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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领导赴委属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
发布时间:2015-07-02    来源:省经信委监察室    字号:[ ]

2015年4至6月间,省经信委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组长俞慧敏带队赴委各直属单位、部分委无线电管理派出机构开展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省经信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同时,向各单位征集进一步加强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对驻委纪检组监察室工作的建议,增强省经信委系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俞慧敏组长肯定了委各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做法和成效,并对做好当前工作提出三方面意见。一是要守纪律讲规矩,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就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中央纪委全会上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调研时也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前沿。各单位党组织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重要突出位置,执行到位,确保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二是要进一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来抓。各单位领导班子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有认识、有意识”;各单位“一把手”在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要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明确责任处室负责具体落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年初要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制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规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规章和制度,做到“有教育、有制度”;年末时要及时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照年初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进行自查自纠,做到“有检查、有考核”。三是要持之以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多次通报全国各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省纪委省监察厅也连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明查暗访,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引以为戒,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纪党规,自觉遵守党章党纪党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以及省经信委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作风建设抓常抓细的长效机制。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要管好身边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深入落实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委监察室相关负责人随同调研。(黄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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