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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印发时间:2021-02-10 浏览次数:

2020年以来,省经信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对标对表“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全面落实厅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厅党组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先后召开法治学习专题会议7次,审议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七方面20项年度任务,述法纳入厅领导年度述职报告。二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审议制度。全年召开厅党组会议41次、厅长办公会议15次,先后审议规范性文件10件,重大改革、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专题工作162项。三是坚持用法治思维锻造干部。先后组织举办《民法典》《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治讲座。组织开展覆盖到县(市、区)的法治业务培训,“线上线下”受培训人员达800余人。厅机关干部行政执法证持有率超过92%。公务员年度普法考试全部通过。

二、坚持以地方立法为突破,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推动出台了两部开创全国先河的地方法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二是加强重要条例的宣贯工作。《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出台后,全省组成宣贯团队,出台宣贯方案,省市县联动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累计送法进园区688个,进企业19.6万家。宣传月活动入选2020年度全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省政府率先在省级层面设立民营企业发展促进协调机制,建立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十大机制。三是抓好法规修订工作。争取《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修订工作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配合省人大法工委推进5部经信领域地方法规的修订工作,将改革创新经验及时吸收进条例。四是抓好法规“立改废”意见反馈工作。细研土地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条例,小微企业园用地保障的意见被吸纳入地方立法,厘清省级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法规中的职责边界。

三、坚持以合法审查为重点,全面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一是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共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9件。先后3次清理有关机构改革、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妨碍公平竞争等涉及规范性文件297件,建议废止(失效)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25件,修改1件;废止省经信厅规范性文件21件、修改2件。二是全面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3个文件列入2020年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决策程序,提升决策科学性。三是全面加强重大合同管理。全年审查修改合同18件,有效防范法律和经济风险。

四、坚持以“智能网办”为目标,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质量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3个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事项到设区市经信局,实现就近办理,取消了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初审审批,做到“应放尽放”。44个依申请公开事项、6个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事项全部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零次跑”。全年实现网上办事4896件,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标“国考”实现领跑。按省政务服务2.0建设要求,调整事项目录清单、办事依据和办事标准,调整办事指南,强化办事便利化。对标“国家评估”要求,通过调整许可事项子项、压缩办事时限、增加即办事项等措施,所有核心指标再次赶超广东实现全国领跑。4个“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平均压缩法定时限70%,实现了全国同系统改革力度最大化、审批效能最优化、新型监管制度化。三是全国率先推进涉企“一件事”改革。全省惠企政策通过企业码实现从“一网可查”到“一网可办”。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各地通过企业码兑付财政资金150.9亿元。全国率先开展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企业办事流程和时限从跑10多个部门、历时30多天,缩减到“一次跑”、8个工作日。

五、坚持以“互联网+监管”为手段,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梳理行政执法监管事项,夯实执法基础。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先后2次对全省经信系统501个行政事项进行梳理,共梳理出行政检查主项54个、行政处罚事项主项65个、行政强制事项6个、行政征收事项1个,为实现行政监管“全覆盖、无死角”打牢基础。二是开展全领域多形式执法,维护行业秩序。制定全省经信系统2020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和工作指引,明确执法检查的内容、程序,规定重点执法指标,推进信用监管。2020年全省经信系统共开展执法检查12681次、“双随机”抽查2958次,应用信用规则率79.57%,跨部门监管率16.66%,均超额完成任务。三是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拓展管理手段。建成全系统首个行业信用监管平台(无线电行业信用监管),并试运行。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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