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栏目  >> 处室之窗_新  >> 电力处  >> 处室工作
我省公布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区宽度和安全距离标准
发布时间:2014-08-27    来源:省经信委    字号:[ ]
    近日,我委印发《浙江省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区宽度和安全距离标准(试行)》,以保护特高压电网设施,保障浙江省电力正常供应,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该标准为我国首个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区宽度和安全距离省级标准。

《浙江省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区宽度和安全距离标准(试行)》规定了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区宽度,特高压电力线路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特高压电力线路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三个方面的内容。

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区宽度,是指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地面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1000千伏交流和±800千伏直流特高压电力线路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距离为30米。

特高压电力线路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800千伏直流特高压电力线路最大风偏后的安全距离为10.5米,最大弧垂时的安全距离为15米。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电力线路最大风偏后的安全距离为10米,最大弧垂时的安全距离为16米。

特高压电力线路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800千伏直流特高压电力线路最大风偏后的安全距离为15.5米,最大弧垂时的安全距离为16米。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电力线路最大风偏后的安全距离为15米,最大弧垂时的安全距离为15.5米。

相关附件:
关键字: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