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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最新出台42条减负降本政策 预计全年可减负降本约2500亿元以上

发布日期:2021-07-22 10:23 信息来源:运行处 浏览次数: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叶德宝 口 牛夏风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各类负担和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浙江再次出台企业减负降本政策。7月20日,《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在杭州召开,介绍了浙江最新出台的42条减负降本政策。



发布会上,浙江省减负办主任、省经信厅一级巡视员凌云表示,本次出台的42条减负降本政策具体包括“两减五降”,预计今年可为全省企业减负降本约2500亿元以上。

根据《意见》,浙江将从“减免税收政策”、“减免政府性基金政策”、“降用工成本政策”、“降用能成本政策”、“降物流成本政策”、“降融资成本政策”、“降其他成本政策”等企业普遍呼吁的七大方面,降低企业负担。

记者注意到,在减免税收方面,包括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优惠政策、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12条。

其中,部分条款是对2月份浙江曾出台的《关于继续实施惠企政策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内容的延续,如延续实施普惠金融税收政策,延续并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同时,针对小微企业,部分条款是对2月份文件中的执行期限的基础上进行了延期,如延长普惠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贷款支持政策,延长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降融资成本方面,包括深化利率优惠政策、深化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11条,预计减负约455亿元。事实上,在落实降融资成本政策方面,针对小微企业也有不少政策支持,如,推动小微企业贷款扩面增量,持续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政策执行时期至2021年12月31日;落实小微企业融资负担保降费奖补贴政策等。

此外,在减免政府性基金方面,包括延续实施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延续实施减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等3条,预计减负约245亿元。降用工成本方面,包括延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等3条,预计减负约89亿元。降用能成本方面1条,预计减负约42亿元。降物流成本方面,包括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等7条,预计减负约21亿元。降其他成本,包括引导平台企业合理降低商户服务费、降低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资费等5条。

关于具体企业减负降本的情况,企业可以登录浙里办“企业码”的减负降本专区查看自己享受的减负降本政策和相应金额,在手机端“点一点”就能随时查看企业“减什么”“减多少”“怎么减”。

据悉,“十三五”期间,浙江共为企业减负11045亿元。其中,2016年1010亿元、2017年1250亿元、2018年1650亿元、2019年2280亿元、2020年4855亿元。全省规上工业每百元营业收入的成本,从“十二五”末的84.8元下降到“十三五”末的82.9元,2020年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3.9元)和江苏(84元)、山东(86.5元)等省份,为全省工业经济发展打造了成本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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