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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22号提案的答复 A

发布日期:2023-07-14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冯定献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的第322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助企纾困减负增效 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商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一)加大政策扶持。一是聚焦发展,强化政策保障。从2018年开始,我省制定实施《浙江省“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2018—2022年)》,把民间投资摆上重要位置,“民间项目投资快于面上投资增速”列为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目标,逐年抓落实。202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并先后制定出台30余项配套政策。2022年,先后出台“5+4”经济政策体系,包括《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二十条》《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等政策,制订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等4条举措。二是实施纾困政策,促进复苏发展。2022年,省委、省政府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制定实施“减负强企45条”“减负纾困27条”,全年为企业减负4302亿元。继续优化“一减指负”场景应用,2023年以来已兑现惠企政策奖补资金118.75亿元。强化用地保障,实行民间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奖励机制,每年单列土地指标1.5万亩左右(2023年计划单列土地指标2万亩),对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产业项目100%保障。出台实施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及操作细则,2022年累计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减负685亿元,为企业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37亿元。三是落实财税政策,加力落地见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财为政服务”理念,精准实施“8+4”政策包,谋划具体财政支持政策5008项,财政保障资金规模6003.88亿元。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企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出台“科技惠企10条”“科技助稳20 条”“双链融合若干意见”等科技创新政策,2022 年全省共支持4万余家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 2042.3亿元,高企预缴申报减免所得税344.8亿元。加强民间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对接,强化民企项目金融支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易贷平台交易量突破6.21万亿元,交易量位居全国省市平台第一位;企业债发行规模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存量债规模达2407.34亿元。四是加强合规和清欠工作,保护企业权益。2022年全省共办理合规程序案件220件,办结95件,对95家企业、197名自然人作不诉处理。常态化推进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化解,处置投诉线索41条,完成清偿或已达成还款协议2365万元。

(二)帮助破解用工融资难问题。一是着力做好稳工稳产保障工作。针对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省外务工人员春节返乡需求集中释放和节后返岗存在的不确定性,率先实施稳工稳产送温暖活动,全力保障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用工。2023年春节留浙过年的省外劳动力超过 850 万人,占比约 40%,比疫情前年份高出20个百分点。深入开展助力全省经济稳进提质“六大行动”,帮助民营企业稳预期、提信心、激活力。二是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大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落实民营企业贷款“两个一致”,强化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支持,支持民营企业发债融资,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截至2023年3月末,全省民营经济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7.6%,浙江省支小再贷款投放同比增长22%,累计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撬动法人银行新增普惠小微贷款5776亿元。2023年1-3月,全省共发行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119亿元,全省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0.48个百分点。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0.50个百分点。提高贷款精准性和便利度,打造“信用评、精准定、快捷放、贷后管”的信用融资新模式,首创“贷款码”作为统一入口。自新模式实施以来,全省37.6 万户获得贷款 10516.1 亿元,获贷率59.3%。

(三)加强平台建设支撑民企创新发展。一是大力推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先后实施新基建万亿投资、新基建攻坚行动,集成电路产业规模位居全国第5;24个项目通过国家集成电路“窗口指导”,通过数量排名全国第一;规范平台经济发展,牵头建立省平台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关于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落实,建立专业化服务机制,深入推进国家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二是持续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优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成功争创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家,累计建成国家双创示范基地13家、省级109家,持续推进杭州信息技术服务、杭州生物医药、宁波新型功能材料3个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评选认定先进系统芯片、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物技术药物、宽禁带半导体4家省级产业创新中心。依托阿里巴巴达摩院牵头组建湖畔实验室,依托吉利汽车、中控技术、荣盛控股等民营企业在汽车及零部件、工业互联网、绿色石化等领域牵头组建省技术创新中心。2022年立项的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中,由企业牵头或参与的490项,占比超过8成,累计投入省财政经费19亿元,带动项目总投入77亿元。加强民营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全省共有博士后工作站1675个,其中设在民营企业的工作站有1223家,占比达73%。三是培育发展壮大科技型企业。深入实施“小升规”“雏鹰行动”,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培育国家单项冠军189家、专精新特“小巨人”企业1067家,均居全国第一位;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7263家,省级隐形冠军企业342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4387家,其中,民营企业均占9万以上。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2022年全省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5.7%,高于规上工业企业2.8个百分点。在欧盟委员会发布的 2022 年全球产业研发投入 2500 强榜单中,我省上榜企业84家,其中民营企业 75 家,占比近9成。截至2022年底,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3.3万家、9.4万家,占全省比重均超过9成;民营科技领军企业、民营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达57家、102家,占全省比重均超过8成。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承接职称社会化评价,已相继授权7家行业协会和3家龙头企业开展社会化评价改革试点。

(四)完善优化民营企业服务机制。健全完善“三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组织“万名干部助万企”活动,共选派3.2万名助企服务员,网格化联系走访服务企业5.4万家次。组建“民营企业金融联络员”队伍,截至2022年12月底,累计走访民营和小微企业2.69万户,解决融资需求6022亿元。今年,我省组织开展“小微你好”专项服务活动,目前全省已组织各类服务活动3737场次,服务企业15.8万家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吸收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工商联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关键要素和平台支撑,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强化金融要素保障,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深化政策体系建设。一是加大《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的若干意见》、“8+4”政策体系等政策文件宣讲和解疑释惑工作力度,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实施“8+4”经济政策体系绩效评估,推动“8+4”经济政策体系落地见效、迭代优化。二是深化新时代“两个健康” 先行区建设,迭代升级标准化评价体系,打造一批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示范单位。落实稳岗支持和扩岗激励等政策,进一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三是积极构建法治护航民企大联动格局,推进浙商维权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发挥亲清民企服务中心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千所联千会”等法律服务。探索建立“商会金融顾问”制度,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度和匹配度。迭代升级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体系,加强大型民营企业风险排查预警,帮助和引导企业妥善处置、稳健经营。

(二)强化金融要素保障。一是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发挥财政补贴正向激励作用,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按照“第一时间+顶格优惠”原则,全面落实中央各项税费支持政策。继续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打造“共富型采购”模式。加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制造业企业按 100%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宣传。二是加强民营科技企业资金扶持,完善科技创新基金体系,谋划设立省科创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持续优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推动“人才贷”“浙科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创新公司债、人才创业险等增量扩面,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发展。三是持续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加强银企精准对接,以银团贷款、技改贷款等多种形式,增加民营企业中长期融资支持。进一步加强督导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完善资源配置、尽职免责、考核评价等体制机制。

(三)激发企业主体活力。一是引导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民营企业集聚,推动民营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实施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引育高端创新人才。2023 年力争引进培养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5个、海外工程师 200 名,建设“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3家、外国专家工作站 10 家。继续鼓励民营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并指导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培养,支持民营企业承接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二是加大民营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孵化力度,大力培育发展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深化科技企业培育数字化改革。2023 年力争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15家、众创空间60 家,新增民营高新技术企业 4000 家以上、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 1万家以上。三是实施“企业、平台、项目”联动配置,引导企业组建高能级科创平台,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参与新型实验室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2023 年力争新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30家、企业研究院200家、高企研发中心500家。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项目群”攻关,2023年组建创新联合体10个,部署实施省级重大科技项目400项以上,取得重大科研成果100项以上。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帮助。

联系人:中小企业处 张莉

电  话:0571-87059240  传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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