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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904/2021-03438 发布日期: 2021-08-11 发布机构: 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浙江省“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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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关于评选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96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开展浙江省“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的组织、初审、推荐工作。经地方经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报全国纺织工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7日。

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电话:

省经信厅消费品工业处:0571-87058219

省经信厅人事处:     0571-87052861

省经信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7053338

驻厅纪检监察组:      0571-87058102

通信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邮政编码:310007


浙江省“全国纺织工业先进”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初审通过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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