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小微企业园 > 经验交流

温州市积极探索村集体建设小微企业园打造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平台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发布日期:2023-07-07 17:46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近年来,温州以盘活村集体用地为切入点,聚焦四坚持、四助力积极探索村集体建设小微企业园模式,逐步走出一条产业引领村集体经济振兴的共富之路,全市规划建设村级集体小微企业园17个,占地面积1816亩,竣工认定11个,预计11已经建成村集体小微园每年可为所在村集体增收近2.5亿元近期成功入选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三批试点名单。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助力村集体用地加速建设

一是加大规划引导。通过全市工业用地调查,摸清村集体工业用地底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全域综合整治等工作,引导各地利用村集体存量低效用地,通过拆除重建、改造提升等方式建设小微企业园。截至目前,全市已规划建设村级集体小微企业园17个,占地面积1816亩,其中竣工认定11个,占地面积1294亩、竣工面积167.7

二是强化集约利用。完善村集体小微企业园建设标准,大力实施工业上楼,提升园区容积率,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同时,针对不同行业生产工艺,探索大开间、高承重、可上楼、智慧化细化层高承重、减振隔振、垂直交通、货梯吊井等指标参数,推动分行业的设备上楼”“生产上楼目前,已建成园区容积率均在2.0以上。

三是加快建设进度。深化村集体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联合验收改革,缩短开发建设、园区投运和企业入驻时间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实行即时一并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一次性联合竣工验收,确保开工审批最多100天和验收总时间最多30个工作日。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助力村级土地有效利用

一是鼓励村集体投资建设。利用村级集体二产返回地等资源,鼓励村集体、村民、乡贤基金、社会资本协同参与、共同持股,探索固定收益+租金收益+税收收益等多形式增收模式。如乐清苏吕小微园以苏吕村经济合作社为主体,拆除原有违建厂房建设小微园,成功打造省级四星小微园,为所在村集体年创收近5000万元。

二是探索长期介入经营。对于村二产用地回收后通过招拍挂出让形式将产权转移给其他市场主体建设小微园的,积极探索村集体成立运营公司等方式,收购园区部分厂房,实现村集体长期租金收益。如平阳鳌江镇墨城工业园区建成后,由凤卧山海协作飞地抱团5个村和鳌江镇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下27个村合资成立的公司按照2100/㎡限价购买1.6万㎡厂房,保障村集体利益。

三是实行长租代建模式对村级集体资金不足、难以承建提升村级集体用地的,鼓励国有企业、产业园区开发商、龙头企业介入与村级集体开展长期租赁合作,建设小微企业园,实现土地改造提升和集约利用。如温州湾新区所在的8个村二产飞地376亩用地,计划通过长租代建方式引入第三方企业进行拆改重建,打造共富产业园。

坚持产业引领、企业集聚,助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引导链式发展村集体小微企业园规划建设过程中,围绕一园区一产业链一平台要求,立足“5+5”产业链实际,结合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谋划建设制造业细分领域的产业链配套园区。如鹿城鞋都通过村二产用地建设6个小微企业园,为鞋业上下游提供基础产业配套。

二是坚持一园一业推行招商在前、建设在后机制,落实一园一业”“一园一品,严防村集体小微企业园厂房产权私下转让现象,确保主导产业企业数和厂房面积数不低70%

三是强化绩效评估。完善园区绩效评价办法,实施分类评价强化结果应用,推动园区绩效评价水平进一步提升。目前,11村集体小微园中已评三星级园区3个、四星级园区1个、五星级园区1

坚持专业运营、服务升级,助力村集体经济长远发展

一是强化园区配套建设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落实非生产配套占地面积占比在5-7%建筑面积占比在15%-25%指标要求,目前所有建成村集体小微园约有配套设施20.6万㎡,均建有食堂宿舍、仓储物流、党群服务中心等非生产性公共配套设施。

二是创新园区运营服务鼓励政府主动参与村集体小微企业园运营管理,采用政府主导、多方联动的模式,提升村集体建设小微企业园运营管理水平推动各类服务平台向村集体小微企业园延伸通过规范运营,预计11已经建成村集体小微园每年可为所在村集体增收近2.5亿元

三是推动园区数字赋能。加快推进村集体小微企业园光纤、4G、窄带物联网等智慧园区基础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园区打造集消防安防、环保节能、企业评价等功能为一体的数字管理平台目前已有永兴南园、空港流体装备园等4个村集体小微园获评省级数字化示范园区。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