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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904/2022-04354 发布日期: 2022-07-04 发布机构: 省经信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2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材料〔2022〕133号

印发时间:2022-07-04 浏览次数: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乡村振兴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推广和应用,拉动绿色消费,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建材行业提升绿色创新水平,带动上下游产业链绿色化改造,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22〕7号)要求,现将我省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绿色建材进万家 美好生活共创建

活动时间:2022年3月-12月

二、组织形式

(一)各地按照市场主导、部门指导的原则,因地制宜推动绿色建材认证和下乡活动。

(二)各地要按照工信部批复我省作为绿色建材下乡试点地区的要求,制定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下乡活动,加强指导监督,加强科普宣传,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和认证工作,促进消费,助力乡村振兴。

(三)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89号)和《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及认证目录(第一批)》(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8年第2号)要求,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下乡宣贯活动,引导绿色建材生产企业、电商平台、卖场商场等积极参与,通过举办公益宣讲、专场、巡展等不同形式开展线上线下活动,加快节能低碳、安全性好、性价比高的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建材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鼓励企业、电商、卖场等让利于民,助推绿色消费。

(四)各地要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明确消费维权投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投诉维权服务。

(五)各设区市要因地制宜开展一次绿色建材下乡线上或线下活动,并对活动过程中就有关促进消费的举措和成效要及时做好总结,11月下旬将总结分别报送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加大对活动相关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加强人财物保障,动员企业积极参与活动,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节俭办活动。

(二)做好安全保障。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安全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三)注重舆论引导。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加大绿色建材科普宣传力度,加强活动全过程全覆盖宣传引导,为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联系方式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于献青 0571-87058092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葛鑫钬 0571-87052842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王幸栋 0571-86757517

浙江省商务厅                          陈晓华 0571-88857239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  静 0571-89761506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wps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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