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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发布日期:2021-02-18 17:11 信息来源:运行处 浏览次数: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这部重要创制性法规的出台,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数字中国、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再创浙江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数字经济成为“重要窗口”重大标志性成果的现实需要,也是将我省相关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的客观要求。

       1.明确了数字经济的定义

       《条例》在《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部署相关表述的基础上,结合浙江的实践探索,并根据立法规范要求,经过反复论证,首次在法律制度层面对数字经济作出明确界定。

       2.规定了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的有关要求

针对当前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规划引领、低水平重复建设、共建共享程度不高等突出问题,《条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3.规定了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相关举措

为了解决实践中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程度不够、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条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4.规定了推动我省数字产业化发展的具体措施

针对我省数字产业发展中存在的规模体量不够大、创新质量不够高、创新平台引领作用不够强等问题,《条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5.规定了促进我省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具体措施

针对我省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速度不够快、质量不够高、基础支撑薄弱以及中小企业不愿、不敢、不会转型等问题,《条例》对政府及有关部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的职责和措施作了以下规定和要求:

        6.规定了提升我省治理数字化水平的具体措施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对数字化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赋予我省的试验任务,《条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7.规定了激励和保障数字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措施

《条例将我省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予以固化提升,规定应当通过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财政资金支持、首台套产品采购、科技创新券等方式加大数字经济发展支持力度。明确在土地供应、电力接引、能耗指标、频谱资源等方面优先保障数字经济发展,支持举办数字经济领域相关展览、赛事、论坛等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规定政府应当加强产业链协同创新统筹协调,引导支持高校、企业等协同攻关数字经济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通过开设数字经济专业、课程以及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等方式培养数字经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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