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温州以盘活村集体用地为切入点,聚焦“四坚持、四助力”,积极探索村集体建设小微企业园模式,逐步走出一条产业引领村集体经济振兴的共富之路,全市规划建设村级集体小微企业园17个,占地面积1816亩,已竣工认定11个,预计11个已经建成村集体小微园每年可为所在村集体增收近2.5亿元。近期成功入选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三批试点名单。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助力村集体用地加速建设
一是加大规划引导。通过全市工业用地大调查,摸清村集体工业用地底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全域综合整治等工作,引导各地利用村集体存量低效用地,通过拆除重建、改造提升等方式建设小微企业园。截至目前,全市已规划建设村级集体小微企业园17个,占地面积1816亩,其中已竣工认定11个,占地面积1294亩、竣工面积167.7万㎡。
二是强化集约利用。完善村集体小微企业园建设标准,大力实施“工业上楼”,提升园区容积率,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同时,针对不同行业生产工艺,探索“大开间、高承重、可上楼、智慧化”,细化层高承重、减振隔振、垂直交通、货梯吊井等指标参数,推动分行业的“设备上楼”“生产上楼”。目前,已建成园区容积率均在2.0以上。
三是加快建设进度。深化村集体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联合验收”改革,缩短开发建设、园区投运和企业入驻时间。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实行即时一并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一次性联合竣工验收,确保开工审批最多100天和验收总时间最多30个工作日。
二、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助力村级土地有效利用
一是鼓励村集体投资建设。利用村级集体二产返回地等资源,鼓励村集体、村民、乡贤基金、社会资本协同参与、共同持股,探索“固定收益+租金收益+税收收益”等多形式增收模式。如乐清苏吕小微园,以苏吕村经济合作社为主体,拆除原有违建厂房建设小微园,成功打造省级四星小微园,为所在村集体年创收近5000万元。
二是探索长期介入经营。对于村二产用地回收后通过招拍挂出让形式、将产权转移给其他市场主体建设小微园的,积极探索村集体成立运营公司等方式,收购园区部分厂房,实现村集体长期租金收益。如平阳鳌江镇墨城工业园区建成后,由凤卧山海协作“飞地”抱团5个村和鳌江镇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下的27个村合资成立的公司按照2100元/㎡限价购买1.6万㎡厂房,保障村集体利益。
三是实行长租代建模式。对村级集体资金不足、难以承建提升村级集体用地的,鼓励国有企业、产业园区开发商、龙头企业介入与村级集体开展长期租赁合作,建设小微企业园,实现土地改造提升和集约利用。如温州湾新区所在的8个村二产“飞地”约376亩用地,计划通过长租代建方式引入第三方企业进行拆改重建,打造共富产业园。
三、坚持产业引领、企业集聚,助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引导“链式发展”。在村集体小微企业园规划建设过程中,围绕“一园区一产业链一平台”要求,立足全市“5+5”产业链实际,结合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谋划建设制造业细分领域的产业链配套园区。如鹿城鞋都通过村二产用地建设6个小微企业园,为鞋业上下游提供基础产业配套。
二是坚持“一园一业”。推行“招商在前、建设在后”机制,落实“一园一业”“一园一品”,严防村集体小微企业园厂房产权私下转让现象,确保主导产业企业数和厂房面积数不低于70%。
三是强化绩效评估。完善园区绩效评价办法,实施分类评价,强化结果应用,推动园区绩效评价水平进一步提升。目前,11个村集体小微园中已获评三星级园区3个、四星级园区1个、五星级园区1个。
四、坚持专业运营、服务升级,助力村集体经济长远发展
一是强化园区配套建设。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落实非生产配套占地面积占比在5-7%,建筑面积占比在15%-25%指标要求,目前所有建成村集体小微园约有配套设施20.6万㎡,均建有食堂宿舍、仓储物流、党群服务中心等非生产性公共配套设施。
二是创新园区运营服务。鼓励政府主动参与村集体小微企业园运营管理,采用“政府主导、多方联动”的模式,提升村集体建设小微企业园运营管理水平,并推动各类服务平台向村集体小微企业园延伸。通过规范运营,预计11个已经建成村集体小微园每年可为所在村集体增收近2.5亿元。
三是推动园区数字赋能。加快推进村集体小微企业园光纤、4G、窄带物联网等智慧园区基础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园区打造集消防安防、环保节能、企业评价等功能为一体的数字化管理平台。目前已有永兴南园、空港流体装备园等4个村集体小微园获评省级数字化示范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