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政策解读

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1-12-29 13:52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制定文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发〔2009〕27号)、《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O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

《石油化工企业总体布置设计规范》(SHT3032-2002)、《石油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SHT3053-200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5603-1995)、《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等。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过程

化学工业是我省重点优势产业和重要原材料产业、对我省工业经济的转型升级关系极大,而化学工业企业大多存在易燃、易爆、腐蚀性大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高等特点,我省化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部分中小型技术装备水平落后、环保、安全和劳动保护问题突出等诸多问题。如果不能迅速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不能有效解决多年来沉积下来的环保、安全、劳动保护等问题,全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将严重受制。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在借鉴兄弟省市相关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组织起草了《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征求相关单位和协会意见、召开论证会听取专家意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委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委领导审签后,由我委会同省环保厅、省安监局联合发布施行。

三、文件规范的主要内容

本“《指导意见》”内容包括化工产品生产、储存、经营、设计、研究等活动。对化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造的选址和总图布置、原辅物料储存、物料输送和灌装、工艺装备及控制、安全、环保与职业卫生、计量控制与质量管理等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四、其他说明

我省进入专业化工园区的企业少,企业分散布局在全省各地,因土地资源紧缺等因素,企业占地面积偏小,安全、环保压力大。很多企业面临搬迁改造,急需有一个能指导企业从选址直到日常运行的规范出台,“《指导意见》”对企业在建设和运行的各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建议尽快出台。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