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和基础性产业,是国民经济各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和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规划(2009-2012)》,做精做强装备制造业,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特制定本年度实施计划。
一、2009年主要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工作
围绕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出台《浙江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规划(2009-2012年)》,并举办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专题报告会。确定六个装备制造业块状经济示范区和二十三家重点培育发展的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开展“千名干部结对项目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活动。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51亿元,用于42个装备制造项目。安排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15亿元,用于55个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评选装备制造业国内首台(套)产品7个,省内首台(套)产品60个。截至2009年底,共争取16家装备制造业企业获得国家技术中心认定,新认定省级装备制造企业技术中心33家。
(二)工作成效
2009年全省限额以上装备制造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2816.6亿元,比上年增长4%,实现了起稳回升,其中,金属制品、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分别增长4.5%、3.2%、10.6%和8%。全年实现利润765.3亿元,比上年增长9.7%。外贸出口回暖明显,交通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和专用设备制造业出口交货值增幅比前三季度分别回升5.8、4.9和5.8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问题
我省装备制造业虽然发展很快,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重大设备成套能力不强,缺乏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核心技术开发能力较弱,优秀研发人才缺乏;产品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一般产品多,专特产品少,零配件产品多,重大成套产品少。
二、2010年的工作目标
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掌握一批装备制造业核心技术,开发一批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重点产品,提升一批具有特色和“专精特新”的产业集群,朝着特色产品优势突出、专业化协作分工合理、产业配套完备的方向努力。
三、2010年的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
(一)建立完善规划体系
1.编制浙江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抓住国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机遇,确定先进装备产业为浙江省促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之一。成立浙江省促进先进装备产业发展小组及专家组,编制出台《浙江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2010-2015)》,明确发展重点、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省经信委)
2.推进现代产业集群示范区规划建设。围绕杭州装备制造、乐清工业电气、平湖光机电、黄岩模具、温岭泵业和缙云机床等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推进产业集群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督促六个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落实,推动块状经济加快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有关市、县政府,省经信委)
3.推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制定发展规划。帮助和鼓励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确立发展战略,推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因企制宜的制定发展规划,在全省企业中率先完成转型升级,更好的发挥行业引领带动作用。(有关市、县经贸委(局),省经信委,有关企业)
(二)培育龙头骨干企业
4.落实“一厂一策”。围绕落实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扶持政策,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督促所在地政府把当地的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作为支持重点,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和长效服务机制,研究制定关于装备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的“一厂一策”扶持措施。(有关市、县政府,省经信委)
5.扶持大企业集团。建立政府、企业对口交流机制,集中政策资源,重点扶持具有系统集成能力、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帮助大企业集团立足主业,做精做深,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市场控制力和行业主导权。(有关市、县政府,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
6.扩大国家进口税收优惠面。围绕落实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向国家积极推荐省内装备制造业企业,争取更多龙头骨干企业获得国家重大技术装备企业资格认定。充分利用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技术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企业、二三产业分离试点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省经信委、商务厅)
(三)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7.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积极争取我省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业项目列入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强化项目跟踪管理,推进项目建设,促进企业扩大投资,调整结构。(省经信委、发改委)
8.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合力扶持。集中省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龙头骨干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和新产品开发项目,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增强企业开发新产品、提升装备技术水平的积极性,推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链升级。(省经信委、科技厅、发改委、财政厅)
(四)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9.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加强装备制造企业和行业技术中心的培育和管理,加大对国家级、升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扶持力度。组织开展国家技术中心申报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增加国家级技术中心数量,提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质量,强化技术创新支撑体系。(省经信委、科技厅)
10.评审首台(套)产品。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开展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试制和产业化工作,切实提高装备制造业的自主研发和国际竞争力。开展我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评审工作,奖励、表彰和积极宣传推广首台(套)产品及企业。(省经信委、财政厅)
11. 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开放式公共研发平台建设力度,推进产学研用联合,引导建立市场化、多形式、多层次联合方式。创新科研组织形式,引导创立产业创新联盟,重点支持产业联盟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加强大院大所的引进工作,通过对接“两院”和部属院所实现其分支机构在我省落户。(各市、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