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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713号提案的答复 A

发布日期:2023-07-10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庞朝辉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的第713号提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已收悉,该提案分析了我省中医药全产业链中药产业发展现状、制约因素和瓶颈,并对下一步产业发展富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经商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中药产业总体情况

中药产业是我省历史经典产业、惠民富民产业,也是医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与潜力。2022年全省中药产业工业总产值约227.6亿元,同比增长11.4%,高于规上工业7.2个百分点,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二、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举措

近年来,我厅结合部门职责,积极推动我省中药产业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策引领。2022年11月,经省政府同意,省经信厅等十部门印发《推动浙江省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将建设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作为重要工作。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印发《高水平建设生命健康科创高地行动方案(2023-2025年)》,对中医药主攻方向进行重点部署。先后实施《关于支持山区26县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引导推进产业提质、增效发展。

(二)中药产业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强化数字化改革对中药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快构建中药领域“产业大脑+未来工厂”的产业生态。统筹推进中医药领域省重点实验室、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围绕中药资源、中药创新、中医药疗效评价等重点领域累计建设省特色中药资源保护与创新利用重点实验室、省中药新药研发重点实验室、省中医风湿免疫病重点实验室等省重点实验室15家、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深入实施“双尖双领”计划,在2023年“尖兵”“领雁”攻关计划中专门设立“现代中医药”专题,重点部署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11个,投入省财政经费近3000万元。

(三)加快推进中药现代化体系建设。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中药材品种审(认)定工作,已有41个中药材品种通过省审(认)定。全省共建立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93个,规模面积14150亩,良种应用增产10%-15%。在全省推广中药材主推技术(浙产道地中药材生态化生产技术、道地中药材健康种苗繁育技术),推广示范面积43.58万亩,总增收3.05亿元。创建73个省级“道地药园”示范基地,组织实施了《道地药园建设通用要求》等30多个省级地方标准,建立了一批省级标准化示范基地,促进中药材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体系的建设。

(四)推动名品名企品牌培育。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2年培育中医药产业相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24家(其中新认定1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846家、省级企业研究院2家。围绕“浙八味”“新浙八味”等特色品种,打造“浙产好药”品牌体系,加强对浙产道地中药材原产地域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注册商标的申报保护工作,促进中药材产业从被动营销向经营品牌转变。推动“浙产中药”品牌建设,康莱特注射液等产品入选“浙江制造精品”,厚达智能中药智能化煎制系统等中药装备被评为省内首台(套)产品,全力支持首台(套)产品推广。

(五)数字赋能产业发展和应用。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实现公共数据按需归集、协同共享、有序开放,有力支撑各级各部门多跨场景应用创新。利用中医疾病信息、市场监管局案件信息等数据,积极打造中医药服务出口“云诊疗”为积极扩大中医药服务出口,创新服务出口新模式,我省一直来大力推动线上中医药诊治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中医药服务贸易融合发展。基于省公共数据开放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全省公共数据集2.65万个,开放数据113.13亿条,包括食品药品监管处罚信息、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等医疗卫生数据71类。谋划数字中医创新发展模式赋能国际远程中医康养、科普宣教的场景应用,透过数字应用,向境外输出中医科普知识,多元化打开中医服务贸易新市场,不断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培训,“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国际化模式构建与应用研究”获批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中医院健康服务研究计划项目)。

(六)强化知识产权。组建浙江中药材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助力“浙产好药”产业发展。以磐五味为核心,集中全省中药材资源,汇聚中药材技术研发力量,组建并发挥浙江中药材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作用,促进“浙产好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大力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中药产业传承发展的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产业政策集成。落实《推动浙江省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年度工作要点,加强产业、科技、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在“十四五”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专项中,围绕“浙八味”、新“浙八味”及浙产地方特色优势中药材,稳定支持选育高产优质且满足临床急需、宜机化、高抗性需求的新品种,加强浙产中药关键核心技术攻坚。

二是深化数字赋能强基。聚焦中药产业发展需求,构建“产业大脑+未来工厂”的产业生态,打造一批中药“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推进数字化产业改革,推动产集聚发展。重点打造一批中药材GAP基地,扩大药企原料基地化。实施好国家“浙八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打造一批百十亿级全产业链大品种。

三是推动中药产业品牌体系建设。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浙产中药”产业品牌,推广应用中药领域首台(套)产品和“浙江制造精品”。加大中药材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培育力度,逐步形成“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品牌体系,实现品牌赋能产业升级。

四是创新驱动产业发展。加快推动现有中医药领域创新平台提质增效,积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联合共建多学科融合科创平台,集聚中医药研发高端资源,完善中医药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模式,推进中医药协同创新网络建设。

五是推动“中药+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中药+产业”融合发展。探索“浙产好药+”发展模式,促进我省中药材与旅游、文创等关联产业相融互促,与互联网、电子商务等领域跨界融合,积极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和周边产品,积极探索延伸产业链条、培育产业群体、扩大产业覆盖、增强产业韧性的有效路径。

再次感谢您对浙江省中药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消费品处陈贵钱

电话:87058174,传真:0571-87058111

邮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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