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11-17 19:57 信息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条例》和《暂行办法》为依据,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拓展公开内容和公开渠道,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委已成立由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网站管理和建设,各处室负责政府信息的发布。落实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推进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底,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载体建设。我委始终把门户网站作为推进信息公开的有效“平台”,并在显著位置专设了政务公开一栏,做到了涉及我委职能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同时,委办公室定期对委门户网站更新情况进行通报考核,确保我委门户网站栏目信息的时效性。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委党组的意见,2014年我委启动制度修订工作。对《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进行了认真修订、补充完善,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使政府信息既全面公开又安全保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及时,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委办公室落实两名人员负责全委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处室落实一名人员负责处室信息公开工作,监察室负责日常监督,形成了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规范了信息发布格式,提升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我委始终把加强监督作为规范工作、阳光运行的有效抓手,充分发挥投诉信箱、委主任信箱作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安全检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保密审查原则,规定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既确保我委门户网站上网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又确保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委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701条,其中机构信息14条,规划公报、计划总结、通知公告、统计信息和财务信息965条,工作动态4328条,政策法规174条,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及行业信息2200条。我委通过政务微信(2013年12月26日正式上线的“经信情报”微信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数2014条。

(一)突出委门户网站的载体力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以委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14年委门户网站分别设立了"工业治水促转型"、“打击‘伪基站’”、“2014年春运”、“五帮一化”蹲点抓点服务企业活动等一系列专题专栏,继续做好“阳光工程”建设、“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三网融合”、“产业合作转移”、“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等热点专题的信息维护更新,及时公开委内重点工作信息,使基层企业更好了解相关政策举措和工作动态,监督各项部署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形成了良好互动互促氛围。

(二)突出主要新闻媒体的依托作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利用多种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我委通过省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共召开了“全省春运工作”、“全省能源利用状况白皮书”、“全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等3次省级平台的新闻发布会,召开“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媒体通气会”和“省信息经济发展情况媒体对接会”。落实好第八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新闻发布对接工作。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涉及我委相关报道4000多篇(含转载)。

(三)突出网络问政的媒介作用,实现在线式信息公开服务。

继续加强网上互动交流平台建设,安排专人及时回复网友留言、办理工作事项,实现了在线式信息反馈服务,将平台真正打造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助推器”。平台全年共接收公众互动信息274条,其中:在线咨询184条、公众留言51条、主任信箱27条、监督举报14条,并严格按相关要求及时予以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省经信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照申请人要求及时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省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如下:

1.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依法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有关成本费用。

2. 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2014年度,省经信委收到1件通过网上在线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与申请人电话沟通后,根据申请人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了答复,没有发生收费和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省经信委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还有一些需要完善及改进的地方。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待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将按照省政府和国家工信部的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既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又确保安全保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步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逐项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在安全保密的基础上,全面及时公布经信工作的各项信息,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情况。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公众掌握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享受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源。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管理流程,严格规范每一个工作环节,使社会公众方便及时地获得依申请公开信息。同时,加强对委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树立执政为民理念、为民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的高度去认识,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功能。按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质量提升、及时准确的要求,建设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不同载体的特点,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布信息,使社会公众能根据不同的阅读习惯,快捷地获得政府信息。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www.zjjxw.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电话:0571-87058226;电子邮箱:xxgk@zjjxw.gov.cn)。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