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下达2014、2015年度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展奖励资金共439.51万元,永嘉县开诚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永嘉县大洋铸业有限公司、永嘉县工力废旧回收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成为我县自2014年修订相关政策后首批受益的企业。
为帮助我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克服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税收政策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2014年8月,我县对原有的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展的文件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政策,取消了年度缴纳增值税额在100万元以上这一门槛,同时突出对注册地在永嘉的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重点扶持。通过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资金补助,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既支持了我县泵阀产业的发展,也维护了我县产业链的完整性,更有力促进了我县循环经济的发展。(永嘉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