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银保监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杭州铁路办事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浙江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x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8日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