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482904/2021-00029 发布日期: 2021-01-25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15:40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浙江省经信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办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广度与深度,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和实效,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加强“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和便民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依托公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主平台作用。创建完善政府信息平台,集成发布政府重点信息。截至2020年底,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030条,其中新闻类信息1488条,规划公报、计划总结、通知公告、统计信息和财务信息553条,热点专题类信息21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3条,其他类信息106条。二利用官微“浙江经信”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浙江经信”发布内容主要包括政策类、服务类和综合类等三方面信息,截至2020年底,“浙江经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357期,关注度达3.2万人次。三是创新“企业码”开拓信息发布新渠道。迭代升级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疫情期间依托该平台创建“企业码”,实现政策精准直达在线办理。截至2020年底,企业码平台累计发布惠企政策12602条,集成可在线兑付政策6576项,兑现政策资金153.7亿元。同时,通过新华社、中新社、央广新闻、浙江卫视、浙江日报、浙江之声、浙江发布、浙江在线、浙江电视台科技频道等主流媒体,全年累计发布新闻信息报道40000多条。

2.围绕社会关切全面强化政策解读。一是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解读。我厅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6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继续有效44件,废除21件,暂时保留需修改2件。加上2020年新制订的9件,目前全厅所有的规范性文件55件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布,并严格落实文件起草与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对每条规范性文件都进行了解读公开,且根据多形式解读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图解公开。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形式的多样性。我厅在原有“在线访谈”栏目,即以视频音频解读形式为主的基础上,增设 “新闻发布与热点回应”“媒体专访”栏目,对政策以图解、事例、图片等方式进行解读。2020年我厅组织及参与新闻发布会共22场,主动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吹风会,参与《有请发言人》《厅(局)长通道》,就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企业码应用、5G基础设施建设、经济运行情况、互联网大会等社会关切点进行正面回应。尤其在抗击疫情期间,厅领导参与《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6场,对舆情热点问题进行快速答复和权威回应。三是利用政务新媒体加强政策解读。我厅持续深入发挥官微“浙江微信”政务新媒体政策解读作用,及时、有效、权威地回应社会关切。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对应急物资供应保障、复工复产等方面的政策加强解读。同时,创建“企业码”,加大惠企政策发布力度和精准度,对政策解读开展“码”上直播,并实现政策在线兑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码”已累计发布惠企政策12602条,集成可在线兑付政策6576项,服务申报企业17.8万家,兑现政策资金153.7亿元。同时,“码”上解决企业诉求10.16万件,日均受理企业诉求278件,办结率达99.9%。

3.加强综合集成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一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为聚集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的“其他专项信息”中,新增“重大行政决策”栏目,集中公开《浙江省经信厅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省经信厅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浙江省经信厅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制度(试行)》《浙江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暂行办法》等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我厅重大行政决策均按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履行到位,并及时主动公开《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5G基站建设“一件事”改革方案》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意见反馈以及最终决策,切实提升经信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二是集成公开政策意见征求和反馈信息。在厅门户网站“政务互动”栏目中,完善“调查征集”子栏目,统一公开意见征求和结果反馈信息。2020年我厅共发布12条意见征求信息,其中7条附有反馈信息。三是新增“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的“其它专项信息”栏目中,公开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半年度完成情况、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前三季度完成情况、2020年度省政府重点工作绩效目标全年工作举措,切实推进重点工作执行情况公开。

4.围绕“六稳”“六保”,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开设“六稳”“六保”专题。今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在厅门户网站首页显眼处开设“六稳”“六保”专题,主要围绕单位职责,做好稳企业防风险拓市场,全力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稳制造业投资等相关政策、解读及成效的信息公开。2020年,我厅牵头代拟起草了《浙江省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行动方案(2020—2025年)》、三批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政策、《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若干意见》等有关“六稳”“六保”政策,并通过文字、图片、简明问答等形式进行解读,相关信息均在专题中发布。此外,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以及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粮食能源安全、保基层运转的落实主要责任虽不在我厅,但我厅也积极配合实施,相关文件政策和解读信息也在专题中进行公开及解读。还及时发布浙江制造拓市场“百网万品”“春雷计划”“严选计划”“商超计划”等系列活动情况及相关信息,有效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据初步统计,1-11月浙江制造网络销售额达1.58万亿元。二是加强《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贯信息公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为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专设“条例宣贯”栏目,及时公开《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解读信息,包括全省开展宣贯的会议培训、网络公开课、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等信息。《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自2020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不完全统计,省市县三级累计举办各类宣贯活动近万场次,参与人数达2000多万人次,相关信息均在该专栏中进行公开。同时,持续深入做好“新产业新动能”“化解产能过剩”“减负降本”等原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厅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制度,修改完善《省经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设立现场申请查阅点,明示申请接收渠道,对受理渠道作规范明确说明。2020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2 件(含上年接转1件),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所有已受理并办结事项均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规范答复,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也没有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为增强决策透明度,建立《浙江省经信厅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制度》,公开《浙江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暂行办法》,推进决策公开。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建立《省经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浙江省经信厅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浙江省经信厅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试行)《浙江省经信厅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试行)《浙江省经信厅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试行)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二是创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聚公开重点政府信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精神,严格执行关于主动公开新规定,在厅门户网站首页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展示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机构、专项规划、经信统计信息、服务事项、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建议提案、应急管理以及其他专项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不断强化厅门户网站建设管理,统一创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权威性、全面性、便捷性,在厅门户网站首页创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展示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同时,不断完善平台建设,在平台“其他专项信息”中新增“重大行政决策”、“稳企业稳增长”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丰富“政企互动”栏目,新设“新闻发布与热点回应”、“媒体专访”等子栏目,不断提升社会回应度。二是持续发挥官微便捷快速优势。我厅高度重视 “浙江经信”微信公众号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第一时间准确回应社会关切。抗击疫情期间,“浙江经信”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发事件,开设“经信抗‘疫’-复工复产”栏目,发布应急物资供应保障、复工复产等方面的政策信息86条,有力回应社会关注,加强舆论正向引导。同时,发挥微信影响力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通过“浙江微信”征求“六稳”“六保”政策措施落实意见”、“我为浙江经信“十四五”规划建议”,并开通“惠企政策”服务功能,完善留言功能,开展投票活动,积极加强与受众互动交流。三是创建“企业码”平台不断开拓信息公开新方式。为在疫情期间做好服务企业工作,我厅创建“企业码”平台,提高政策推送精准度,实现政策精准直达在线办理。目前已对全省领码的264万家市场主体实现政策精准推送,并对重要惠企政策进行“码上直播”解读。

(五)监督保障

为高质量推进全厅政务公开工作,我厅年初有部署、年中有落实、年终有考核,闭环式推进全厅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制订落实《省经信厅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年初,我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以及省里出台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分工方案, 制定《省经信厅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梳理出《政务公开基础工作责任清单》《2020年省经信厅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政务公开指标绩效管理清单》3张表格清单,细化量化到各处室,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到位。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落实。10月组织召开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各处室政务公开负责人和联络员到会。各处室对照《省经信厅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查找不足,明确举措,并提出时间进度表,倒排任务。并于年底开展全厅绩效考核评价自查工作,确保全厅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根据各处室在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中的分工,以及日常的工作完成情况,由办公室组织对全厅各处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纳入2020年度机关各处室“争先创优”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

/

8

规范性文件

9

27

5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4

27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2

-1

16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8

2

行政强制

3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9

5951.52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收到和处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000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000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000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0000

2

(七)总计

12

0000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 政 复 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

/

/

/

/

/

/

/

/

/

/

/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着力补齐短板,开拓创新,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国办及省政府办公厅的高标准严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处室、厅属单位主动公开意识有待于提高。二是制度执行力度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大《浙江省经信厅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浙江省经信厅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多项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宣传和执行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常态化。三是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在政企互动、政策解读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

(二)下步改进举措

2021年,我厅将认真落实国办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筑牢基础,重点突破,力争政务公开工作走在省直机关前列。一是明确职责加强考核,切实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根据国办和省府办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省政府“五公开”考评操作细则,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工作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加大督促力度,确保落实落细。同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完善考核细则,加强日常自查和抽查工作,着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工作,切实推动全系统主动公开。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主动公开能力和水平。组织全厅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加大对直属单位和经信系统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打造一只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队伍,全面提高经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深化企业码应用,创新推进主动公开系统集成。根据‘三服务’2.0版要求,继续深化企业码平台应用 ,加强综合集成,强化政策发布,迭代升级政策精准推送功能,加强兑付系统建设,加快惠企政策落地,实现“码”上赋能,实现主动公开服务企业精准、高效、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规范性文件”统计中,“本年新制作数量”与“本年新公开数量”不一致,主要是对历年来未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部公开所致。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