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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宁63号建议的答复 A

发布日期:2023-12-05 14:5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周井娟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浙江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培育全球先进制造基地的建议》(宁63号)收悉。该建议深入分析了我省汽车产业竞争优势、存在问题,并提出6条很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于我们改进工作,加快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球先进制造基地具有重要作用。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答复如下:

2022年,我省汽车产业经受住了疫情影响、供应链受阻、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飙升等诸多不利因素冲击,展现了良好的产业韧性。全省汽车产业实现总产量159.37万辆,规上工业总产值715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9%和16.7%,产量占全国比重为5.9%。特别是,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爆发式增长,量和质实现双提升,2022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达59.19万辆,同比增长175.14%,占全国比重提升至8.39%。实现新能源汽车出口7.92万辆,占全省汽车出口量47.94%,占全国比重的11.66%。今年以来,在全国汽车行业总体承压、增速放缓的背景下,1-5月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20.74万辆,同比增长32.9%。

一、已开展有关工作情况

(一)加强产业顶层政策谋划。一是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围绕“集群化培育、规模化提升、智能化赋能、绿色化转型、国际化发展”主线,实施扩量提质行动,促进产量规模加速提升,将积极培育一批新能源整车头部企业,支持企业优化生产布局,提升产销规模。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产业规模和竞争力位居国内前列,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120万辆。二是根据“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总体部署,2022年8月以来,部署开展了第一批“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申报遴选工作,确定2个核心区(杭州市钱塘区、宁波前湾新区),以及整车制造、三电系统、底盘系统、汽车电子等领域10个协同区(包括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海市等2个整车制造,温州市龙湾区、湖州南太湖新区、平湖市、台州湾新区等4个三电系统,杭州市萧山区、瑞安市等2个底盘系统,宁波市鄞州区的汽车电子,宁波市北仑区的其他关键零部件)。三是优化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2022年12月,出台《进一步优化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等。2023年2月,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度省级奖补资金2亿元。

(二)强化科研攻关和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科技攻关。明确整车平台、能源动力、电驱系统、智能驾驶、车网融合等汽车重点领域技术攻关方向。2018年以来,先后部署实施“电动汽车高性能一体化驱动电机系统关键技术与装车应用”等72个“尖兵”“领雁”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累计安排省财政资金2.6亿元,带动研发投入17亿元,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如,零跑汽车攻克的汽车高性能油冷电驱总成,突破了日本电产等公司技术垄断,技术处国际先进水平。二是加强平台布局。依托吉利集团、亚太机电、万向集团分别建设了省绿色智能汽车及零部件技术创新中心、省智能网联汽车制造业创新中心、省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创新中心。建有汽车安全技术研究等4家省重点实验室、天能动力电池与材料等16家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三是推动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全省已建汽车产业领域国家质检中心 2 家、省级质检中心 1 家、省局重点实验室 1 家,分别为国家动力及储能电池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国家机动车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浙江省电动车辆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市场监管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重点实验室。

(三)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一是促成省政府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签订战略框架协议。2022年11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吉利集团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双方将聚焦打造万亿级汽车及零部件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创建带动产业生态优化、创新能力提升、产业人才集聚、区域协调发展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新路径。二是支持合众、零跑汽车等造车新势力积极争取新增产能,缓解产能约束,2022年零跑汽车获批新增产能12万辆,总产能达到12.8万辆,成功推动零跑科技股份上市;支持吉利、普瑞均胜、旭升、瑞立等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开展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支持优质项目申报国家专项、省重大产业项目,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开展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吉利集团、海康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作、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参与长三角地区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规程、智能网联汽车高快速测试技术规范等9个标准制订。

(四)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一是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大型现场对接活动”。组织包括整零对接、芯机对接、产才对接、产销对接、产技对接和产融对接等活动,并实现12个项目现场签约。活动成效显著,百余家汽车产业链重点企业参加现场活动,线上线下参会人数过万,对接工业项目30个,对接订单1.5亿元;促成斯达半导体与合众新能源开展“芯机对接”合作;促成六家银行与汽车领域龙头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融资额度145亿元;促成零跑汽车与浙江理工大学开展人才培养合作等。通过对接活动,有力促进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对接交流互动。二是举办第三届浙江省汽车产业链整零协同创新大会。聚焦汽车产业发展新形势和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的背景下整车和零部件企业发展需求,采用线下活动+线上直播、主会场+展览展示区的形式,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交流,促进我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三是启动“投资浙里”全球大招商年系列活动。成功举办美资企业专场圆桌交流会、粤港澳大湾区数字产业发展暨股权投资合作对接会。2023 年全省组织赴境外招商团组不少于200 个,重点围绕 415X 先进制造业集群特别是汽车产业展开投资招引。

(五)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截至2022年底,累计建成充电桩82394个、充换电站6592座,其中2022年新增充电桩19896个、充换电站1565座,城市核心区布点进一步密集。二是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持续推进,2022年组织开展5市2县等7个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区(点)创建工作,着力打造“环杭州湾”“义甬舟”两条“氢走廊”,全省共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186辆,建成加氢站28座。三是强化智慧交通建设。围绕智慧服务区、伴随式信息走廊、提升安全通行能力、主动交通管理系统等智慧交通建设,全面打造基于路段全感知的车道级交通控制功能等多项数字化应用场景。至2022年底,已建成包含沪杭甬、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绍台、杭州绕城西复线等智慧高速公路500公里。

(六)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和示范应用。一是推动公共领域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截至2022年底,我省营运货车26.2万辆(不含挂车),其中LNG货车约200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160辆、电动货车140辆等。全省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分别为4.7万辆、23.6辆,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已达72.4%、79%。二是推动新能源轻、重卡应用。目前,我省4个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配送新能源轻卡货车共7752辆,其中宁波市2314辆、温州1900辆、湖州市1173辆、台州市2365辆;新能源重卡主要应用于港区内集装箱接驳等场景,省海港集团自2020年开始,在所属的宁波舟山、温州、嘉兴等主要港区内部应用新能源集卡当前省海港集团共有港内集卡车辆1600余辆,其中纯电动集卡220辆、氢能集卡20辆,另有LNG集卡592辆。

二、下一步重点推进的工作

(一)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培育行动,优化集群梯度培育体系,打造“核心区+协同区+新星产业群”的产业集群。支持杭州、宁波建设整车制造核心区,重点引育整车和零部件龙头企业,集聚国家级、省级研发创新平台,打造规模效益显著、创新能力突出的世界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支持汽车零部件产业转型提升,招引一批带动性强、示范作用好的重大项目,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布局,建设有影响力的整零协同联动发展高地。

(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汽车智能化发展方向,重点在L4级别自动驾驶乘用车、新一代电子电气构架、集中式中央超算控制器、车路协同边缘计算、车路协同云控平台、线控执行系统、车规级高性能MCU和高算力AI芯片等领域部署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加快解决基于车网融合的自动驾驶技术等难题,形成重大标志性成果。

(三)支持整车企业加速发展。深入开展“雄鹰行动”,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吉利集团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扎实推进打造吉利全球战略中心、汽车创新中心和产业人才中心,实施产业链整零协同、产业链数字化转型等重点工作。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产能提升。鼓励吉利集团提升传统燃油车产能用于共线生产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支持吉利、零跑、合众等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扩大现有基地产量,加快新车型开发;引导长安福特、上汽大众、长城汽车等利用在浙产能,生产新能源汽车。

(四)推动零部件企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凤凰行动”“雄鹰行动”、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以均胜电子等“链主”企业为引领,建立合作共赢的上下游协作关系,推动零部件生产配套本地化。聚焦电池、电机、线控底盘、智能座舱等重点领域,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打造全球范围内细分行业领域“领军型企业”。支持零部件优势企业进军全球配套体系,抱团开拓国际市场。

(五)推进产业共享平台建设。支持“新瑞立”等一批产业共享平台,建立起支撑精益管理体系的信息平台和大数据分析系统,助力汽车零部件企业实现制造数字化协同、管理数字化决策,推动生产全链条、营销全渠道数字化,实现产业互联与效率提升。

(六)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生态。鼓励地方招引国内外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制氢和储氢装备等龙头优势企业,布局一批产业链项目。加快示范应用,深化氢燃料电池汽车省级示范应用,争创国家示范城市群。加快探索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新模式,聚焦技术创新,引导氢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通过规模应用降低制造成本,不断完善产业链条。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汽车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高端装备处 王骏骋

电  话:0571-87052714,传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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