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飞宇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生物基材料创新发展培育前沿高端产业链的建议》(温66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生物基材料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推进我省生物基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完善政策支持:制定针对性的产业政策,为生物基材料产业提供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政策支持,吸引更多企业投入。 | 相关工作情况:我省高度重视生物基材料的发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打造新材料科创高地促进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及《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生物基材料列为我省重点发展的先进基础材料。省税务局切实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综合资源利用政策等税收优惠政策,助力生物基材料产业发展。省财政厅安排省科技重大专项22.35亿元,聚焦包括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大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安排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 21.2亿元,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全面聚焦到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大力支持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等。 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将加快制定《浙江省生物制造产业培育行动方案》,鼓励发展生物基材料相关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谋划建设生物制造先导区等重大平台。省税务局将继续做好政策宣传辅导,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切实落实好各项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减负增效,促进生物基材料产业创新发展。 |
2 | 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成立生物基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 相关工作情况:建立了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协调机制,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成立浙江省高端新材料集群建设工作组,由张雁云副省长担任高端新材料产业链链长,明确了14个省级单位和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等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并配套组建专家服务团,由中国科学院院士、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院长叶志镇牵头,共包括行业协会、高校院所和龙头企业技术人员16名;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加快推动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行动方案实施。 下一步,省经信厅将进一步发挥好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和浙江省高端新材料集群建设工作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做好统筹协调,加快推动生物基材料产业发展。 |
3 | 加大产业研发投入支持:通过科技创新计划、产业基金等渠道,加大对生物基材料研发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 相关工作情况:省科技厅高度重视生物基材料发展,围绕生物降解材料、生态环境材料等方向开展技术攻关,实施“高性能生物可降解包装袋膜及其微塑料污染治理关键技术与示范”“生物可降解聚酯纤维制备关键技术”“绿色包装与塑料污染治理技术研发、装备及示范”等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5项,投入省财政经费1200余万元。2015年以来,省财政厅整合设立省产业基金351亿元,组建“4+1”产业集群专项基金。其中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产业基金、高端新材料产业基金合计130亿,联动社会资金加大对我省绿色石化、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投资力度。省税务局切实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持续推进生物基材料技术攻关,鼓励相关企业和科研单位围绕生物基材料技术难点凝练攻关需求、组织项目申报、开展技术攻关,争取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 |
4 | 培育领军企业和专项人才:在生物基材料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通过示范带动产业整体发展;鼓励高校设立相关专业,培养生物基材料领域的专业人才,同时加强产学研合作。 | 相关工作情况:省经信厅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有国际竞争话语权的世界一流企业。已将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等生物基材料龙头企业列入首批产业领航型雄鹰企业名单。 下一步:省经信厅将进一步完善优质企业梯队培育机制,聚焦产业链强链补链需求,培育一批新材料领域的“链主”企业、“链主”伙伴企业、雄鹰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同时,加快推动我省卓越工程师人才培育,切实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省科技厅将加快培育生物基材料领域的科技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加快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依托各类人才计划和科技项目,探索精准引才举措,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生物基材料领域高水平高层次人才,为开展关键核心攻关提供强力支撑。 |
5 | 完善标准体系并加强监管力度:制定和完善生物基材料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生物基材料的监管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 相关工作情况:2022年9月,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成立了浙江省可降解材料与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由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承担,负责我省可降解材料与制品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工作。目前,已推动我省相关企事业单位为主或参与制定了《塑料生物基塑料的碳足迹和环境足迹 第3部分:过程碳足迹量化要求与准则》等国家标准10项,发布《聚乳酸可降解冷饮吸管》“浙江制造”标准 20 项。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指导省可降解材料与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持续深化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全国生物基材料及降解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接,引导链主企业等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制,积极培育发展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强化标准实施监督,以标准助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同时,建立健全生物基材料的监管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
6 | 搭建交流平台:举办生物基材料领域相关学术交流和技术展览活动,促进信息共享和合作。同时积极引入国际生物基材料领域的合作项目,加强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交流。 | 相关工作情况:自2022开始,省经信厅举办3场新材料领域的“十链百场万企”系列对接活动,活动邀请龙头企业及行业专家,以及有关公共服务平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代表参加。代表发挥各自的能力优势、智力优势、资源优势,在活动现场开展相关学术交流和技术展览活动,促进信息共享和合作,建立畅通高效的合作渠道。省市联动举办中国新材料产业发展大会和中国国际石油化工大会,围绕新材料等行业热点话题展开交流研讨,为生物基材料领域的学术交流和技术展览提供良好平台。 下一步,省经信厅将进一步继续组织新材料领域的“十链百场万企”系列对接活动,促进生物基材料产业和技术信息交流。积极开展产业合作,加强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交流。同时,指导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协会举办新材料产业论坛,聚焦新材料产业的绿色、升级和开放发展,瞄准薄弱环节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共同打造优势互补、分工协作、融合发展新格局。 |
7 | 拓展市场应用: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推广,鼓励消费端使用生物基材料替代传统材料,扩大市场需求。 | 相关工作情况: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认定奖励、应用奖励和保险补偿政策支持生物质材料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近年来,通过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和保险补偿奖励政策,支持聚乳酸树脂等生物基产品推广应用。 下一步:省经信厅将继续通过首批次新材料政策,加快生物基材料的推广应用。落实《加快非粮生物基材料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支持生物基材料企业与塑料制品、纺织纤维、医疗器械、绿色建材等下游重点企业搭建上下游合作平台,鼓励可生物降解产品应用,引导日常消费绿色升级。建立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推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政府投资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支持“以竹代塑”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在政采云平台开辟“以竹代塑”推广和选购专区,各级政府单位、公共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在办公、会议、食堂等场景应选尽选“以竹代塑”产品。支持我省企业参加全国“推动以竹代塑促进绿色消费”论坛、全国文创产品展销会等活动,拓展竹产品推广渠道。 |
感谢您对我省生物基材料创新发展培育工作的支持。
欢迎登录我厅门户网站(https://jxt.zj.gov.cn/),了解我省生物基材料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16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材料工业处
董昊
联系电话:0571-8705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