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年度实施计划

发布日期:2011-05-12 00:00 信息来源:产业投资处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结合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

明确2011年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和方向,进一步完善适应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环境,通过重点项目的示范和引导,加快重点领域的突破。当年全省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保持在35%以上,全省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达到3700亿。

二、重点工作

(一)继续开展首台(套)产品认定。以本年度高端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的评选工作为载体,研究明确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并开展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评选工作。今年初步计划评选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30项,通过评选,表彰奖励和宣传推广首台(套)产品及企业,鼓励更多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开展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试制和产业化工作,切实提高高端装备制造业的自主研发和国际竞争力。

(二)探索建设高端装备制造业新型发展载体。力争今年培育出5个基础较好、示范作用显著的高端装备制造业示范基地。并在此基础上,重点培育和扶持1至2个高端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通过联盟标准制订、产学研合作、关键技术攻关、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和生产性服务项目等,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联盟发展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联盟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形成较强的市场发展能力和示范效应。

(三)推进现代产业集群示范区规划建设。加快推动我省装备制造业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深入落实省政府认定的第一批产业集群示范区中的6个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示范区的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强化年度考核。指导省政府认定的第二批产业集群示范区中的6个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示范区开展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督促落实实施方案。

(四)培育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落实省政府认定的23家重点培育发展的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的帮扶政策,促使其进一步做大做强,更好更快地发展。鼓励我省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分离发展科技服务业和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或引导装备制造企业将分离出来的部门成为独立运转的专业服务公司,拓展其社会服务功能。每年确定一批拟培育的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及重点项目,在技术攻关、应用示范、产业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五)扶持一批重点项目。根据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基础和优势,筛选一批技术含量高、投资额度较大、行业示范作用显著的重点项目,持续关注并予以优先扶持。在“十二五”期间,对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六)开展装备制造业联盟标准试点工作。通过1-2家装备制造业联盟标准试点,引导我省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建立系统的标准化工作计划,确立我省优势装备制造业在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体系中的领先地位,逐步推动形成我省装备制造业

(七)推进装备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推动装备产品信息化。积极推动微电子、传感器、处理器和软件等信息技术“嵌入”装备产品,增强装备产品功能和性能,提升装备产品附加值,促进装备产品升级和更新换代。确认5-10家装备制造信息化示范企业,以点带面推动装备制造业信息化工作。将嵌入信息技术的高端装备制造业纳入省级工业新产品备案,并从中评选一批优秀新产品给予奖励。推进装备制造业管理信息化,召开一至两次现场会,在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企业中推广和应用一批先进制造技术和先进管理模式。

(八)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立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公共制造、公共研发、质量检测与控制、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和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利用现有高端加工设备建立公共制造平台为其它企业和机构提供服务。汇总编辑《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产品目录》,加快宣传和引导重点产品产业化。

(九)建立数据统计分析平台。根据《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2010-2015)》所确定的重点领域和工作目标,探索建立全省性的高端制造业数据统计分析平台,为推动产业有序发展提供可靠的决策数据。

(十)落实国家及省级有关财税政策。积极落实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并向国家积极争取我省符合条件的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列入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在省级有关财政专项资金中重点扶持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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