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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904/2022-03888 发布日期: 2022-01-18 发布机构: 省经信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首批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财政专项激励重点县(市、区)综合考评结果的通报

文号:浙经信企服〔2021〕227号

印发时间:2022-01-14 浏览次数:

有关市、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财政专项激励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0〕68号)要求,在首批20个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财政专项激励重点县(市、区)对照考评指标开展自评的基础上,省经信厅牵头组织专家组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优秀(6个):温州市龙湾区、乐清市、瑞安市、嘉善县、永康市、温岭市。

良好(10个):建德市、平阳县、湖州市吴兴区、桐乡市、绍兴市上虞区、义乌市、台州市椒江区、玉环市、丽水市莲都区、龙泉市。

合格(4个):湖州市南浔区、海盐县、东阳市、龙游县。

请首批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财政专项激励重点县(市、区)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做好查漏补缺和问题整改,同时,紧紧围绕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促进园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加大示范引领推广力度,深化推进升级版小微企业园建设。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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