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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99号提案的答复 A

发布日期:2024-07-20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姜捷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699号提案《关于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负担 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结合我省实际,通过调研分析,对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提出三方面建议,我们将结合具体工作予以吸纳。经与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部门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有关工作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近年来不断建立完善有关政策制度,切实打好减负降本惠企组合拳,努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全力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十三五”以来,坚持每年出台力度大、含金量高的政策,已累计出台15个减负政策方案。一

是出台政策。结合贯彻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推出企业“最多报一次”改革等6方面18条举措。如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天然气资源落实及稳价工作,通过推动签订中长期合同、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等措施,平抑资源价格大幅波动风险,有效降低供浙资源综合价格水平。二是压实责任。及时做好减负降本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层层压实地方责任。结合工信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暨全国减轻企业负担综合督查、浙江工业外贸稳增长等督导服务,持续优化“一指减负”场景应用,通过晾晒通报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减负政策落实,2023年为全省市场主体减负超3300亿元。三是突出重点。发挥重点领域减负支撑作用,税务、财政等部门加快推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策落地,对全省贡献最大,制造业等实体经济行业企业受益较为明显。“一指减负”应用累计访问量1400万家次,企业五星好评率99.9%。

(二)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出台实施相关政策和举措,支持民营企业轻装上阵、创新发展。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先后出台“科技惠企政策 10 条”“科技助稳提质 20 条”,以及《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 年)》等,从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上,对企业予以支持。2023 年,全省支持民营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  1802 亿元,减免民营企业企业所得税 209亿元。二是推进产学研协同攻关。出台《关于深化项目组织实施机制 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的若干意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提升其科技创新能力的同时,降低科技创新支出。2024 年度共组织实施省“尖兵、领雁”项目 562项,其中民营企业牵头和参与的有 315 项,占企业总数的 70%。三是重塑技术转移队伍体系。探索实施“百万年薪技术经纪人培养计划”,持续激发技术经纪人动力。建立“供需荟”产学研合作平台,联合深交所科交中心开展技术经纪人实战实训,累计培训技术经纪人近万名。联合多部门开展“博士入企”,精准选派480 名省级科技特派员、15 个科技特派团、近 4000 名青年博士专家下基层、进车间,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助力。

(三)加快惠企政策落地。直面民营企业发展需求,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配套N个细化政策举措,形成“8+4”经济政策体系。一是抓省级统筹。统筹省级相关部门各类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支持产业链提升、先进制造转型升级、优质企业竞争力提升、集群服务体系构建等领域项目实施。二是抓地方开源。建立长效机制,2021年开始允许各地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不断拓展经费保障渠道,重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完善等,提升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三是抓政策落地。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减负惠企的各项政策举措,建设“惠企政策直达”应用,加强惠企资金兑现情况监测,加快兑付财政补助资金。建立“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常态化交流机制,开展“小微你好”系列活动,深化“万名干部助万企”服务,2023年共开展服务活动1.35万场次,办结企业诉求2.5万件。

(四)努力引育高技能人才。一是完善人才政策。聚焦“415X”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发展人才需求,完善政策支持举措,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企业在省内外部分地区建立“人才飞地”,适当放宽限制条件,支持入驻“人才飞地”人才申报省级人才计划。二是培育技能型人才。深入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快推进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引导更多青年转变就业观念,掌握技能本领,走上用工缺口巨大的技能型工作岗位。加强卓越工程师队伍培育,全省已培养489名卓越工程师和428名后备人才。三是促进产教融合。深化落实《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组织我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开展现场工程师项目与产教融合典型实践生产项目,已培育评选29个省产教融合联盟、22个省产教融合基地、159个省产教融合型企业、160个省产教融合工程项目、791个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用气、用工、用钱等困难问题,创新优化要素支持政策,狠抓惠企政策宣传落地,全力优环境强服务,推动民营企业加快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降低天然气价格。锚定能源绿色低碳和保供稳价目标,深入落实《关于修订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指引的通知》要求,指导全省所有通气城市进一步完善价格联动机制,全力降低气价。一是深化协调,衔接资源方争取价优资源,持续优化天然气资源供应结构。二是加强服务,积极鼓励、指导具备实施条件的民营企业用气大户开展上下游直接交易。三是强化兜底,明确各方责任,推动履行担当,进一步保障民营企业用气需求。

(二)全力落实减负惠企政策。大力推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紧紧围绕“力争为市场主体减负2500亿元以上”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减负惠企工作。一是落实减负目标,优化减负议事协调相关机制,做好度减负目标任务分解,加快推动“最多报一次”系统上线,分步推进省级涉企部门、省市县三级全部贯通,切实减轻企业填报负担。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资源,深入开展惠企助企政策解读,多渠道挖掘宣传助企纾困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和成效亮点,提振企业信心,共同营造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三是做好企业服务,进一步推进政府服务增值化改革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线上线下结合的“企业之家”平台。全面落实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在地方权限范围内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能缓则缓。

(三)全力提升创新发展能力。重点从研究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进一步支持强化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一是加强基础研究投入。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出资与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企业联合基金,建立“企业出题、能者破题”的创新合作机制,吸引和集聚省内优势科研力量解决制约企业长远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省自然科学基金按规定对民营企业投入联合基金的出资经费予以配套支持,降低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投入负担。二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建设高标准技术要素市场示范区为牵引,推动与中国人保、阿里巴巴、深交所科交中心等合作事项落地,加快网上技术市场生态联盟实质性组建运行,以市场化的机制、平台和方法,促进科技成果高效率转化。全面推广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机制,推动科技成果和技术资源向中小企业下沉转移。三是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省市县联动,根据地方企业需求和产业实际,精准投放、有序配置优质科技成果资源,助力民营企业以科技成果招商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全力破解企业用工难题。重点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领域建设,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培育工作力度。一是细化人才招引颗粒度。整合引才渠道,聚焦“高精尖缺”人才,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企业赴国内相关专业高校密集城市招才引智,并在人才评价、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按规定给予支持。加快建设人力资源统一大市场,围绕育才、引才、聚才、识才、用才、护才等环节,为民营企业人才招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加强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培养。根据省级人才计划遴选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相关人才项目遴选实施细则,并在选拔时继续向专精特新企业倾斜。实施博士后集聚行动,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为重点,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指导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三是加大技能型人才培育。支持民营企业与院校开展技能型人才订单培养、联合培养,指导各地结合产业和企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地高技能人才分类目录,扩大各级各类企业单位中具有实绩实效的技能人才认定范围。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企业技术工人积分评价体系,突出技能人才的实际能力、业绩贡献、企业认可导向,分层分类纳入企业实用型技术人才。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帮助。

联系人:中小企业处  梁化乔

电  话:0571-87058091,传  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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