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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数字经济总量突破3万亿元

发布日期:2021-05-18 09:47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近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了《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报告显示,2020年浙江数字经济总量突破3万亿元,达30218亿元(居全国第四),较上年名义增长12%(居全国第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约为46.8%(居全国第五,较上年增长3.5个百分点)。

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主动抢占数字经济竞争制高点,着力在新技术、新制造、新基建、新业态、新治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把数字经济打造成为“重要窗口”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一、坚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双联动 打造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

1、突出标志性产业链建设,做优做强数字产业。“十三五”期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2%,2020年达7019.9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0.9%,对GDP增长贡献率达34.9%。

2、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快数字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计算等领域,组织实施“尖峰”“尖兵”“领雁”“领航”计划,部署132项技术攻关项目,一批自主可控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全省数字经济领域有效发明专利达6.5万件,拥有专利的企业数为3.4万家,位列全国第三。

3、加快载体建设,优化产业生态。组织实施数字经济千亿投资工程,2020年累计完成投资1133.9亿元。杭州软件名城、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等国家级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数字经济类“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累计达11个。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雏鹰行动”,数字经济领域超百亿元企业25家;入选全国电子信息和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分别为16家、19家,均居全国第二。

二、全力构建新智造体系 打造全国产业数字化转型标杆区

1、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聚焦“415”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推进智能化技术改造行动全覆盖,组织实施5000项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累计应用工业机器人11.1万台。

2、优化工业互联网生态。深化“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10家,开发集成工业APP近3万款,连接4900多万台工业设备产品,服务超11万家工业企业。上云企业超43万家。

3、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广“犀牛工厂”等新智造模式,认定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49家,培育“未来工厂”12家,加快形成以“未来工厂”为引领,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为主体的新智造体系,带动中小企业全面数字化转型。

三、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打造全国领先的数字政府先行区

1、加快建设“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浙里办”注册用户突破5500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71家省级单位895个部门间办事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数字政府建设排名全国第一。

2、加快打造“掌上治理之省”。加快推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基层治理等领域治理智慧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迭代升级,实现告知承诺事项突破100项。全面推行“信用+执法监管”,全年累计开展掌上执法221万次,掌上执法率达90.6%。依托“大数据+网格化”,实施“一库一图一码一指数”精密智控,有力确保“两手硬、两战赢”。

3、打造“三服务”数字化平台。建设推广企业码,依托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上线码上政策、码上直兑、码上诉求等功能,截至2020年底,领码用码企业达263.8万家,9.43万件诉求“码”上解决,立“码”兑现政策资金168.9亿元。迭代建设投资在线平台3.0,最大程度实现“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

四、深入实施数字社会融合应用工程 打造数字社会发展样板区

1、加快“城市大脑”建设与应用。制定实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 加快城市大脑建设与推广工作方案》,全面推广“城市大脑”杭州经验,推进各设区市“一市一脑”建设。杭州城市大脑已建成11个领域、48个应用场景、390个数字驾驶舱,中枢系统数据服务接口达1.2万个、数据累计调用量达35.6亿次,湖州、衢州、温州、台州等地加速推进。

2、推进社会各领域的数字化应用。推进未来社区建设,探索智慧“孪生社区”建设,全省累计认定未来社区省级试点60个。数字政务、数字健康、数字教育、数字文旅、数字出行等各领域数字化应用加速提升,无接触服务不断普及,同比增长115.7%、87.8%、51.8%、26.2%和24.9%。

五、突出抓好数字经济系统建设 打造数字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先导区

1、全力推进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充分发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作用,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核心架构,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方向,加快建设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的数字经济运行系统。以化工产业大脑为试点,突出抓好产业大脑建设,融合产业侧和政府侧数据,贯通生产端与消费端,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数字化赋能,为产业生态建设提供数字化服务,为经济治理提供数字化手段,赋能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

2、强化数字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出台全国省级层面第一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并加强配套政策、细化措施的制定落实,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3、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先行先试。加快构建数字经济新型生产关系,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构建良好的平台经济生态圈,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创新发展。推行“共享用工”等新业态劳动用工模式,推行工伤保险+商业保险“1+1”模式,在湖州、金华、衢州、义乌等地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机制建设试点。探索“沙盒”监管方式,开展5个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项目,谋划杭州金融科技创新试验区创建工作。

六、加快建设数字长三角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发展

1、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布局5G网络、数据中心、下一代互联网(IPv6)等新型基础设施,率先开展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建成交付5G基站6.26万个。国内首个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于去年6月启动运行,接入总带宽885G。乌镇之光(桐乡)超算中心启动建设,累计建成各类数据中心193个。大力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试点,IPv6活跃度84.63%。协调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的卫星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全省累计建成北斗地基增强站近300座。

2、推动长三角产业链协同发展。联合实施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发起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43家共同体与长三角地区企业协同,协同企业数55家。加强长三角区域在新型显示、集成电路等领域的产业链协同创新,探索建立跨区域政产学研合作机制,2020年实施了110余项联合研发项目,其中国家联合攻关项目11项。

3、探索数字长三角协同推进体制。共同谋划布局一批数字长三角建设重大平台、重大项目,推进落实《共同推进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加快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数字经济发展,支持嘉善创建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指导推动德清积极创建国家车联网先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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