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1年度省经信厅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共171人。经审查拟同意提交评审83人,拟不同意提交评审88人,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从11月22日至1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和受理电话:0571-87059444、0571-88228291;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0。
省经信厅
202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