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件通知
索引号: 002482904/2022-04232 发布日期: 2022-05-30 发布机构: 省经信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浙江省经信系统助力东西部协作、对口合作等工作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合作〔2022〕106号

印发时间:2022-05-30 浏览次数:

各市经信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经信系统优势,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凝聚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统筹做好我省经信系统助力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合作等工作落实落地。

一、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本市经信系统相关工作的统筹管理和工作指导,在当地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责任分工,充分整合经信系统优势,积极发挥对口地区的主体作用,推进产业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工作实效。

(二)突出产业帮扶,因地制宜特色发展。认真落实各市对东西部协作、对口合作等工作的任务目标,做好政策指导,立足结对地区资源禀赋,围绕其产业短板,加快推进对口地区产业园和“飞地”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本地优势企业与对口地区开展产业对接和合作。

(三)坚持市场需求导向,推进项目落实落地。进一步贯彻精准帮扶要求,抓实产业发展。扎实开展产业合作,落实好企业投资、落地投资金额等相关指标,让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鼓励引导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与对口地区结对。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帮扶合力。各市、县(市、区)经信局要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明确责任处室,牵头做好产业对接帮扶工作,加强综合协调与部门联动,积极与各级相关部门和其他地区工作组对接联系。合力参与东西部协作、对口合作等工作,以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高效务实的服务水平,扎实开展有关工作。

(二)加强信息沟通,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经信局要积极与对口地区的经信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市对市、县对县),通过互访考察、实地对接、电话微信常态化交流等方式,了解受援地的帮扶需求,根据帮扶任务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注重渠道建设,加强定期沟通联系。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以便形成合力,着力解决问题。

(三)掌握工作情况,加强宣传报道。各市、县(市、区)经信局要加强彼此间的工作联系,互相学习帮助,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服务水平。要注意搜集前后方工作情况,及时向上一级经信部门上报。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相关活动注意保留照片、视频等佐证资料,确保相关工作资料的真实性。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大力加强工作宣传报道,全面展现浙江经信部门、经信干部和企业积极参与帮扶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及时总结上报推广,不断扩大经信部门的社会影响力。

各市经信局每年6月10日、11月20日前将上半年、全年东西部协作、对口工作总结报送我厅。我厅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对各市经信局此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并纳入我厅年度考评目标。

省经信厅牵头处室:企业培育与产业合作处  

联系人:朱伟华; 电话:87052859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2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