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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杭76号建议的答复 A

发布日期:2023-12-05 11:1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钟国荣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要求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杭76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与省委改革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浙江省税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杭州市政府等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政策扶持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断创新制度和政策供给,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一是健全法治保障制度。202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着力破解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要素使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不平等问题;2023年1月16日,出台《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推进助小扶微、培优育强,同时制定有关配套政策举措30余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立法,推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完善政策支持举措。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出台《关于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从提信心增预期、降门槛扩领域、真公平破隐性、拓市场促升级、优氛围增服务方面着力,推动以政策集成创新赋能我省民营经济新飞跃。三是壮大专精特新企业。紧抓“民营经济32条”政策落实,将培优企业和做强产业相结合,支持民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加快数字化转型,不断壮大深耕细分领域、掌握独门绝技的专精特新企业,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发展。目前,全省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432家,今年以来共为企业减负2620亿元。四是开展精准服务活动。大力推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搭建“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平台,开展“小微你好”专项行动,今年1-9月,全省各地共开展服务活动9250场,服务企业约51万家次;受理企业诉求17457件,办结率99.4%;举办“十链百场万企”供需对接活动217场,参与企业2.57万家(次),对接订单1527亿元,对接融资1108亿元,专业人才8433名,工业项目585个。

下一步,将继续深化落实有关法规政策,推动民营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政策宣贯实施。结合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细化落实我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支持政策,持续完善“1+N”政策体系,动态更新细化措施,推动相关配套工作方案、操作手册和地方模板落实落地。二是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惠企政策,优化涉企补助资金兑付流程,推动财政资金高效便捷兑付。推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一张网”“一个标准”“一体化”改革,加强政府采购支持。加快政府产业基金运作,围绕“415X”产业集群组建用好“4+1”专项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实体经济项目支持力度。三是深化优质企业培育。研究制定我省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完善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加大政策要素服务保障力度,推动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四是优化精准服务活动。深化“小微你好”专项行动,抓住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条例执法检查和问题整改契机,精心组织为民营企业“解难题”,持续开展“十链百场万企”活动,促进大中小企业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对接、项目合作。

二、关于突出金融和税收支持政策

在金融支持政策方面。一是强化民营企业融资保障。完善民营企业贷款考核机制,加大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投放,推动更多金融资源向民营企业倾斜。截至2023年9月,全省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达9.38万亿元、同比增长15.34%;辖内银行机构累计为22万户民营中小企业发放“双保”助力贷款4797亿元。二是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减免民营企业贷款利息费用,2023年前三季度全省民营企业当年累放贷款年化利率4.53%,比去年同期下降0.4个百分点。创新运用无还本续贷、年审制贷款、中期流贷等,推动降低企业转贷成本,2022年为企业降低成本负担209亿元。2023年1-6月,全省共发行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304亿元。三是优化民营企业服务机制。组建民营企业金融联络员队伍,走访服务企业2.69万户,解决融资需求6022亿元。开展“亲清直通车·银企恳谈会”,2022年来累计举办恳谈会70余场,参与民营企业2000多家。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金融政策支持。一是强化金融要素保障。持续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推动民营企业信贷总量有效增长,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二是加强银企精准对接。开展“一链一策一批”融资促进行动,依托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银团贷款、技改贷款等形式,增加企业中长期融资支持。三是落实民营企业贷款“两个一致”。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万家民企评银行”暨民企贷款“两个一致”落实情况评价活动,督促金融机构统一信贷准入标准、合理确定贷款要素、强化金融服务,持续提升民营企业获得感。

在税收支持政策方面。一是落实留抵退税政策。2022年,全省(不含宁波)共办理留抵退税1823.62亿元,其中为中小企业办理留抵退税692.7亿元,微型企业办理留抵退税521.1亿元。2023年1-9月,全省共办理留抵退税429.04亿元。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扎实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免征增值税政策,2022年减免征增值税557.59亿元;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61.19亿元。减免“六税两费”136.1亿元;减免小微企业所得税324.07亿元;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3084.32亿元;减免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4.91亿元;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减费123.66亿元。2023年1-9月,减免征增值税451.31亿元,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49.43亿元。减免“六税两费”125.25亿元;减免小微企业所得税133.86亿元;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1911.58亿元;失业保险减费86.46亿元。三是落实税费缓缴政策。2022年度,全省为35.6万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再缓税费435.1亿元。全省共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保费缓缴业务1.19万户,缓缴金额36.98亿元,共办理医保费缓缴业务167.33万户,缓缴金额178.78亿元。

下一步,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落实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减征政策,落实“六税两费”减免、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等,优化纳税服务,缩短出口退(免)税办理时限。二是护航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并修订国别投资税收指南,打造“走进系列”服务品牌,向企业精准推送境外税收政策。推进反避税调查相互协商和预约定价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境外税收权益。三是深化“银税互动”合作。围绕“以税促信、以信换贷、以贷扶微”主线,推动银行主动对接企业,为信用良好、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注入资金“活血”。

三、关于做好亚运会期间工业企业平稳过渡

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亚运赛事举办和城市经济社会运行,在亚运会、亚残运会举办期间,统筹处理好亚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科学合理设置保障目标,落地、落实、落细相关工作方案,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指导服务,尽量减少举办亚运会对企事业单位和市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了沿线工业企业平稳过渡。一是加大政策保障力度。贯彻落实省“8+4”经济政策体系,制定实施杭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8方面64条措施,成立惠企“政策超市”政策上线工作组,梳理有关惠企政策,利用“亲清在线”线上兑现,持续开展助企服务,推动“8+4”政策包落地见效。今年1-9月,已为企业减负降本637亿元以上。二是综合提升城市环境。落实《第19届亚运会第4届亚残运会杭州市环境质量保障实施方案》,以年度治气计划为抓手,扎实开展移动源清洁排放和工业废气治理,为亚运保障腾出环境容量。三是避免影响工业生产。始终坚持“以最小经济代价”实现“最好保障目标”为工作导向,完成675家企业两轮次政企协商,对废气污染排放大的工序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把减排措施具体到每家企业的每个生产工序,不搞“一刀切”,实现了“减排不减产”、“减排少减产”的预期目标。

下一步,将继续聚焦“打好‘亚运攻坚仗’”和‘经济翻身仗’”总要求,落实各项稳增长措施,奋力争取经济“全年红”。

四、关于推进产业队伍建设改革

前期主要围绕重大战略实施、重大产业布局、重点领域发展需要,积极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先后出台《关于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加快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体系。二是促进产教融合。目前全省共225所中职学校、49所高职院校开展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推进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建设,全省累计建设产教融合联盟29个、基地22个、工厂项目160个、融合型企业159个、协同育人项目452个。三是开展技能培训。2022年以来,全省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17.7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69.4万,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超过31%。四是强化评价激励。在吉利等15家企业开展职业技能“新八级”制度试点,产生首席技师3人、特级技师26人。探索建立与职业技能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遴选产生“浙江大工匠”10人、“浙江杰出工匠”119人、“浙江工匠”1200人、“浙江青年工匠”3947人。

下一步,将深入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高水平推进我省技能型社会建设。一是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依托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和职业院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完成“浙派工匠”民生实事目标任务。二是深入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原则,全面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围绕“415X”产业集群,建设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教材、课程体系,加快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和69个高水平专业群。三是支持企业开展项目制培训。支持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将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范围。支持企业依法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按规定用于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鼓励企业结合实际确定培训项目、制订培训方案,自主开展项目制培训,对考核合格的人员核发培训合格证书。四是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对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领和吸纳,做好党委(党组)联系服务高技能人才工作。引导各地将高技能人才项目列入地方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按照人才类别,在住房、户籍、子女入学、医疗、创业就业扶持等与其他类型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五、关于实施一线职工弹性退休制度、引导民营企业加强社会责任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培育等

关于实施一线职工弹性退休制度。退休年龄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经济政策,需考虑人口结构、人力资源供求、代际关系、社会保险基金等多方面因素。退休年龄政策由国家统一制定,我省没有权限自行出台退休政策。下一步,省人力社保部门将根据代表提出的弹性退休制度的建议,积极向上报告反映。

关于引导民营企业加强社会责任建设。前期主要通过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开展浙江民企社会责任领先企业评选,编制宣传有关优秀案例等方式,引导民营企业加强社会责任建设。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归集力度。加快归集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信息,提升水电气、不动产、科技研发等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满足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应用需要。二是推动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推进“省级节点”与地方融资服务平台的对接,实现设区市融资服务平台的全覆盖。加强动态监管,确保信用信息合法合规应用,保障信用主体权益。三是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做好我省信用修复业务与国家规章制度的衔接以及与市场监管条线的互认,让企业更加便利地修复自身信用。四是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及时总结浙江省民营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实践与探索,以典型案例为导向,及时宣传浙商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现浙商富而思源、回报社会的良好形象。

关于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培育。《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明确,受聘担任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与担任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开设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序列的权限在国务院,省里没有开设权限。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职工思想教育。发动民营企业工会积极组织工会干部和劳模工匠深入开展“双百千万”大宣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用好用活“守好红色根脉·班前十分钟活动”等载体,构建职工思想引领体系,夯实企业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二是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突出技能培训、技能提升,扎实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农民工学历能力提升行动”、名师带徒等活动,培育和选树劳模工匠等先进典型,注重从生产一线职工、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中培养和发展党员,为民营企业发展培育一支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三是深入开展职企同心专项行动。把稳岗就业作为工会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事项,推动建会企业开展“坚定信心 共促发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引导职工与企业同呼吸、共成长。四是营造和谐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持续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幸福企业试点和创建工作,引导企业进一步关心关爱职工。发挥工会组织的协商调解作用,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联系人: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发展处 梁化乔

电  话:0571-87058091,传  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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