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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904/2022-04468 发布日期: 2022-02-16 发布机构: 省经信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22年度企业管理提升工作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合作〔2022〕 30 号

印发时间:2022-02-17 浏览次数:

各市经信局:

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持续完善企业管理体系,增强企业管理能力,我厅结合2021年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度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底,完成规上制造业企业管理对标星级评价覆盖率40%以上,创建20家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评选30位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成绩突出个人,开展各类企业管理培训不少于300班次,线上线下培训4万人次以上。

二、企业管理星级评价工作

按照《浙江省企业管理星级评价指南》,围绕十大管理对标领域,按照基础规范指标、经营创新指标、智能制造指标、人文环境指标、卓越管理指标五个维度69个指标,通过诊断、优选、对标、培育、评价,继续开展企业管理星级评价工作,2022年累计覆盖率40%以上。

三、管理标杆企业创建工作

继续创建20家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评选30位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成绩突出个人。继续组织开展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申报评审工作,充分发挥管理咨询机构作用,积极帮助企业开展对标评价和对标提升,完善辖区四星级以上企业库建设,并在五星级企业中择优向我厅推荐省级管理标杆企业(推荐名额见附件2)。

四、企业管理培训工作

多渠道提升企业管理创新水平,联合高等院校和专业机构,分层次分类别举办管理提升、政策解读和业务实操等培训,以企业总裁、高管、领军人才和业务骨干为培训对象,重点突出新生代企业家、专精特新企业家等“浙商薪火”、“浙商名家”等培训,培养造就一批懂管理、善经营的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队伍,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创新水平。全省开班300个以上,线上线下培训管理人员4万人次以上(各市任务分解见附件1)。

五、时间要求

请各市按照工作计划,认真组织抓好落实,于7月、10月、1月的10日前上报截止上季度(年度)企业管理培训工作情况及半年度工作总结。并于9月30日前,将2022年度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创建申报表(附件3)和该企业星级评价评分结果、2022年度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成绩突出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4)一式两份上报省经信厅合作处,word电子版通过浙政钉报送。

联系人:合作处  朱伟华 0571-87052859


附件:

1.2022年度浙江省企业管理对标提升工作目标分解表.wps

2.2022年度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成绩突出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wps

3.2022年度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创建申报表.wps

4.2022年度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成绩突出个人推荐审批表.wps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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