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浙经信装备〔2021〕47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标志性产业链专家组成员:
根据省委办、省府办《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要求,今年将在已有基础上继续开展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清单引导标准认定有关工作,现就做好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一)重点领域。智能装备(含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智能物流装备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含整车及关键零部件)、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和材料(含减碳、碳捕获和存储技术装备和材料)、军民融合领域有关装备和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新能源材料、集成电路关键装备及材料、高端软件等。
(二)产品要求
1、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符合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是产业链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特别是解决产业链供应链断链断供的急需产品,或是解决我省产业链配套“卡脖子”问题和当前重大工程急需的产品。
2、2.符合绿色发展方向,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
3、3.我省已有相关企业在进行工程化攻关或者生产,产品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及以上,或属于省内重大技术突破并为首次进入市场推广阶段的重大技术产品。
4、4.产品相关关键技术指标可由具有CMA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并出具报告予以证明。
5、5.对省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断链断供清单产品予以重点支持。
二、工作要求
请在2020年版清单(附件1)基础上提出增加、删减或者修正(提升)相关技术指标。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目录征集工作,于4月30日前随文报送(附件2),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
装备处:程浩 电 话:0571-87058205
材料处:董昊 电 话:0571-87058139
软件处:寿伟帅 电 话:0571-87056455
电子邮箱:chmeem@163.com
附件:1.浙江省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2020年版).wps
2.2021年度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征集汇总表.wps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