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浙经信合作〔2022〕69号
各市经信局:
依据《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评选暂行办法》,经各市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2021年度“浙江省企业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20家和“成绩突出先进个人”30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标杆企业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工作落实,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企业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各市要组织企业对标先进,持续提高企业管理能力,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供有力支撑。
附件:“浙江省企业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20家和“成绩突出先进个人”30位.wps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