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浙经信企服便函〔2021〕40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90号)要求,我省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有关规定,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按省级名额推荐6家(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浙江华瑞信息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纺织创意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模塑工业设计有限公司),按特色载体等不计入省级名额推荐4家(杭州华业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乐清金点知识产权顾问有限公司、德清县总商会、浙江方圆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合计10家,申报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等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光盘随文上报。
联系人:张余宽,电话:0571-87059132。
附件:1.推荐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xls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