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厅收到温州数字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关于公共信用修复的申请材料,对2021年4月我厅对其实施的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而产生的不良信用信息进行修复。经查,该公司2021年4月29日收到处罚决定后,当日即缴纳了罚款,并上交了涉案罚没设备。同时,该公司积极落实整改,在获取到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后,已办理了无线电台站许可,获取了无线电台执照。目前,本案社会不良影响已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本次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根据《浙江省经信厅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浙经信政法〔2019〕202号)第十七条之规定,该公司满足信用修复的条件,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我厅拟同意该公司信用修复申请,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9日至8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截止时间前书面反馈我厅。
联系部门:省经信厅无线电管理局
电话:刘宁,0571-87050816,传真:0571-8705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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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