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经信局、农业农村委(局)、卫生健康委(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供销社、林业局: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工作部署,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浙江省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 年)》等规划文件和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省经信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浙产中药”产业品牌遴选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