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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904/2020-03846 发布日期: 2020-09-04 发布机构: 省经信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材料〔2020〕108号

印发时间:2020-09-04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宁波市不发):


根据省经信厅、省财政厅、浙江银保监局《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19〕140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新材料应用示范,省经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0年版)》,现予印发,自2020年9月5日起施行。《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0年版).doc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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