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办建〔2021〕40号)规定,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各市、县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月23日-7月2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反馈。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杨晶,联系电话:0571-87051724;传真:0571-87056759;电子邮箱:cyc.fgw@zj.gov.cn;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1号楼;邮编:310006。
省经信厅联系人:陈刚,联系电话:0571-87058343;传真:0571-87058115;电子邮箱:chengang201411@126.com;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浙江省经信厅);邮编:310007。
省科技厅联系人:吴扬青,联系电话:0571-87054033;传真:0571-87054677;电子邮箱:wyq@zjinfo.gov.cn;联系地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浙江科技大楼;邮编:310006。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静芳,联系电话:0571-87058476;传真:0571-87058454;电子邮箱:jingfang_w@163.com;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邮编:310006。
附件:2016-2020年度浙江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pdf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