资成本的行为严肃追责。将民营企业贷款增量、占比列入银行金融机构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将优秀单位给予表彰,并将结果积极运用于省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前三季度,全省各项贷款新增1.27万亿元,同比多增521.4亿元;9月末,各项贷款余额11.9万亿元,增速(15.8%)继续保持沿海主要省份第1位民营经济贷款新增3976亿元,余额同比增长9.5%,为2014年以来最高;用于小微企业贷款新增3444亿元,同比多增1039亿元,其中1000万元以下普慧小微贷款占比达82%。

    3.加快小微金融创新步伐。推进商标权、专利权、排污权质押贷款,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支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截至2018年底,全省商标权、专利权、排污权质押贷款余额合计178.2亿元,同比增长19.9%,其中商标权、排污权质押贷款规模居全国首位。全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累计促成2.13万笔共计6003亿元融资,居全国前列。实施差异化细分小微金融服务,已向404个小微企业园及入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约占全省(不含宁波)小微企业园的75%。大力发展小微金融专营机构,满足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截至2018年底,全省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601家,比年初增加80家。

二、下一步促进民营企业稳定发展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推动“入法成策”工作,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且位列首位。经过近半年的努力,我厅于6月中旬完成《条例》送审稿,省司法厅审查修改后于9月初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9月20日,袁家军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省人大常委会正按立法程序对《条例(草案)》审核修改。提案中提出的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增强企业获得感的建议已吸收到《条例》(草案)第五章“行政行为规范”中(第三十八条);提案中提出的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的相关建议已吸收到《条例》(草案)第三章“保障措施”中(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提案中提到的建立长效服务企业的机制,已吸收到《条例》(草案)第五章“行政行为规范”中(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等等。进一步梳理提案中适合吸收到法律中的对策建议,已经吸收的意见要争取保留。对不适合写入法规,但适合成为政策措施的对策建议,我们将吸收由我厅牵头起草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之中。

(二)加快建设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努力形成“三服务”长效机制我厅将加大政策集成力度,在企业服务、后台维护上不断完善,并积极争取省级有关部门对服务平台功能模块持续完善、迭代升级的大力支持,平台功能不断完善,更好地为我省民营企业服务。同时,我厅拟向省政府建议,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服务企业工作办公室,负责企业服务的日常协调工作,省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省经信厅下属单位)负责综合平台的日常运营维护,与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12345政务热线打通,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

(三)继续抓好减负降本和清欠工作。我们将以“三服务”活动为主抓手,继续抓好减负降本各项工作:一是全力抓好政策落实。加大部门协同力度,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政策落地落实落细。二是全力抓好政策解读。结合“三服务”、“五个一百”活动和“五个一”体系建设,抓好政策宣传培训解读,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和执行率。三是全力抓好政策评估。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企业,建立企业减负政策评估制度,针对2019年中央和省级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企业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获得感,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分析政策实际成效,提出措施建议。评估方式包括部门自评、企业抽样调查、解剖麻雀和专题研究。四是全力抓好政策储备。抓紧研究制定今年第二批企业减负降本政策,力争年底前出台。五是全力抓好清欠工作。重点督促年底前完不成清偿50%目标的县市区和部门加大清欠力度,确保全省高质量完成任务。

(四)着力破解融资困境,进一步改善民营企业环境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支持民营企业争上科创板,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发挥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投资、股权和债券等融资渠道作用。举办银行间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会,持续推动民营企业持续参与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精准对接民营企业发债需求清单,积极支持民营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努力做到“应发尽发、能发则发、争取多发”。加快上市公司稳健发展基金项目落地,纾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困难,防范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优化信贷结构,争取年底全省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总额达到5000亿元、占全部流动资金贷款比重达到1/5、为企业节约转贷成本50亿元。

推进小微企业“增氧”计划和“滴灌”工程。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各类商业银行争取总行支持,加强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发挥好主渠道作用。严格执行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力争2019年全省小微企业贷款新增3000亿元,余额达到3.7万亿元。积极利用政策性资金,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引导各金融机构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合理安排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推广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引导银行推广中期贷款内嵌年审制、中期授信内嵌预审制、循环式等3类服务模式,减少短贷长用和频繁转贷问题。推广还款方式创新,引导银行机构将产品适用对象从小微企业向符合条件的中型企业延伸,提高创新产品的深度和广度。建立续贷沟通机制,对于存量客户、存量贷款中的到期部分,督促银行机构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提前与客户充分沟通后续放款的规模、进度等情况,增强企业资金周转的稳定预期。

化考核激励,将民营企业融资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督促、考核金融机构提高企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的比重,降低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维护利率市场秩序,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定价机制,科学合理开展利率定价。

)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培育新动能。2019-2022年,省财政计划安排409亿元,重点支持民营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民营经济创新平台建设、中小企业竞争力提升、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人才引进培育等。加快政府产业基金2.0版实质性运作。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级主管部门加快搜寻投资项目,通过省市县联动,相应组建若干定向基金,推动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落地;发挥创新引领基金及已组建子基金的作用,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项目的投资。

    (持续组织开展“回头看”,抓好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地落实。对各地各部门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政策执行效果评估,深入推进政策落细落地见效。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的六大方面措施,以及提案中需要深化落实的对策建议,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专项政策措施,进行专项试点探索。比如,提案中提到的“更好推进商标权、专利权、排污权质押贷款”建议,我厅将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开展深入调研,总结现有做法及其成效,提出破解措施。再如,提案中提到的“更大力度推动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园发展”建议,我厅将会同省人行、省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研究制定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园专项实施方案,选取若干个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园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联系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处发展处  罗仁宏 

    电  0571-87056915传真0571-87058111

    邮  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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