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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71号提案的答复 A

发布日期:2024-07-24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潘云峰、毛新宇、万晓萍、赵伯祥、金珍珍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71号提案《关于推动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相关建议》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厅高度重视你们的建议,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并与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一直努力为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浙江是中小企业大省,中小企业也是浙江经济发展的特色和优势所在。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6月底止,全省累计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28553家、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2167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1435家,单项冠军233家。这些专精特新企业创新能力强,掌握“独门绝技”,是各个细分行业的佼佼者和引领者,对破解“卡脖子”问题、打通循环堵点和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具有重要作用。主要工作进展和具体举措:

(一)协同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1.从制度和政策层面不断完善。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和《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等法规政策。今年上半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导推动各地及省级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和资源要素保障力度,加强培育工作的协同联动,在创新、市场、数字化、金融和人才等方面进一步创新支持政策。

2.专题部署重点推进。为加大培育力度,组建专精特新培育攻坚专班,就今年召开专班会议7次,指导推动全省各地加大专精特新培育工作力度。5月14日,王浩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进一步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6月11日,全省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暨推进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在杭州召开,王浩省长主持会议,柯吉欣副省长作部署讲话。在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专门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表彰授牌,激励各地对标争先。

3.加大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一是深入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培育发展一批细分市场领域的“隐形冠军”企业、“单打冠军”企业,夯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本盘。二是深化“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机制,推进头部企业对中小企业开放技术、市场、标准、人才等创新资源,带动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三是省市县三级联动全力做好梯度培育工作,组织重点培育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确保质量向工信部推荐了第六批“小巨人”企业。

(二)构建人才引育新载体新机制

1.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我省一直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扶持与创新发展工作,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建设企业研发机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承担科技攻关项目。一是引导企业组建创新平台。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新型实验室体系建设,支持企业聚焦前沿技术领域牵头组建省实验室,全面布局建设省实验室,实现三大科创高地全覆盖。其中,依托阿里巴巴达摩院、省能源集团分别建设了湖畔实验室、白马湖实验室。湖畔实验室作为目前全省唯一一家由民营企业承建的省级实验室,充分发挥市场和场景优势,开展应用导向型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攻关,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数据科学与应用技术创新策源地,集聚了约 1200 人的高水平研发团队,13 位专家进入人工智能全球最具影响力学者榜单。二是加大科技力量服务力度。大力支持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科技领军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技术验证中心,为企业提供可行性研究、原型制造和市场分析等概念验证服务及开发、工程化、工艺化和中试熟化等技术验证服务。加快人才流动与培养,开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等流动机制试点,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化科技特派团试点,推动高校院所科研人员走进企业。

2.加强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培育。一是开展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根据中央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从 2018 年开始,我省探索实施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先后授权吉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分别承接汽车行业、机动车维护、光学光电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此外,我省还授权 142 家民营企业(含 12 家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二是加快建设人力资源统一大市场。坚持增值化改革的理念,围绕着育才、引才、聚才、识才、用才、护才等环节,推动人才服务从“保障型”向“发展型”转变,从“单一性”向“综合性”提升,以建设全省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大市场为载体,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化集成改革,不断优化人才创业创新生态。构建人才“一站式”服务体系,推动服务集成赋能。围绕人才认定、居留、安居、子女入学、职称评聘、职业发展等关键事项,推动“一件事”向“一类事”迭代跃升,为人才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搭建人才“全链条”服务平台,推动供需精准对接。多渠道整合信息资源,推动“个人、企业、机构、政府”四端和“我要工作、我要提升、我要创业、我要服务”四环节全面贯通,打造“一网全贯通、要素全融合、服务全链条、监管全覆盖”的人力资源大市场。三是引育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推动服务提质增效。创新人力资源行业共建共享模式,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一批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人力资源机构“云店”、企业“用才宝”、行业“评价宝”等应用平台,加快构建“政府主建、市场主营”的新格局。

二、关于提案有关问题意见建议

(一)委员提出的“由政府对城市中老化、闲置、烂尾的区域进行改建,建造专精特新人才公寓并对人才入住给予适当租金补贴,缓解人才的生活压力”建议

人才公寓是招才引智的重要载体,根据省与市县事权划分原则,属于市县事权。目前我省不少市县已建有人才公寓或出台人才住房租金补贴政策,我们将建议专精特新人才应纳入当地人才政策统一考虑,由当地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决策。

(二)委员提出的“地方政府可以划出一部分财政性专项资金、闲置资金,并向当地龙头企业募集社会资金,共同设立特定产业的引导母基金,通过股权投资专精特新企业的方式,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建议

2023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财政厅牵头谋划聚焦先进制造、专精特新、科技创新“三大领域”,创建“4+1”专项基金,通过母子基金两级放大,形成规模2000亿元以上的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金群。其中,“专精特新”(金华)母基金和“专精特新”(温州)母基金已完成组建,规模合计50亿元,面向“新星”产业群和未来产业,重点加快培育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引导集群配套企业发展。对于我省优质专精特新企业投资项目,可纳入“4+1”专项基金项目库,通过市场化投资方式予以支持,也可由企业自主申报“民营企业项目融资直通车”,省金融控股公司将视项目情况推荐给基金管理人,同时发挥“投贷保担”和“创融桥”等平台功能,为企业提供多种融资解决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对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中涉及的创新、金融、财政、品牌、电商、资源要素等给予支撑保障,持续引导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

(二)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力度。省财政厅将指导省金融控股公司持续推进2支“专精特新”母基金对相关企业的协同支持工作,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现代化产业集群。

(三)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专精特新企业集聚。充分发挥其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大力提升专精特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加大引才育才力度。深入推进高端科技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引进,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引进顶尖人才,在研发项目、科研平台等方面予以“一盘棋”精准支持。实施战略科技人才集聚行动,创新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建立人才和科技项目融会贯通机制,迭代实施重点人才计划。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联合培养。二是深化金融支持。完成进行科创母基金三期扩募工作,力争科创母基金规模达 100 亿元。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推广企业创新积分贷,力争全省科技服务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支持科技企业上市。

(四)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人才服务。一是会同相关行业部门,按照“成熟一个、授权委托一个”原则,重点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密集、内部管理规范的专精特新企业组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大市场治理体系,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超 13000 家,建成 10 家以上专业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强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高质量人才支撑。

衷心感谢对我省专精特新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

联系人:中小企业发展处  应红英

电  话:0571-87059133    传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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