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浙经信绿色便函〔2021〕95号
各市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宁波不发),省属相关企业: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1〕268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做好我省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请各市经信、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推荐意见及相关申报材料(A4纸打印装并订成册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三份,PDF版一份)于12月23日17:30前报省经信厅绿色制造处和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
联系人:省经信厅绿色制造处 钟军健 0571-87056763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 毛晓辉 0571-89761448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