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业是我省的优势产业,是满足生活需求、扩大出口创汇,增加财政收入、吸收劳动就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民生产业和支柱产业之一。为贯彻落实吕祖善省长在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制定实施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年度实施计划的工作要求,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轻工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09]40号)精神,特制定本年度计划。
一、2009年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纺织工业战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应对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以及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决策部署,团结一致,共克时艰、迎难而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制订《浙江省纺织轻工产业转型升级规划》(2009-2012年)(以下简称为《规划》),科学谋划纺织工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思路。二是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增长,针对一季度经济增速快速下滑的严峻形势,省政府及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先后两次召开有万人参加的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全省人民迎难而上,打好“保稳促调”攻坚战。三是大力推进轻工行业转型升级,省财政设立5亿元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开展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提升试点并派遣专家服务组,重点培育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四是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组织实施国家电子信息推广应用“倍增”计划,通过重点抓印染行业的改造提升,发展了一批与传统工业产品融合、具有高附加值的嵌入式产品和智能化系统,推进了一批节能减排信息化技术产品,并在200多家印染企业得到了推广应用。
2009年我省纺织产业发展势头虽然很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企业产品研发投入、自主创新能力严重不足。产业集群层次不高,大部分产业集群主要是一种生产加工型集聚,缺少内部专业分工协作及健全的公共服务体系。行业整体清洁化生产程度不高,节能减排压力大。不确定因素仍然存在,加大了行业运行风险。生产要素价格呈现明显的上升走势,纺织企业的成本压力将明显增加。
二、2010年的主要目标
通过目前已经形成规模的大集团大企业,继续收购、兼并、控股、联合使产业集中度达到相当程度,在产业技术改造、技术进步,实现产业升级的同时,从纵向产业链延伸、发展,共创区域品牌;生产要素的集聚整合,必然会形成相应配套的金融、物流、信息、科技、商务等一系列公共服务平台,最终形成与发达国家相类似的开放、发展、竞争、优化、协作的产业集群。
1.产业向大集团大企业靠拢,形成有特色的产业集群。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充分发挥优势企业在行业中的龙头地位,和原料性产品适用面广的特点,继续采取收购、兼并、控股、联合以及委托加工的方式,整合众多无品牌或无特色的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打造专业商品品牌基地,培育区域品牌,形成在全国行业中具有研发、设计和营销网络优势的航母企业。
2.形成高端产品研发、设计和营销中心地位。按照我省纺织大省必须向纺织强省的战略定位目标发展,致力于高端技术、高档产品、设计开发中心和产业销售中心建设。
三、2010年的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
1.鼓励纺织企业优化组织结构。引导企业转变观念,整合资源,通过购并、控股、联合等方式,优化企业组织结构,进一步做强企业,提高集约经营程度,增强创新实力和竞争能力。纺织行业优势骨干企业对困难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可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兼并重组过程中,在流动资金、债务核定、人员安置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实施兼并重组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等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各市、县政府,省经信委)
2.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纺织服装产品出口政策。加快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省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资金以及企业市场开拓补助资金适度向纺织服装企业倾斜。商检、动检、卫检要简化通关手续,降低通关成本。商检部门要为企业培训质量检测人员、保税通关业务人员、外贸业务人员,帮助企业有效利用普惠制和突破国际贸易中的非关税壁垒。(省财政厅、商务厅、国税局、出入境检疫局、杭州海关)
3.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技术改造、节能减排、重点装备自动化和关键技术创新与产业化专项,认真谋划和筛选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资金的支持。在省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中,重点支持重大纺织服装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和实施清洁生产、推行节能减排等项目,优先安排同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项目。(省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纺织服装企业和基本面较好、信誉较好、暂时出现困难的中小纺织服装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办理贷款展期。充分发挥各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作用,对纺织服装中小企业予以倾斜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纺织服装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省金融办、财政厅、经信委、发改委)
5.推进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按照市场化的原则,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困难企业、中小企业联合做大做强、优势企业与关联企业完善产业链的重组。在企业重组过程中,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免收项目和期限由省财政、物价部门依据权限审核批准;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给予支持。支持优势重点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扩大品牌效应。(省经信委、财政厅、金融办、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
6.加强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本省纺织服装研究院、所,相关大学院系及行业协会的纺织服务信息平台为基础,加强和相关国家信息中心、国家质检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及相关出口贸易国、地区行业协会的合作。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行业动态、准入条件、展示交流、供需对接等全面的信息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做好服务企业、规范待业发展产业的工作。(省经信委、科技厅、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